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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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存知澤州。
初,存自陝西都轉運使徙延州,遷延不即行,既至,乃雲素不知兵,且以親年八十求内徙。
仲淹因自請代存,從之,先是诏分邊兵,部署領萬人,钤轄領五千人,都監三千人,有寇則官卑者先出。
仲淹曰:“不量賊衆寡而出戰,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
”乃分州兵為六将,将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衆寡,使更出禦賊,賊不敢犯,即而諸路皆取法焉。
夏人相戒曰:“無以延州為意,今小範老子腹中自有數萬甲兵,不比大範老子可欺也!”大範,蓋指雍雲。
辛亥,诏範仲淹、葛懷敏領兵驅逐塞門等砦蕃騎出境,仍募已前弓箭手,給地居之。
壬子,以益州草澤伊缜為試校書郎。
缜數上疏言事,丁度、楊偕薦其才,召試學士院而命之。
延州都監靈武周美言于範仲淹曰:“賊新得志,其勢必複來。
金明當邊沖,我之蔽也,今不亟完,将遂失之。
”仲淹因囑美複城如故。
數日,賊數萬薄金明,陣于延州城北,美領衆三千力戰。
會暮,援兵不至,乃徙軍山北,多設疑兵;賊望見,以為救至,即引去。
時諸将多不利,美十馀戰,平族帳二百,焚其帳二十,複故城堡甚衆。
參知政事李若谷,以耳疾累章辭位,九月,戊午,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吏部侍郎、提舉會靈觀事。
宮觀置提舉自若谷始。
以知樞密院事宋绶為兵部尚書,起複翰林學士晁宗悫為右谏議大夫,并參知政事。
以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鄭戩為谏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戩在三司才半歲,複轉運使考課格,分别殿最;又句校三司出入,得羨錢四百萬缗。
己未,以知制诰葉清臣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
中書進拟三司使,清臣不在選,帝特用之。
清臣始奏編前後诏敕,使吏不能欺,簿帳之叢冗者,一切删去。
内東門禦廚,皆内侍領之,凡所呼索,有司不敢問,乃為合同以檢其出入。
以都官員外郎普州景泰為左藏庫使、知甯州。
泰嘗通判慶州,言“元昊包藏禍心,一旦有警,何以應敵!”三疏不報。
已而元昊果反,泰複上《邊臣要略》二十卷,《平戎策》十五篇,于是有薦泰知兵者,召對稱旨,遂換武秩雲。
辛酉,降知杭州、天章閣待制司馬池知虢州。
池性樸易,剸劇非所長,轉運使江鈞、張從革劾池決事不當及稽留德音,坐是左遷。
始,轉運使既奏池,會吏有盜官銀器系州獄,自陳為鈞掌私廚,出所費過半;又,越州通判載私物盜稅,乃從革之姻遣人私請。
或謂池可舉劾以報仇,池曰:“吾不為也。
”人稱其長者。
癸亥,知绛州趙振降責潭州安置,坐觀望逗撓,緻陷塞門也。
诏:“自今都部署司及諸路部署司,應有寨栅申報賊寇入界,不以多少遠近,并須畫時救應。
” 乙醜,诏:“河北、河東路強壯、陝西、京東、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為團,置押官;四團為都,置正副都頭各一人;五都為指揮,置指揮使;各以階級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它戶代之,聽私置弓弩。
每歲十月後、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閱,半月即遣歸農。
