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第二章 先秦:盜墓史的發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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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期的墓葬,大概是楚國的郢都被秦國軍隊攻陷以後,秦軍除了對郢都進行了徹底的摧毀洗劫之外,也對郢都附近的楚國貴族墓葬進行了大規模的破壞與盜劫。
後來項羽攻破秦都鹹陽,所進行的火燒阿房宮、洗劫始皇陵的惡行,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這些都是跟着秦人學來的,隻是遠沒有秦人厲害罷了。
郭氏的這一推斷是否符合曆史事實,尚可讨論,但天星觀一号楚墓為官家兵匪所盜基本是可以肯定的。
發掘擂鼓墩曾侯乙墓時,郭德維正在現場,并且負責中室,也就是盜洞所深入的那個椁室。
當時墓坑内的積水近3米深,考古人員先用潛水泵抽水,然後清除淤泥。
在清理中,發現盜洞四周的淤泥松軟而稀,盜洞底部稍堅硬一些。
最後,考古人員在距椁蓋闆2.7米深處的泥水中,發現了盜墓賊鑿斷的木梢,木梢長約10厘米,寬約7厘米,厚約3厘米。
清理至3米深處時,又發現了盜墓賊鑿下之碎木梢,比上次細小,長、寬在3~4厘米之間,總量一鐵鍁左右。
伴随木梢出土的還有一塊被鑿下的長約80厘米的椁蓋闆一段,椁闆斜插于泥中,有明顯的鑿痕,痕寬約5厘米,與稍後在盜洞東南角發現的一件木柄鐵刃工具寬度一緻。
經前來參加發掘的武漢大學教授方酉生測量并紀錄,這件鐵刃物長50厘米,刃寬5厘米,厚3.5厘米,與現代木工使用的鐵鑿相似,圓柄長30厘米,柄端經使用已被敲成圓疤狀。
當淤泥清理完畢,坑内積水也基本抽幹之時,整個墓坑内的情況全部暴露出來。
考古人員發現,整個中室的東北角為盜洞所擾亂,範圍在0.7×1.38米左右。
擾亂的範圍内,出土的器物與墓室中的随葬器物迥然有别,顯然屬于盜墓賊掉入椁室的。
此類器物為: 鐵臿2件,均為雙面刃,上面有方銎,可以裝柄,出土時一件木柄尚存,連柄長89.6厘米,上部為圓木柄,靠近鐵臿處作鏟狀,鏟的上方有肩,可腳踩。
鐵鋤一件,刃部作圓弧狀,寬8.8厘米,殘高8.4厘米。
後來項羽攻破秦都鹹陽,所進行的火燒阿房宮、洗劫始皇陵的惡行,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這些都是跟着秦人學來的,隻是遠沒有秦人厲害罷了。
郭氏的這一推斷是否符合曆史事實,尚可讨論,但天星觀一号楚墓為官家兵匪所盜基本是可以肯定的。
發掘擂鼓墩曾侯乙墓時,郭德維正在現場,并且負責中室,也就是盜洞所深入的那個椁室。
當時墓坑内的積水近3米深,考古人員先用潛水泵抽水,然後清除淤泥。
在清理中,發現盜洞四周的淤泥松軟而稀,盜洞底部稍堅硬一些。
最後,考古人員在距椁蓋闆2.7米深處的泥水中,發現了盜墓賊鑿斷的木梢,木梢長約10厘米,寬約7厘米,厚約3厘米。
清理至3米深處時,又發現了盜墓賊鑿下之碎木梢,比上次細小,長、寬在3~4厘米之間,總量一鐵鍁左右。
伴随木梢出土的還有一塊被鑿下的長約80厘米的椁蓋闆一段,椁闆斜插于泥中,有明顯的鑿痕,痕寬約5厘米,與稍後在盜洞東南角發現的一件木柄鐵刃工具寬度一緻。
經前來參加發掘的武漢大學教授方酉生測量并紀錄,這件鐵刃物長50厘米,刃寬5厘米,厚3.5厘米,與現代木工使用的鐵鑿相似,圓柄長30厘米,柄端經使用已被敲成圓疤狀。
當淤泥清理完畢,坑内積水也基本抽幹之時,整個墓坑内的情況全部暴露出來。
考古人員發現,整個中室的東北角為盜洞所擾亂,範圍在0.7×1.38米左右。
擾亂的範圍内,出土的器物與墓室中的随葬器物迥然有别,顯然屬于盜墓賊掉入椁室的。
此類器物為: 鐵臿2件,均為雙面刃,上面有方銎,可以裝柄,出土時一件木柄尚存,連柄長89.6厘米,上部為圓木柄,靠近鐵臿處作鏟狀,鏟的上方有肩,可腳踩。
鐵鋤一件,刃部作圓弧狀,寬8.8厘米,殘高8.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