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景帝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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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

    母曰窦皇後。

    後七年六月,文帝崩。

    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薄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

    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

    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诽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

    朕既不敏,弗能勝識。

    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

    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

    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

    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

    然後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

    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

    ”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

    臣謹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

    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

    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

    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

    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

    請宣布天下。

    ”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

    郡國或硗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 夏四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

     遣禦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财物,賤買貴賣,論輕。

    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

    ”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将,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

    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

    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将、監、治送财物,奪爵為士伍,免之。

    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

    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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