或遇非時句集守城及捕盜,日給糧二升。
以籍上兵部,按舉不如法者。
” 丙寅,夏人寇三川寨,鎮戎軍西路都巡檢楊保吉死之。
明日,泾原路都監劉繼宗、李緯、王秉等分兵出戰,皆失利。
泾州駐泊都監開封王珪将三千騎來援,自瓦亭寨至師子堡,賊圍之數重,珪奮擊,賊披靡,殺賊将二人,獲首級甚多。
賊遂留軍縱掠,凡三日,官軍戰殁者五千馀人。
戊辰,以知樞密院事晏殊為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同知樞密院事王贻永、刑部侍郎杜衍、右谏議大夫鄭戩并為樞密副使。
庚午,以佥署定國節度判官事種世衡為内殿承制、知青澗城。
世衡在青澗,開營田二千頃,募商賈,貸以本錢,使通貨得利,城遂富實。
間出行部族,慰勞酋長,或解與所服帶。
嘗會客飲,有得羌事來告者,即予飲器,由是屬羌皆樂為用。
無定河悉部鈔邊,率屬羌讨擊,前後斬首數百。
壬申,環慶副都部署任福等攻夏白豹城,克之。
軍還,賊遣百騎襲其後,守神林北路都巡檢開封範全設伏崖險,賊半渡,邀擊之,斬首四百級,生獲七十馀人。
壬午,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韓琦以三川寨諸将敗書聞,且言:“劉繼宗、李緯等倉卒出戰,遂緻退衄,望特免推鞫,但量其罪輕重等第削官,或更移降差遣,責其後效。
王珪以孤軍血戰,身被重創,尚求益兵出鬥,雖失亡數多,望貸其罪。
”從之。
冬,十月,癸未朔,遼主駐中會川。
以禦侍清河郡君張氏為才人。
張氏,河南人。
父堯封。
擢進士第,補石州推官,未行,卒京師。
撓封母,錢氏女也。
張時八歲,與姊妹三人由錢氏入宮,浸長,得幸于帝。
性巧慧,能探測人主意。
帝以其良家子,待遇異諸嫔。
戊子,诏:“自今内降指揮與臣僚遷官及差遣者,并令中書、樞密院具條執奏以聞。
”帝性寬仁,宗戚近幸有求内降者,或不能違故也。
甲午,賜泾原駐泊都監王珪名馬二匹,黃金三十兩,裹創絹百匹。
複下诏暴其功以厲諸将,勒金字處置牌賜之,使得專殺。
乙未,端明殿學士李淑等上所定銅符、木契、傳言牌,下有司制之。
丙申,以環慶部署兼知慶州任福為龍神衛西廂都指揮使,賞白豹城之功也。
尋命兼鄜延路副都部署。
庚子,出内藏絹一百萬,下三司助邊費。
初,鴻慶宮災,集賢校理晉陵胡宿請修火祀,以阏伯配祭大火。
禮官議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作為壇兆,笾豆、牲币視中祠,歲以三、九月擇日留司長吏奉祀,诏從之。
十一月,丙辰,以禦撰《風角集占》賜陝西諸路部署司。
贈延州塞門寨主高延德、權兵馬監押王繼元官,并錄其子。
故延州西路同巡檢張圭三子亦皆授官。
甲子,女真侵遼邊界,遼發黃龍府鐵骊軍拒之。
丙寅,徙知河中府、樞密直學士長沙狄棐知鄭州。
有中貴人過河中,言将授棐于上前。
棐答以它語,退,謂所親曰:“吾湘潭一寒士,今官侍從,可以老而自污邪!” 丁卯,以鄜延部署司指使狄青為泾州都監。
青每臨敵,被發,面銅具,出入賊中,皆披靡,無敢當者。
尹洙為經略判官,與青談兵,善之,薦于副使韓琦、範仲淹曰:“此良将才也。
”二人一見奇之,待遇甚厚。
仲淹以《左氏春秋》授之曰:“将不知古今,匹夫勇耳。
”青折節讀書,悉通秦、漢以來将帥兵術,由是益知名。
乙亥,贈鎮戎軍西路都巡檢使楊保吉為深州防禦使。
丙子,以河東都轉運使楊偕為樞密直學士,知并州。
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偕至,一繩以法,軍政肅然。
是月,浙東軍士鄂鄰等殺巡檢使張懷信,聚兵剽劫湖南、福建、廣南諸州縣,逃入海。
懷信,内臣,性苟虐,鄰等積怨忿,遂作亂。
十二月,癸未,出内藏庫絹一百萬助籴軍儲。
丙戌,诏司農寺以常平錢百萬缗助三司給軍費。
自景祐末,不許移用常平,至是以兵食不足,始降是诏。
辛卯,遼以所得女真戶置肅州。
遼诏:“諸犯法者不得為官吏,諸職官非婚祭不得沉酣廢事,有治民安邊之略者,悉具以聞。
