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九回 議求和王倫使金

關燈
卻說金主竟遣右司侍郎張通古、簽書宣徽院事蕭哲為江南诏谕使,同王倫使中國,許歸宋河南、陝西地。

    張通古承诏,即辭熙宗,與一行人離了金國,所過宋州郡,挾要官守以臣禮迎接。

    至泗洲,守臣向子見之,言論自若,不肯拜。

    通古怒曰:“爾何等人,見使命不下禮。

    ”子堙曰:“大國衣冠,豈屈爾小邦。

    ”通古令左右執之。

    王倫曰:“使君若執守臣,恐惹不測,望侍郎恕之。

    ”通古怒未息。

    予堙亦不辭,昂然而出。

    即具表上言和議之非,遂乞緻仕。

     通古至臨安駐紮,先遣人宣傳金主诏書,要帝待以客禮。

     帝與廷臣商議用何禮待使客。

    秦桧奏曰:“金國來傳诏旨,未見國書,當有封冊敕命,乞陛下屈己以受之,金行人必以來命實告矣。

    ”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業,豈可受金人封冊!卿等當徐議之。

    ”于是朝論籍籍。

    有楊沂中、解潛、韓世忠一 班官員,相率詣尚書府見秦桧,曰:“金使以熙宗命,欲屈至尊受其诏谕,内外軍民洶洶。

    丞相國之重臣,所見若何?”桧曰:“适見天子,聖上不允。

    吾議可同公等見谏台中丞勾龍如淵商議,必有定見。

    ”楊沂中與解潛等既退,次日詣都堂,與桧議于勾龍如淵。

    如淵遣人召王倫至都堂,責之曰:“公為天子使,通兩國和好,見金主,當為彼中反複論定,然後複命。

     今事未定,安有同使至而後講者。

    緻至尊受制于金人,爾之罪也。

    ”倫泣曰:“倫受君命,不俟駕而行,萬死一生往來虎口者數四,本欲息中原士民免冒鋒镝之苦。

    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倫複何堪!”言罷,淚滴衣袖。

    桧恐王倫害于和議,解之曰:“中丞此言無他,亦欲激公子此事耳。

    ”倫曰:“此則不敢不勉。

    倫豈有意辱君命哉!”如淵謂桧曰:“但取金國诏谕書納之禁中,則至尊受禮不行而事定矣。

    ”桧曰:“至尊若不親行,恐難取信于金人。

    ”給事中樓火召曰:“明言至尊守太上皇喪制,諒閹?三年,今以大事決于丞相。

    丞相率百官詣館驿中受诏,金人自不疑也。

    ”桧意未決,衆人皆以樓火召所議可行。

    如淵即遣王倫先達知通古。

    王倫
0.04770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