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回 姜伯約歸降孔明 武鄉侯罵死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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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将計就計之孔明,以破崔諒之計,斯已奇矣;又有将計就計之姜維,以破孔明之計,則更奇。

    以假裴緒賺天水,而姜維能料,斯已奇矣;即以假姜維賺天水,而姜維不能料,則更奇矣;以孔明之計,而有破之之人,則其人固孔明之所深愛也。

    以能料孔明之計之人,而終有不及料之事,則孔明又其人之所不得不服也。

    縱一夏侯楙以招姜維,而詐稱姜維之有書,是猶在人意想之中;遣一假姜維以見夏侯楙,而即稱夏侯楙之有書,是則出人意想之外。

    其變幻不測,疑鬼疑神,今日讀之者且為之迷心眩目,況當日遇之者,能不俯首屈膝哉! 此回有假姜維,前乎此者有假張飛矣。

    假張飛有二,一則張飛所以賺嚴顔,一則張飛所以賺張合。

    而假姜維不容有二,乃孔明所以困姜維。

    試以《西遊記》拟之,則前之假張飛,是孫行者毫毛所變之假行者也;後之假姜維,是六耳狝猴所冒之假行者也。

    同一假,而或自假之,或不自假而他人假之。

    然則《三國》之幻,殆不滅《西遊》雲。

     姜維有母,而孔明即以姜維之母牽制姜維,亦猶徐庶有母,而曹操即以徐庶之母牽制徐庶也。

    然曹操假其母之書以招其子,孔明則不必假其母之書以招其子。

    所以然者,欲其人之背順歸逆,不得不以母子之情,奪其君臣之義;若使其人之背逆助順,則自有君臣之義,正不專恃其母子之情耳。

    且曹操之才,不足以勝徐庶;而孔明之才,實足以服姜維。

    庶不為曹屈,而但為母屈;維則不獨為母屈,而真為孔明屈矣。

     人但知讨賊者當誅其首,而不知讨賊者當先誅其從。

    何也?無賈充、成濟,則司馬氏父子不能肆其兇;無華歆、王朗,則曹氏父子不能恣其惡。

    故罵曹操而不罵華歆,未足奪曹操之魄;罵曹丕、曹睿而不罵王朗,未足褫曹丕、曹睿之魂也。

    罵曹操者,有陳琳之檄矣,有衣帶之诏也,有漢中王進位之疏矣,獨于曹丕而缺焉。

    武侯雖有出師之表上告嗣君,恨無讨賊之文布告天下。

    今觀罵王朗一篇,即以此當罵曹丕,即以此當布告之文可耳。

     兵家之有劫寨,題目舊矣,獨至此回,而有翻陳出新者。

    料彼不知我劫而劫之,不足奇;料彼知我劫而仍劫之,則奇矣。

    待彼來劫我,而我往劫之,不足奇;知彼待我之往劫而後來,而我故賺其來,則又奇矣。

    不但如此,以我劫寨之兵,截其歸寨之兵,又使彼歸寨之兵,即被殺于防我劫寨之兵,則愈出愈幻,至于如此。

    每見他書所紀劫寨之事,不過“殺入寨中,并無一人,情知中計,望後便走”等語耳。

    層層疊疊,數見不鮮。

    問有以舊題而作新文,若此回之神妙者乎? 卻說姜維獻計于馬遵曰:“諸葛亮必伏兵于郡後,賺我兵出城,乘虛襲我。

    某願請精兵三千,伏于要路。

    太守随後發兵出城,不可遠去,止行三十裡便回;但看火起為号,前後夾攻,可獲大勝。

    如諸葛亮自來,必為某所擒矣。

    ”前回孔明用計說明在後,此處姜維用計說明在前。

    遵用其計,付精兵與姜維去訖,然後自與梁虔引兵出城等候;隻留梁緒、尹賞守城。

    原來孔明果遣趙雲引一軍埋伏于山僻之中,隻待天水人馬離城,便乘虛襲之。

    當日細作回報趙雲,說天水太守馬遵,起兵出城,隻留文官守城。

    趙雲大喜,又令人報與張翼、高翔,教于要路截殺馬遵。

    此二處兵亦是孔明預先埋伏。

    前回之事,補叙于此。

     卻說趙雲引兵五千,徑投天水郡城下,高叫曰:“吾乃常山趙子龍也。

    汝知中計,早獻城池,免遭誅戮。

    ”城上梁緒大笑曰:“汝中吾姜伯約之計,尚然不知耶?”前是孔明将計就計,此是姜維将計就計,可謂禮無不答。

    雲恰待攻城,忽然喊聲大震,四面火光沖天。

    當先一員少年将軍,挺槍躍馬而言曰:“汝見天水姜伯約乎!”在子龍眼中寫一姜維。

    ○語亦自負之甚。

    雲挺槍直取姜維。

    戰不數合,維精神倍長。

    雲大驚,暗忖曰:“誰想此處有這般人物!”又在子龍意中寫一姜維。

    正戰時,兩路軍夾攻來:乃是馬遵、梁虔引軍殺回。

    趙雲首尾不能相顧,沖開條路,引敗兵奔走,姜維趕來。

    虧得張翼、高翔兩路軍殺出,接應回去。

    又虧此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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