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争(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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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而關于全種,不關于一時而關于萬世。

    然個體一時之利害往往與全種萬世之利害相沖突,故天演之結果,凡各動物皆有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之天性,蓋不如是不足以生存也。

    人為萬物之靈,……當上古智識初開之時,有有宗教心者,有無宗教心者,有者為優,無者為劣,故無者滅而有者存。

    疊世聚積而成今日宗教之大觀。

    然則宗教者,亦天演之産物也,所謂神道設教者非也。

    ”所以我的宗教的定義是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的天性,是人類同動物所公有的。

    這種天功不是神學同玄學所能貪的。

    所以有許多人盡管不信神學玄學,他們的行為仍然同宗教根本相合,就是這個原故。

    …… 人性有一部分是适宜于合群的,一部分是相沖突的,都是要受物質的影響的。

    一個人的善惡,一是看他先天的秉賦,一是看他後天的環境。

    ……我們所以極力提倡科學教育的原故,是因為科學教育能使宗教性的沖動,從盲目的變成自覺的,從黑暗的變成光明的,從籠統的變成分析的。

    我們不單是要使宗教性發展,而且要使他發展的方向适宜于人生。

     我詳細的引在君這一段話,因為這裡面有他二十四五歲寫《動物學教科書》時的見解,有他三十七歲寫《玄學與科學——答張君劢》時的見解,這兩個時期的見解和他晚年(民國二十三年,1934,他四十八歲)寫的“我的信仰”大緻相同,可見這一大段文字裡提出的“我的宗教的定義”是他一生的宗教信念。

    這當然值得在他的傳記裡特别标舉出來。

     在這大段裡,他的“宗教”的定義是“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的天性”,他說這種天性“是人類同動物所公有的”。

    他引他自己在民國元年出版的《動物學教科書》說的蟻類所以優勝是由于蟻類有“犧牲一群一時之利益以圖一種萬世之利益”的天性。

    《教科書》又說,“故天演之結果,凡各動物皆有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之天性,蓋不如是不足以生存也。

    ”他在民國元年用的“天性”一個名詞,似即等于後來比較流行的“本能”。

    他把動物如蟻類所以優勝的種系本能,推到人類的“天演”,認為人類的“宗教心”就是各動物“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之天性”。

    為什麼他這樣“類推”呢?因為他——動物學者丁在君——好像隻承認人類的“上古智識初開之時”僅有這“宗教心”的有與無就是優勝與劣敗的原因,“無者滅而有者存”。

     這裡面的理論根據,我個人認為不很堅強。

    第一、動物各類的優勝劣敗的因素似乎不能這樣簡單,不能這樣一元的罷?例如食品所需的多寡,蟻類所需極少,而象與恐龍所需極多,在某種環境之中,蟻可以生存而象與恐龍不能生存,未必都由于這種犧牲的天性之有無。

    第二、人類的生存競争的勝敗的因素似乎比各種動物更要複雜的多,似乎更不能這樣簡單一元的罷?似乎不能說某種特殊意義的“宗教心”之有與無就是優勝與劣敗的原因罷? 我們必須明白,在君的“天演”論和他的“宗教的定義”都不免帶有個人情感的成分,也不免帶有他常說的神學家主持的英國中等高等學校的教育影響。

    他在民國二十三年發表的《我的信仰》(五月六日天津《大公報》星期論文,并載《獨立》第一百号),也有很相同的見解。

    他說: ……我不相信有主宰世界的上帝,有離身體而獨立的靈魂。

    …… 許多人……誤解了宗教的來源了。

    宗教心是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的天性,是人類合群以後長期演化的結果,因為不如此則不能生存。

