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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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為上官太後才人,自元帝為太子,得進幸。
元帝即位,立為婕妤,甚有寵。
為人有材略,善事人,下至宮人左右,飲酒酹地,皆祝延之。
産一男一女,女為平都公主,男為定陶恭王。
恭王有材藝,尤愛于上。
元帝既重傅婕妤,及馮婕妤亦幸,生中山孝王,上欲殊之于後宮,以二人皆有子為王,上尚在,未得稱太後,乃更号曰昭儀,賜以印绶,在婕妤上。
昭其儀,尊之也。
至成、哀時,趙昭儀、董昭儀皆無子,猶稱焉。
元帝崩,傅昭儀随王歸國,稱定陶太後。
後十年,恭王薨,子代為王。
王母曰丁姬。
傅太後躬自養視,既壯大,成帝無繼嗣。
時中山孝王在。
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
傅太後多以珍寶賂遺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将軍王根,陰為王求漢嗣。
昭儀及根皆見上無子,欲豫自結為久長計,更稱譽定陶王。
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為太子,語在《哀紀》。
月餘,天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後。
太子議欲謝,少傅閻崇以為:“《春秋》不以父命廢王父命,為人後之禮不得顧私親,不當謝。
”太傅趙玄以為當謝,太子從之。
诏問所以謝狀,尚書劾奏玄,左遷少府,以光祿勳師丹為太傅。
诏傅太後與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國邸,下有司議皇太子得與傅太後、丁姬相見不,有司秦議不得相見。
頃之,成帝母王太後欲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統,當共養陛下,不得複顧私親。
”王太後曰:“太子小,而傅太後抱養之。
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
”于是令傅太後得至太子家。
丁姬以不安養太子,獨不得。
成帝崩,哀帝即位。
王太後诏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言宜立丁姬為帝太後。
師丹劾奏:“宏懷邪誤朝,不道。
”上初即位,謙讓,從師丹言止。
後乃白令王太後下诏,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哀帝因是曰:“《春秋》‘母以子貴’,尊傅太後為恭皇太後,丁姬為恭皇後,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追尊恭皇太後父為崇祖侯,恭皇後父為褒德侯。
”後歲餘,遂下诏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複稱定陶。
其尊恭皇太後為帝太太後,丁後為帝太後。
”後又更号帝太太後為皇太太後,稱永信宮,帝太後稱中安宮,而成帝母太皇太後本稱長信宮,成帝趙後為皇太後,并四太後,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
為恭皇立寝廟于京師,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序昭穆于前殿。
傅太後父同産弟四人,曰子孟、中叔、子元、幼君。
子孟子喜至大司馬,封高武侯。
中叔子晏亦大司馬,封孔鄉侯。
幼君子商封汝昌侯,為太後父崇祖侯後,更号崇祖曰汝昌哀侯。
太後同母弟鄭惲前死,以惲子業為陽信侯,追尊惲為陽信節侯。
鄭氏、傅氏侯者凡六人,大司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十餘人。
傅太後既尊,後尤驕,與成帝母語,至謂之妪。
與中山孝王母馮太後并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詛罪,令自殺。
元壽元年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後雲。
定陶丁姬,哀帝母也,《易》祖師丁将軍之玄孫。
家在山陽瑕丘,父至廬江太守。
始,定陶恭王先為山陽王,而丁氏内其女為姬。
王後姓張氏,其母鄭禮,即傅太後同母弟也。
太後以親戚故,欲其有子,然終無有。
唯丁姬河平四年生哀帝。
丁姬為帝太後,兩兄忠、明。
明以帝舅封陽安侯。
忠蚤死,封忠子滿為平周侯。
太後叔父憲、望,望為左将軍,憲為太仆。
明為大司馬票騎将軍,輔政。
丁氏侯者凡二人,大司馬一人,将軍、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亦十餘人。
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
然哀帝不甚假以權勢,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建平二年,丁太後崩。
上曰:“《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