” 甲午,建神禦庫于宗正寺西,藏祖宗時神禦法物于其中,從直秘閣趙希言、判太常寺宋祁請也。
乙未,徙知随州王德用知曹州。
德用道過許州,梅詢謂德用曰:“道輔害公者,今死矣。
”德用曰“孔中丞以其職言,豈害德用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 晁宗悫等至永興議邊事,夏竦等合奏:“今兵與将尚未習練,但當持重自保,俟其侵轶,則乘便掩殺,大軍蓋未可輕舉。
”及劉承宗等敗,帝複以手诏問師期,竦等乃畫攻守二策,遣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馳驿至京師,求決于帝。
己亥,入對崇政殿。
先有诏,琦遷禮部郎中,洙加集賢校理。
琦言:“臣以大計,不俟召赴阙;若僥幸進秩,将不容于清議。
”辭不拜。
癸卯,兵部尚書、參知政事宋绶卒。
帝臨奠,辍二日朝,贈司徒兼侍中,谥宣獻。
乙巳,诏鄜延、泾原兩路,取正月上旬同進兵入讨西賊。
帝與兩府大臣共議,始用韓琦等所畫攻策也。
樞密副使杜衍獨以為非萬全計,争論久之,不聽。
大臣有欲以沮軍罪衍者,遂求罷,亦不聽。
始,晃宗悫即軍中問攻守策,衆欲大舉,經略判官田京曰:“驅不習之師,撄銳鋒,深入賊地,争一旦之勝,此兵家所忌,師出必敗。
”或有議講和者,京又曰:“賊兵未嘗挫,安肯和也!” 丁未,诏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讨。
戊申,以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點采銅鑄鐵錢事。
仲容嘗建議鑄大錢,一當十,既下兩制及三司議其事,謂可權行以助邊費,故有是命。
初,韓琦安撫陝西,嘗言陝西産鐵甚廣,可鑄錢兼用。
于是葉清臣從仲容議,鑄當十錢。
翰林學士承旨丁度曰:“禁旅戍邊,月給百錢,得大錢裁十,不可畸用。
舊錢不出,新錢愈輕,則糧刍增價。
複有湖山絕處,兇魁嘯聚,爐冶日滋,居則鑄錢,急則為盜,民間銅鉛之器悉為大錢,何以禁止乎!” 是歲,仍诏商人入刍粟陝西并邊,願受東南鹽者,加數予之。
初,存自陝西都轉運使徙延州,遷延不即行,既至,乃雲素不知兵,且以親年八十求内徙。
仲淹因自請代存,從之,先是诏分邊兵,部署領萬人,钤轄領五千人,都監三千人,有寇則官卑者先出。
仲淹曰:“不量賊衆寡而出戰,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
”乃分州兵為六将,将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衆寡,使更出禦賊,賊不敢犯,即而諸路皆取法焉。
夏人相戒曰:“無以延州為意,今小範老子腹中自有數萬甲兵,不比大範老子可欺也!”大範,蓋指雍雲。
辛亥,诏範仲淹、葛懷敏領兵驅逐塞門等砦蕃騎出境,仍募已前弓箭手,給地居之。
壬子,以益州草澤伊缜為試校書郎。
缜數上疏言事,丁度、楊偕薦其才,召試學士院而命之。
延州都監靈武周美言于範仲淹曰:“賊新得志,其勢必複來。
金明當邊沖,我之蔽也,今不亟完,将遂失之。
”仲淹因囑美複城如故。
數日,賊數萬薄金明,陣于延州城北,美領衆三千力戰。
會暮,援兵不至,乃徙軍山北,多設疑兵;賊望見,以為救至,即引去。
時諸将多不利,美十馀戰,平族帳二百,焚其帳二十,複故城堡甚衆。
參知政事李若谷,以耳疾累章辭位,九月,戊午,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吏部侍郎、提舉會靈觀事。
宮觀置提舉自若谷始。
以知樞密院事宋绶為兵部尚書,起複翰林學士晁宗悫為右谏議大夫,并參知政事。
以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鄭戩為谏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戩在三司才半歲,複轉運使考課格,分别殿最;又句校三司出入,得羨錢四百萬缗。