    不但人類,就是合群的動物如蟻,如蜂,都有這種根性。

    神秘的宗教包含這一種天性在内,不過神秘的部分是從恐懼自然界演化出來的。

    現在我們對于自然界的了解逐日的明白起來,我們的态度由恐懼而變為利用,神秘當然無法保存。

    然而這幾十萬年合群天擇的結果,已經把宗教心種在人類的精血裡,不是可以随着神秘消滅的。

     這段議論是和《答張君劢》文中的議論差不多完全相同的。

    可見他到了最後的一兩年還抱着這種宗教的見解和信念。

    不過在《我的信仰》裡,他公開的承認這個信仰的“一部分是個人的情感,無法證明是非,難免有武斷的嫌疑,請讀者原諒。

    ”他在《我的信仰》裡又曾說: 我并不是說人人都有同樣的宗教心。

    因為人不但不是同樣的,而且不是平等的。

    ……宗教心是人人有的,但是正如人的智慧,強弱相去得很遠。

    凡是社會上的真正的首領,都是宗教心特别豐富的,都是少數。

     這下面就牽涉到在君的政治主張了:他“對于平民政治——尤其是現行的議會的政體——沒有任何迷信”;但他同時“也不是迷信獨裁制的”。

    這些問題,我們留在後面再讨論。

    我在這裡要指出:在君在《我的信仰》裡,很明白的表示他所謂人類與動物同有的“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的宗教根性,實在不過“正如人的智慧”,雖然同是“幾十萬年合群天擇的結果”,并不是人人有同樣分量的,“強弱相去得很遠”。

    在君自己實在是“宗教心特别豐富的”“少數”人中的一個。

    他對于家庭,對于社會,對于學問,對于民族國家,真有“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的宗教情感。

    他的“個人的情感”影響到他的政治主張,也影響到他對宗教和“宗教心”的見解。

    所以他的宗教信仰,雖然穿上了動物學天演論的科學袍子,其實“一部分是個人的情感,無法證明是非,難免有武斷的嫌疑”。

     在那個“玄學與科學”、“科學與人生觀”的論戰之中,唐擘黃(钺)曾說: 人生觀不過是一個人對于世界萬物同人類的态度,這種态度是随着一個人的神經構造、經驗、知識等而變的。

    神經構造等就是人生觀之因。

     在君在《答張君劢》的“結論”也說: 在知識界内,科學方法萬能。

    知識界外還有情感,情感界内的美術宗教都是從人類天性來的,都是演化生存的結果。

    情感是知識的原動,知識是情感的向導,誰也不能放棄誰。

    我現在鬥膽給人生觀下一個定義:“一個人的人生觀是他的知識情感,同他對于知識情感的态度。

    ” 在君從不諱他的人生觀——他的“信仰”——含有知識和情感兩個成分。

    他的嚴格訓練的知識使他不相信“有主宰世界的上帝,有離身體而獨立的靈魂”。

    但是他的“宗教心特别豐富”的情感使他相信“為全種萬世犧牲個體一時”就是宗教。

    他的情感使他不能完全了解這種宗教心可以含有絕大的危險性,可以瘋狂到屠戮百千萬生靈而還自以為是“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在君在《我的信仰》裡,曾說: 打倒神秘最努力的是蘇俄,但是最富于宗教性的莫過于共産黨。

     這兩句話最可以暗示這種“宗教性”的危險性和瘋狂性。

    這種“為全種萬世而犧牲個體一時”的信念隻可以做一個感情特别豐富的人用來律己的信條,而不可以用作律人或治人的宗教。

     在君的《動物學教科書》裡這樣描寫那優勝的蟻類的個體生活: 所謂優勝者,就蟻之種系言則然耳。

    若以蟻之個體觀之,則固有難言者。

    如彼後蟻,當其初生時,無家室之累,生殖之勞,有翅能飛,來去自在,其樂何如也?未幾而巢穴成而翅去,蟄居土中,日以産卵為事,終身不複有他望。

    ……如彼工蟻,……又不能生殖,無子孫可言,壽不過數月,而終日仆仆覓食,為數年之蓄。

    ……合至愚之蟻為群,而蟻之種乃優勝。

    ……言群學者可以鑒矣。

     我們也可以說:“言群學者可以鑒矣”。

    這一群“至愚之蟻”怕不夠做我們的宗教信仰的法則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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