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墓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
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後宜起陵恭皇之園。
”遣大司馬票騎将軍明,東送葬于定陶,貴震山東。
哀帝崩,王莽秉政,使有司舉奏丁、傅罪惡。
莽以太皇太後诏皆免官爵,丁氏徙歸故郡。
莽奏貶傅太後号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後号曰丁姬。
元始五年,莽複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後、皇太太後玺绶以葬,不應禮。
禮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滅,徙共王母及丁姬歸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複其故。
”太後以為既已之事,不須複發。
莽固争之,太後诏曰:“因故棺為緻椁作冢,祠以太牢。
”谒者護既發傅太後冢,崩壓殺數百人;開丁姬椁戶,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滅乃得入,燒燔椁中器物。
莽複奏言:“前共王母生,僣居桂宮,皇天震怒,災其正殿;丁姬死,葬逾制度,今火焚其椁,此天見變以告,當改如媵妾也。
臣前奏請葬丁姬複故,非是。
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
”奏可。
既開傅太後棺,臭聞數裡。
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間皆平。
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雲。
時有群燕數千,銜土投丁姬穿中。
丁、傅既敗,孔鄉侯晏将家屬徙合浦,宗族皆歸故郡。
唯高武侯喜得全,自有傳。
孝哀傅皇後,定陶太後從弟子也。
哀帝為定陶王時,傅太後欲重親,取以配王。
王入為漢太子,傅氏女為妃。
哀帝即位,成帝大行尚在前殿,而傅太後封傅妃父晏為孔鄉侯,與帝舅陽安侯丁明同日俱封。
時師丹谏,以為:“天下自王者所有,親戚何患不富貴?而倉卒若是,其不久長矣!”晏封後月餘,傅妃立為皇後。
傅氏既盛,晏最尊重。
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後下诏曰:“定陶共王太後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号,終沒,至乃配食于左坐,悖逆無道。
今令孝哀皇後退就桂宮。
”後月餘,複與孝成趙皇後俱廢為庶人,就其園自殺。
孝元馮昭儀,平帝祖母也。
元帝即位二年,以選入後宮。
時父奉世為執金吾。
昭
元帝即位,立為婕妤,甚有寵。
為人有材略,善事人,下至宮人左右,飲酒酹地,皆祝延之。
産一男一女,女為平都公主,男為定陶恭王。
恭王有材藝,尤愛于上。
元帝既重傅婕妤,及馮婕妤亦幸,生中山孝王,上欲殊之于後宮,以二人皆有子為王,上尚在,未得稱太後,乃更号曰昭儀,賜以印绶,在婕妤上。
昭其儀,尊之也。
至成、哀時,趙昭儀、董昭儀皆無子,猶稱焉。
元帝崩,傅昭儀随王歸國,稱定陶太後。
後十年,恭王薨,子代為王。
王母曰丁姬。
傅太後躬自養視,既壯大,成帝無繼嗣。
時中山孝王在。
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
傅太後多以珍寶賂遺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将軍王根,陰為王求漢嗣。
昭儀及根皆見上無子,欲豫自結為久長計,更稱譽定陶王。
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為太子,語在《哀紀》。
月餘,天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後。
太子議欲謝,少傅閻崇以為:“《春秋》不以父命廢王父命,為人後之禮不得顧私親,不當謝。
”太傅趙玄以為當謝,太子從之。
诏問所以謝狀,尚書劾奏玄,左遷少府,以光祿勳師丹為太傅。
诏傅太後與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國邸,下有司議皇太子得與傅太後、丁姬相見不,有司秦議不得相見。
頃之,成帝母王太後欲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統,當共養陛下,不得複顧私親。
”王太後曰:“太子小,而傅太後抱養之。
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
”于是令傅太後得至太子家。
丁姬以不安養太子,獨不得。
成帝崩,哀帝即位。
王太後诏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言宜立丁姬為帝太後。
師丹劾奏:“宏懷邪誤朝,不道。
”上初即位,謙讓,從師丹言止。
後乃白令王太後下诏,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哀帝因是曰:“《春秋》‘母以子貴’,尊傅太後為恭皇太後,丁姬為恭皇後,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追尊恭皇太後父為崇祖侯,恭皇後父為褒德侯。