己未,以知制诰葉清臣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
中書進拟三司使,清臣不在選,帝特用之。
清臣始奏編前後诏敕,使吏不能欺,簿帳之叢冗者,一切删去。
内東門禦廚,皆内侍領之,凡所呼索,有司不敢問,乃為合同以檢其出入。
以都官員外郎普州景泰為左藏庫使、知甯州。
泰嘗通判慶州,言“元昊包藏禍心,一旦有警,何以應敵!”三疏不報。
已而元昊果反,泰複上《邊臣要略》二十卷,《平戎策》十五篇,于是有薦泰知兵者,召對稱旨,遂換武秩雲。
辛酉,降知杭州、天章閣待制司馬池知虢州。
池性樸易,剸劇非所長,轉運使江鈞、張從革劾池決事不當及稽留德音,坐是左遷。
始,轉運使既奏池,會吏有盜官銀器系州獄,自陳為鈞掌私廚,出所費過半;又,越州通判載私物盜稅,乃從革之姻遣人私請。
或謂池可舉劾以報仇,池曰:“吾不為也。
”人稱其長者。
癸亥,知绛州趙振降責潭州安置,坐觀望逗撓,緻陷塞門也。
诏:“自今都部署司及諸路部署司,應有寨栅申報賊寇入界,不以多少遠近,并須畫時救應。
” 乙醜,诏:“河北、河東路強壯、陝西、京東、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為團,置押官;四團為都,置正副都頭各一人;五都為指揮,置指揮使;各以階級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它戶代之,聽私置弓弩。
每歲十月後、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閱,半月即遣歸農。
或遇非時句集守城及捕盜,日給糧二升。
以籍上兵部,按舉不如法者。
” 丙寅,夏人寇三川寨,鎮戎軍西路都巡檢楊保吉死之。
明日,泾原路都監劉繼宗、李緯、王秉等分兵出戰,皆失利。
泾州駐泊都監開封王珪将三千騎來援,自瓦亭寨至師子堡,賊圍之數重,珪奮擊,賊披靡,殺賊将二人,獲首級甚多。
賊遂留軍縱掠,凡三日,官軍戰殁者五千馀人。
戊辰,以知樞密院事晏殊為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同知樞密院事王贻永、刑部侍郎杜衍、右谏議大夫鄭戩并為樞密副使。
庚午,以佥署定國節度判官事種世衡為内殿承制、知青澗城。
世衡在青澗,開營田二千頃,募商賈,貸以本錢,使通貨得利,城遂富實。
間出行部族,慰勞酋長,或解與所服帶。
嘗會客飲,有得羌事來告者,即予飲器,由是屬羌皆樂為用。
無定河悉部鈔邊,率屬羌讨擊,前後斬首數百。
壬申,環慶副都部署任福等攻夏白豹城,克之。
軍還,賊遣百騎襲其後,守神林北路都巡檢開封範全設伏崖險,賊半渡,邀擊之,斬首四百級,生獲七十馀人。
壬午,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韓琦以三川寨諸将敗書聞,且言:“劉繼宗、李緯等倉卒出戰,遂緻退衄,望特免推鞫,但量其罪輕重等第削官,或更移降差遣,責其後效。
王珪以孤軍血戰,身被重創,尚求益兵出鬥,雖失亡數多,望貸其罪。
”從之。
冬,十月,癸未朔,遼主駐中會川。
以禦侍清河郡君張氏為才人。
張氏,河南人。
父堯封。
擢進士第,補石州推官,未行,卒京師。
撓封母,錢氏女也。
張時八歲,與姊妹三人由錢氏入宮,浸長,得幸于帝。
性巧慧,能探測人主意。
帝以其良家子,待遇異諸嫔。
戊子,诏:“自今内降指揮與臣僚遷官及差遣者,并令中書、樞密院具條執奏以聞。
”帝性寬仁,宗戚近幸有求内降者,或不能違故也。
甲午,賜泾原駐泊都監王珪名馬二匹,黃金三十兩,裹創絹百匹。
複下诏暴其功以厲諸将,勒金字處置牌賜之,使得專殺。
乙未,端明殿學士李淑等上所定銅符、木契、傳言牌,下有司制之。
丙申,以環慶部署兼知慶州任福為龍神衛西廂都指揮使,賞白豹城之功也。
尋命兼鄜延路副都部署。
庚子,出内藏絹一百萬,下三司助邊費。
