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冰冷的理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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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殘破的家庭。

    這不是我胡編之事——中央電視台報道過此事。

    當記者問那“領導”——何以始終不改變那麼冰冷的命令?答曰:怕去救了,被救的漁民過後不交錢(這也是完全可能的),白救。

    一筆營救費在三十幾名漁民的性命(幾條漁船皆翻,半數漁民劫後幸存)之上!如此冰冷的理念之下,能不有那麼冰冷的命令嗎?十五六年前,我們中國人多麼熱烈地讨論人救人值得不值得啊! 十五六年後,我們仍多麼熱烈地讨論同一問題——這真的是個需要動員了有思想的中國人進行空前大讨論的問題嗎?兩次讨論之間的現實,無須我贅言,每一個中國人都是十分清楚的。

    倘認為第二次讨論比第一次讨論“更深入了”,“層次更高了”,關于人性和人道的“思想内涵更豐富了”——則真的令我越來越糊塗,越來越自慚淺薄了。

     不就是讨論出了見死不救“也不可恥”,每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之新理念嗎? 我并不提倡人人都不顧自己的能力,遇險皆一逞“英雄本色”。

    非但不提倡,而且堅決反對。

    因為這是莽勇,而莽勇往往适得其反。

     大約三年前,北京發生這樣一件事——一名歹徒企圖騙劫一名女中學生,她的兩名男同學恰巧趕來。

    歹徒心怯,欲轉身逃跑,被那兩名男同學緊緊揪住不放。

    他們欲将歹徒押往派出所去。

    歹徒央求再三,二少年不放。

    扯扯拽拽,行至黑處,歹徒向其中一名少年猛刺一刀,結果是少年因失血過多,亡命于醫院搶救室…… 這是很悲痛的教訓。

     那少年的母親我見過——她要為她的兒子出一本紀念冊。

    請我寫序。

    我寫了,是作為悲痛的教訓來寫的。

    後來,在團中央的一次座談會上,我提出過關于加強青少年自我保護意識,切勿炒作式宣揚“青少年英雄主義”的觀點。

    這是那次座談會上最一緻的觀念。

    包括團中央的一位副書記也完全贊同。

     我甚至認為——老人、婦女、兒童和青少年一樣,也都是需要我們的社會特别加以保護的。

    也根本不應在他們之間過分号召什麼不适當的“英雄主義”。

     誰來保護他們和她們? 法律和治安部門。

     僅僅如此還不夠! 還要有全社會的男人們自覺自願地肩負起這一社會義務。

     一個無可争辯的事實是——在兩次關于救人值得不值得的讨論之間,生命受各種各樣危害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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