”後歲餘,遂下诏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複稱定陶。
其尊恭皇太後為帝太太後,丁後為帝太後。
”後又更号帝太太後為皇太太後,稱永信宮,帝太後稱中安宮,而成帝母太皇太後本稱長信宮,成帝趙後為皇太後,并四太後,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
為恭皇立寝廟于京師,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序昭穆于前殿。
傅太後父同産弟四人,曰子孟、中叔、子元、幼君。
子孟子喜至大司馬,封高武侯。
中叔子晏亦大司馬,封孔鄉侯。
幼君子商封汝昌侯,為太後父崇祖侯後,更号崇祖曰汝昌哀侯。
太後同母弟鄭惲前死,以惲子業為陽信侯,追尊惲為陽信節侯。
鄭氏、傅氏侯者凡六人,大司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十餘人。
傅太後既尊,後尤驕,與成帝母語,至謂之妪。
與中山孝王母馮太後并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詛罪,令自殺。
元壽元年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後雲。
定陶丁姬,哀帝母也,《易》祖師丁将軍之玄孫。
家在山陽瑕丘,父至廬江太守。
始,定陶恭王先為山陽王,而丁氏内其女為姬。
王後姓張氏,其母鄭禮,即傅太後同母弟也。
太後以親戚故,欲其有子,然終無有。
唯丁姬河平四年生哀帝。
丁姬為帝太後,兩兄忠、明。
明以帝舅封陽安侯。
忠蚤死,封忠子滿為平周侯。
太後叔父憲、望,望為左将軍,憲為太仆。
明為大司馬票騎将軍,輔政。
丁氏侯者凡二人,大司馬一人,将軍、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亦十餘人。
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
然哀帝不甚假以權勢,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建平二年,丁太後崩。
上曰:“《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
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墓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
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後宜起陵恭皇之園。
”遣大司馬票騎将軍明,東送葬于定陶,貴震山東。
哀帝崩,王莽秉政,使有司舉奏丁、傅罪惡。
莽以太皇太後诏皆免官爵,丁氏徙歸故郡。
莽奏貶傅太後号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後号曰丁姬。
元始五年,莽複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後、皇太太後玺绶以葬,不應禮。
禮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滅,徙共王母及丁姬歸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複其故。
”太後以為既已之事,不須複發。
莽固争之,太後诏曰:“因故棺為緻椁作冢,祠以太牢。
”谒者護既發傅太後冢,崩壓殺數百人;開丁姬椁戶,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滅乃得入,燒燔椁中器物。
莽複奏言:“前共王母生,僣居桂宮,皇天震怒,災其正殿;丁姬死,葬逾制度,今火焚其椁,此天見變以告,當改如媵妾也。
臣前奏請葬丁姬複故,非是。
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
”奏可。
既開傅太後棺,臭聞數裡。
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間皆平。
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雲。
時有群燕數千,銜土投丁姬穿中。
丁、傅既敗,孔鄉侯晏将家屬徙合浦,宗族皆歸故郡。
唯高武侯喜得全,自有傳。
孝哀傅皇後,定陶太後從弟子也。
哀帝為定陶王時,傅太後欲重親,取以配王。
王入為漢太子,傅氏女為妃。
哀帝即位,成帝大行尚在前殿,而傅太後封傅妃父晏為孔鄉侯,與帝舅陽安侯丁明同日俱封。
時師丹谏,以為:“天下自王者所有,親戚何患不富貴?而倉卒若是,其不久長矣!”晏封後月餘,傅妃立為皇後。
傅氏既盛,晏最尊重。
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後下诏曰:“定陶共王太後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号,終沒,至乃配食于左坐,悖逆無道。
今令孝哀皇後退就桂宮。
”後月餘,複與孝成趙皇後俱廢為庶人,就其園自殺。
孝元馮昭儀,平帝祖母也。
元帝即位二年,以選入後宮。
時父奉世為執金吾。
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