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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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水師既集,分三幫起碇。

    十三日,先遣褚汝航等四營擊楫而下。

    陸師則以塔齊布公之軍為中路,駐營于新牆。

    胡公林翼等軍出西路,趨常德。

    江忠淑、林源恩等由平江追剿崇、通者為東路。

    先後進剿,合計兵勇數近二萬。

    賊聞官軍大至,遂退出常德、澧州各城,将所掠船盡集嶽州踞守。

    公以新牆兵力稍單,調派羅澤南等以勇二千繼進,又調周鳳山等兵勇齊赴嶽州。

    二十二日,塔齊布破賊于新牆,進逼嶽州,晦日,水師破賊于南津港,賊乃宵遁。

     七月初一日,官軍收複嶽州。

    初三日,賊船數百來犯,水師力戰破之。

    初六日,公督水師後幫,由長沙起行,陳輝龍、李孟群率師繼進。

    十一日,公會駱公銜馳奏水師克複嶽州、越日大股續至,複被水師痛剿,全數殲滅,南省已無賊蹤一摺,随摺奏保褚汝航、夏銮、彭玉麟、楊栽福、何南青等五員。

    附片奏調浙江候補知縣龔振麟來楚鑄造炮位,接濟舟師之用。

    又附片奏稱:水師以造船置炮為最要,出征船艦,不無漂損。

    臣設衡州、長沙兩處船廠,仍不停工,酌留水勇在長沙操演,預備接濟,請旨饬催兩廣督臣趕緊解運夷炮數百尊來楚,以資攻剿。

     又附片奏報水師前後起行日期,并雇船載陸勇二千,以資護衛。

    奉朱批:“覽奏稍尉朕懷。

    汝能迅速東下,借此聲威,或可掃除武漢之賊。

    朕日夜焦盼,憂思彌增,護船陸勇終恐未可深靠。

    ”欽此。

    又奉上谕:“此次克複嶽州,大獲勝仗,湖南逆蹤業就肅清,江路已通,重湖無阻。

    即著塔齊布、曾國藩會督水陸兵勇,乘此聲威,迅速東下,力搗武漢賊巢,以冀蕩平群醜。

    ”欽此。

    水師既克嶽州,進破賊船于道林矶。

    十四日,賊船上犯,水師複破之于城陵矶。

    十五日,公抵嶽州。

    十六日,馳奏水師疊獲勝仗、将犯嶽之賊船全數殲滅一摺。

    随摺仍奏保褚汝航等五員,陣亡哨官秦國長請恤。

    是日公專差赍摺,奏請旨饬部頒發部監執照,以速捐務而濟要需。

    現在臣與提臣塔齊布一軍,水陸共計一萬三千馀人,月需饷銀六七萬兩,萬分焦灼。

    是以專差赴部,守領執照。

    水師乘風擊賊船于城陵矶下,南風大作,官軍失利,總兵陳壯勇公輝龍、遊擊沙公鎮邦戰殁,褚公汝航、夏公銮等馳救,亦陣亡。

    戰船陷失者數十号,兵勇死傷甚多。

    十八日,塔齊布公陸軍破賊于擂鼓台,陣斬賊目曾天養。

    二十一日,馳奏水師失利陸軍獲勝一摺。

    陣亡總兵陳輝龍、道員褚汝航、同知夏銮、遊擊沙鎮邦、千總何若、澧府經曆唐嵘,均奏請恤。

    随摺奏保陸營将弁童添雲、周岐山、黃明魁三人,并自請交部嚴加議處。

    其時水師營官道員李孟群之父李愍肅公卿谷在湖北署臬司任内殉難。

    公附片奏報李卿谷殉難情形,請照臬司例賜恤;并稱其子孟群忠勇奮發,思報仇殄逆,請留營剿賊;并請從權統領水師前營,以專責成。

