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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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而作者卻把這一點留給讀者,他隻冷冷地說:年輕人又何必這樣癡情而自尋煩惱呢!所以,警幻仙子有歌曰:“春夢随雲散,飛花逐水流。

    寄言衆兒女,何必覓閑愁!”(首句說繁華如夢,瞬息間風流雲散,次句喻紅顔薄命,好比落花随流水逝去。

    警幻的這首“上場詩”實也有統攝全書的作用。

    )又有薄命司對聯說:“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為誰妍?”“皆自惹”與“當自嗟”或者“覓閑愁”也都是一個意思。

    可見,曹雪芹寫小說是八方照應,一筆不苟的;就連“春恨秋悲”四字,也都有具體情節為依據而并非泛泛之語。

     八、賈府中人眼裡的寶黛關系 第二十五回中王熙鳳曾對黛玉開玩笑說:“‘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不給我們家作媳婦兒?’衆人聽了,一齊都笑起來。

    ”對此,甲戌本、庚辰本都有脂評夾批。

    甲戌本批說: 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歎歎! 庚辰本批說: 二玉之配偶,在賈府上下諸人,即觀者、作者皆為無疑,故常常有此等點題語。

    我也要笑。

     接着,“李宮裁笑向寶钗道:‘真真我們二嬸子的诙諧是好的。

    ’”庚辰本又有批說: 該她贊! 這些脂評說明,(一)寶黛應成配偶,是“賈府上下諸人”的一緻看法,這當然包括上至賈母、下至丫鬟在内;賈母說寶、黛倆“不是冤家不聚頭”,脂批便指出“二玉心事……用太君一言以定”(第二十九回);鳳姐合計賈府将來要辦的婚嫁大事,把寶、黛合在一起算,說:“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第五十五回)尤二姐先疑三姐是否想嫁給寶玉,興兒便笑道:“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

    隻是他已有了,隻未露形。

    将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

    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

    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第六十六回)凡此種種都證明寶、黛之應成為夫妻是上上下下一緻的看法。

    後來“豈其不然”是出于他們意料之外的原因。

    (二)不但“衆人聽了,一齊都笑起來”,批書人也逗樂了,故曰“我也要笑”。

    倘若曹雪芹也為了追求情節離奇,後來讓鳳姐設謀想出實際上是最不真實的“調包計”來愚弄寶黛二人,那麼脂評應該批“奸雄!奸雄!”“可畏!可殺!”或者“全是假!”一類話才對。

    現在偏偏附和衆人說“我也要笑”,豈非全無心肝!(三)李纨為人厚道,處事公允,從未見她作弄過人;由她來贊,更說明鳳姐的诙諧說出了衆人心意,并非故意取笑黛玉。

    程高本把說贊語的人換了,删去“李宮裁”,而改成:“寶钗笑道:‘二嫂子的诙諧真是好的。

    ’”故意給讀者造成鳳姐與寶钗心照不宣、有意藏奸的錯覺,看來是為了避免與續書所編造的情節發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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