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下律曆志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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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立。

    此元年上距伐纣四百歲。

     桓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莊公同立。

     莊公,《春秋》:即位三十二年,子愍公啟方立。

     愍公,《春秋》:即位二年,及釐公申立。

    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壬子,距成公七十六歲。

     是歲距上元十四萬二千五百七十七歲,得孟統五十三章首。

    故《傳》曰:“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

    ”童謠雲:“丙子之辰,龍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

    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

    ”蔔偃曰:“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滅虢。

    言曆者以夏時,故周十二月,夏十月也。

    是歲,歲在大火。

    故《傳》曰晉侯使寺人披伐蒲,重耳奔狄。

    董因曰:“君之行,歲在大火。

    ”後十二年,釐之十六歲,歲在壽星。

    故《傳》曰:重耳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衛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舉塊而與之。

    子犯曰:“天賜也,後十二年,必獲此土。

    歲複于壽星,必獲諸侯。

    ”後八歲,釐之二十四年也,歲在實沈,秦伯納之。

    故《傳》曰董因雲:“君以辰出,而以參人,必獲諸侯。

    ” 《春秋》:釐公即位三十三年,子文公興立。

    文公元年,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歲。

    是歲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

    後五年,閏餘十,是歲亡閏,而置閏。

    閏,所以正中朔也。

    亡閏而置閏,又不告朔,故《經》曰“閏月不告朔”,言亡此月也。

    《傳》曰:“不告朔,非禮也。

    ” 《春秋》:文公即位十八年,子宣公倭立。

     宣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成公黑肱立。

    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殷曆》以為辛卯,距定公七年七十六歲。

     《春秋》:成公即位十八年,子襄公午立。

    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歲。

    九月乙亥朔,是建申之月也。

    魯史書:“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傳》曰:“冬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司曆過也,再失閏矣。

    ”言時實行以為十一月也,不察其建,不考之于天也。

    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歲,歲在星紀,故《經》曰:“春無冰。

    ”《傳》曰:“歲在星紀,而淫于玄枵。

    ”三十年歲在娵訾。

    三十一年歲在降婁。

    是歲距辛亥百一十三年,二月有癸未,上距文公十一年會于承匡之歲夏正月甲子朔凡四百四十有五甲子,奇二十日,為日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

    故《傳》曰:绛縣老人曰:“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

    其季于今,三之一也。

    ”師曠曰:“郤成子會于承匡之歲也,七十三年矣。

    ”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則其日數也。

    ”士文伯曰:“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

    ” 《春秋》:襄公即位三十一年,子昭公稠立。

    昭公八年,歲在析木,十年,歲在颛顼之虛,玄枵也。

    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歲,五月有丙子、戊寅、壬午,火始昏見,宋、衛、陳、鄭火。

    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三十三歲,是辛亥後八章首也。

    正月己醜朔旦冬至,失閏。

    故《傳》曰:“二月己醜,日南至。

    ”三十二年,歲在星紀,距辛亥百四十五歲,盈一次矣。

    故《傳》曰:“越得歲,吳伐之,必受其咎。

    ” 《春秋》:昭公即位三十二年,及定公宋立。

    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庚午,距元公七十六年。

     《春秋》:定公即位十五年,子哀公蔣立。

    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非建戌之月也。

    是月也螽,故《傳》曰:“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

    ”《詩》曰:“七月流火。

    ”《春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

    自《春秋》盡哀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

     六國《春秋》:哀公後十三年遜于邾,子悼公曼立,甯。

    悼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子元公嘉立。

    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己酉,距康公七十六歲。

    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子穆公衍立,顯。

    穆公,《世家》:即位三十三年,子恭公奮立。

    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子康公毛立。

    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戊子,距缗公七十六歲。

    康公,《世家》:即位九年,子景公偃公。

    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子平公旅立。

    平公,《世家》:即位二十年,子缗公賈立。

    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丁卯,距楚元七十六歲。

    缗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子頃公仇立。

    頃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滅周。

    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歲。

     秦伯昭王,《本紀》:無天子五年。

    孝文王,《本紀》:即位一年。

    元年,楚考烈王滅魯,頃公為家人,周滅後六國也。

    莊襄王,《本紀》:即位三年。

    始皇,《本紀》:即位三十七年。

    二世,《本紀》:即位三年。

    凡秦伯五世,四十九歲。

     漢高祖皇帝,著《紀》,伐秦繼周。

    木生火,故為火德。

    天下号曰“漢”。

    距上元年十四萬三千二十五歲,歲在大棣之東井二十二度,鹑首之六度也。

    故《漢志》曰:歲在大棣,名曰敦牂,太歲在午。

    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

    故《殷曆》以為丙午,距元朔七十六歲。

    著《紀》,高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紀》,即位七年。

     高後,著《紀》,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後七年,著《紀》,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後三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

    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乙酉,距初元七十六歲。

    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

    漢曆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七歲。

    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歲在星紀婺女六度,故《漢志》曰:歲名困敦,正月歲星出婺女。

    太初、天漢、太始、征和各四年,後二年,著《紀》,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鳳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紀》,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節、元康、神爵、五鳳、甘露各四年,黃龍一年,著《紀》,即位二十五年。

     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甲子,以為紀首。

    是歲也,十月日食,非合辰之會,不得為紀首。

    距建武七十六歲。

    初元、永光、建昭各五年,竟甯一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陽朔、鴻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綏和二年,著《紀》,即位二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壽二年,著《紀》,即位六年。

     平帝,著《紀》,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孫嬰為嗣,謂之孺子。

    孺子,著《紀》,新都侯王莽居攝三年,王莽居攝,盜襲帝位,竊号曰“新室”。

    始建國五年,天鳳六年,地皇三年,著《紀》,盜位十四年。

    更始帝,著《紀》,以漢宗室滅王莽,即位二年。

    赤眉賊立宗室劉盆子,滅更始帝。

    自漢元年訖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歲。

     光武皇帝,著《紀》,以景帝後高祖九世孫受命中興複漢,改元曰建武,歲在鹑尾之張度。

    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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