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回 諸葛亮智取漢中 曹阿瞞兵退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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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善疑,而孔明即以疑兵勝操。

    此非孔明之疑操,而操之自疑也。

    然雖操之自疑,而非孔明則不能疑之也。

    燒于博望、挫于新野、困于烏林、窮于華容,操之畏孔明久矣。

    見他人之疑兵未必疑,惟見孔明之疑兵而不敢不疑。

    故善用疑兵者,必度其人之可以疑而疑之,又必度我之可以用疑兵而後用之耳。

    即如韓信以背水勝,徐晃以背水敗,同一法而今昔之勢異;徐晃以背水敗,孔明以背水勝,同一時而彼此之勢又異。

    兵之善用,豈不視乎其人哉! 操之不能守漢中,猶備之不能守徐州也。

    操既取兖州,則徐州為操之所必取;備既取西川,則漢中亦為備之必取。

    卧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耶?操欲跋涉山川,以與備争此土,吾知其難矣。

     漢高之破項王,賴有彭越以擾其後;先主之破曹操,亦有馬超以擾其後:前後殆如一轍也。

    五虎将中,關公既守荊州,而張飛、趙雲、黃忠之建功又備寫于前回,獨于馬超未有及焉。

    今觀此回,則超之功不在四人之下。

     孔融、荀彧、楊修皆為忤操而死,而修則不如融,并不如彧。

    何也?不事操而以正直忤操者,孔融也;先以不正不直事操,而後以正直忤操者,荀彧也;既以不正不直事操,又以不正不直忤操者,楊修也。

    修為楊彪之子,而屈身事操,既有愧于家門;複為曹植之故而使操心疑,又不善處人骨肉。

    夫以正直忤操,則罪在操;以不正不直忤操,則罪在修。

    故修之死,君子于操無責焉。

     或疑操以才忌楊修者,非也。

    士之才有二:一曰謀士之才,一曰文士之才。

    以謀士之才而為操用者,如郭嘉、程昱、荀彧、荀攸、賈诩、劉晔等是也;以文士之才而為操用者,如楊修、陳琳、王粲、阮瑀等是也。

    文士之才,不若謀士之才之為足忌。

    而操之忌荀彧但以阻九錫之故,前此未之忌焉,其餘謀士亦曾未之忌焉。

    其視謀士之才且然,而何忌于文士哉?故雖罵操如陳琳,而操不以為罪,蓋才而不為我用則忌之,才而為我用則不忌耳。

    使修非黨植以欺曹操,則操可以不怒,而修可以不死。

    彼謂修之以才見忌者,殆未為笃論矣。

     曹操于定軍之南,折其一股,又于漢川之東,折其二齒。

    股之折非真,而齒之落則真矣。

    于潼關之役,割須數莖,又于漢中之役,落齒兩個,須之割不痛,而齒之落則痛矣。

    弟既死,身又傷,其兆大兇,恨不再令管辂蔔之;須既短,齒又缺,其相已破,恨不再令管辂相之。

     此回叙事之法,有倒生在前者:其人将來,而先有一語以啟之,如操之稱黃須是也。

    有補叙在後者,其人既死,而舉其未死之前追叙之,如操之惡楊修是也。

    有橫間在中者:正叙此一事,而忽引他事以夾之,如兩軍交戰之時,而雜以曹彰、楊修兩人之生平是也。

    至于曹操之平代北,則因曹彰而及焉;曹丕之忌曹植,則又因楊修而及焉。

    其它正文之中,張、趙、馬、魏、孟達、劉封諸将,或于彼忽伏,或于此忽現,參差斷續,縱橫出奇,令人心驚目眩。

    作者用筆,直與孔明用兵相去不遠。

     卻說徐晃引軍渡漢水,王平苦谏不聽,渡過漢水紮營。

    黃忠、趙雲告玄德曰:“某等各引本部兵去迎曹兵。

    ”玄德應允。

    二人引兵而行。

    忠謂雲曰:“今徐晃恃勇而來,且休與敵;待日暮兵疲,你我分兵兩路擊之可也。

    ”即法正教黃忠之策。

    雲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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