初,鴻慶宮災,集賢校理晉陵胡宿請修火祀,以阏伯配祭大火。
禮官議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作為壇兆,笾豆、牲币視中祠,歲以三、九月擇日留司長吏奉祀,诏從之。
十一月,丙辰,以禦撰《風角集占》賜陝西諸路部署司。
贈延州塞門寨主高延德、權兵馬監押王繼元官,并錄其子。
故延州西路同巡檢張圭三子亦皆授官。
甲子,女真侵遼邊界,遼發黃龍府鐵骊軍拒之。
丙寅,徙知河中府、樞密直學士長沙狄棐知鄭州。
有中貴人過河中,言将授棐于上前。
棐答以它語,退,謂所親曰:“吾湘潭一寒士,今官侍從,可以老而自污邪!” 丁卯,以鄜延部署司指使狄青為泾州都監。
青每臨敵,被發,面銅具,出入賊中,皆披靡,無敢當者。
尹洙為經略判官,與青談兵,善之,薦于副使韓琦、範仲淹曰:“此良将才也。
”二人一見奇之,待遇甚厚。
仲淹以《左氏春秋》授之曰:“将不知古今,匹夫勇耳。
”青折節讀書,悉通秦、漢以來将帥兵術,由是益知名。
乙亥,贈鎮戎軍西路都巡檢使楊保吉為深州防禦使。
丙子,以河東都轉運使楊偕為樞密直學士,知并州。
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偕至,一繩以法,軍政肅然。
是月,浙東軍士鄂鄰等殺巡檢使張懷信,聚兵剽劫湖南、福建、廣南諸州縣,逃入海。
懷信,内臣,性苟虐,鄰等積怨忿,遂作亂。
十二月,癸未,出内藏庫絹一百萬助籴軍儲。
丙戌,诏司農寺以常平錢百萬缗助三司給軍費。
自景祐末,不許移用常平,至是以兵食不足,始降是诏。
辛卯,遼以所得女真戶置肅州。
遼诏:“諸犯法者不得為官吏,諸職官非婚祭不得沉酣廢事,有治民安邊之略者,悉具以聞。
” 甲午,建神禦庫于宗正寺西,藏祖宗時神禦法物于其中,從直秘閣趙希言、判太常寺宋祁請也。
乙未,徙知随州王德用知曹州。
德用道過許州,梅詢謂德用曰:“道輔害公者,今死矣。
”德用曰“孔中丞以其職言,豈害德用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 晁宗悫等至永興議邊事,夏竦等合奏:“今兵與将尚未習練,但當持重自保,俟其侵轶,則乘便掩殺,大軍蓋未可輕舉。
”及劉承宗等敗,帝複以手诏問師期,竦等乃畫攻守二策,遣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馳驿至京師,求決于帝。
己亥,入對崇政殿。
先有诏,琦遷禮部郎中,洙加集賢校理。
琦言:“臣以大計,不俟召赴阙;若僥幸進秩,将不容于清議。
”辭不拜。
癸卯,兵部尚書、參知政事宋绶卒。
帝臨奠,辍二日朝,贈司徒兼侍中,谥宣獻。
乙巳,诏鄜延、泾原兩路,取正月上旬同進兵入讨西賊。
帝與兩府大臣共議,始用韓琦等所畫攻策也。
樞密副使杜衍獨以為非萬全計,争論久之,不聽。
大臣有欲以沮軍罪衍者,遂求罷,亦不聽。
始,晃宗悫即軍中問攻守策,衆欲大舉,經略判官田京曰:“驅不習之師,撄銳鋒,深入賊地,争一旦之勝,此兵家所忌,師出必敗。
”或有議講和者,京又曰:“賊兵未嘗挫,安肯和也!” 丁未,诏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讨。
戊申,以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點采銅鑄鐵錢事。
仲容嘗建議鑄大錢,一當十,既下兩制及三司議其事,謂可權行以助邊費,故有是命。
初,韓琦安撫陝西,嘗言陝西産鐵甚廣,可鑄錢兼用。
于是葉清臣從仲容議,鑄當十錢。
翰林學士承旨丁度曰:“禁旅戍邊,月給百錢,得大錢裁十,不可畸用。
舊錢不出,新錢愈輕,則糧刍增價。
複有湖山絕處,兇魁嘯聚,爐冶日滋,居則鑄錢,急則為盜,民間銅鉛之器悉為大錢,何以禁止乎!” 是歲,仍诏商人入刍粟陝西并邊,願受東南鹽者,加數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