    奉上谕“覽奏曷勝憤懑!曾國藩系在水路督戰,視陳輝龍出隊時,不能詳慎調度。

    可見水上一軍毫無節制,即治以贻誤之罪,亦複何辭!惟曾國藩前經革職,此時亦不必交部嚴議,仍責令督饬水師将弁奮力攻剿,斷不可因一挫之後,遂觀望不前”等因。

    欽此。

    又奉上谕:“李孟群現在丁憂,著準其有留軍營帶勇剿賊。

    ”欽此。

    賊屯聚城陵矶者,為數尚衆,諸公殿元等擊賊陣亡。

    二十六日,賊黨大至,羅公澤南奮擊破之。

    二十八日,湘勇由陸路進攻賊壘。

    二十九日,水師毀賊船于城陵矶,賊大潰。

     閏七月初三日,馳奏嶽州水陸官軍四獲勝仗一摺。

    随摺奏保知府羅澤南、守備楊名聲、千總唐得升、李榮華四員,陣亡都司諸殿元、千總劉士宜請恤。

    奉上谕:“塔齊布、曾國藩自帶兵以來,既未嘗遇敗而怯,定不緻乘勝而驕,總宜于妥速之中,持以慎重,則楚省賊蹤,漸可掃蕩。

    ”欽此。

    塔齊布公陸軍初二日,攻破賊營十三座,殺賊二千馀人。

    李公孟群、楊公載福等率水師以火焚賊船,乘勝攻擊,盡平沿江兩岸賊壘,窮追二百馀裡至嘉魚縣境,賊潰下竄。

    公督水軍出江,進駐螺山。

    初九日,馳奏水陸兩軍大勝、賊壘盡平、大股殲賊一摺。

    随摺奏保周鳳山、李續賓、何越廷、佘星元、滕國獻、蕭捷三六員。

    附片奏調湖北藩司夏廷樾總理行營糧台,暫駐嶽州,以資轉運。

    又附片奏稱:新授四川臬司胡林翼,才大心細,為軍中必不可少之員,請旨饬令該臬司管帶黔勇,酌撥他路兵勇,自成一隊,随同東征。

    知府羅澤南經江西撫臣咨調赴援,該員現帶湘勇,屢次大捷,獨當要隘,以寡勝衆,亦請随同出境東征,免其赴援江省。

    賊之上犯也,瀕江城市村鎮,悉被殘掠,嶽州城陵矶以下,築壘江岸,以圖抗拒。

    至是水陸屢捷,乘勢掃蕩,賊壘悉平,難民焚香跪道以迎。

    公約束嚴明,秋毫不犯,解散脅從,撫恤瘡痍。

    軍抵湖北境,與将軍官文公、總督楊公霈之軍聲息漸通。

    奉上谕:“塔齊布、曾國藩奏水陸官軍大獲勝仗一摺,辦理甚合機宜。

    塔齊布着交部從優議叙,曾國藩著賞給三品頂戴,仍著統領水陸官軍,直搗武漢,與楊霈所統官軍會合,迅掃妖氛。

    ”欽此。

    駱公秉章具摺奏稱:東南形勢,利用舟楫。

    自逆賊掠取江湖舟艦以數萬計,以緻糜爛數省,兇焰日張,軍官坐受其困。

    自奉明诏,籌備舟師,始有湘潭、嶽州諸大捷。

    疆圉危而複安,此舟師協剿之明效也。

    曾國藩所統水師船炮,本不為多;接仗失利,所失不少。

    現在曾國藩整軍東下,通籌防剿大局,以船炮為最要。

    現饬紳民設局捐辦船炮,以固本省藩籬,而資大營接濟。

     又奏留胡林翼一軍仍駐嶽州。

    奉旨皆允之。

    賊之大股竄回武漢,而江岸支港汊湖,尚有馀匪藏匿,崇陽踞賊數近兩萬,蒲圻、鹹甯等縣之匪倚崇陽為巢穴。

    公與塔布籌商,分路進剿。

    公督水軍搜剿瀕江賊船,進扼金口。

    賊屢來犯,擊卻之。

    塔公督陸軍馳赴崇陽,連破賊卡。

    二十六日,破賊于羊樓司。

    賊敗竄,塔公追剿,直抵崇陽。

     八月初四日,克複崇陽縣城。

    初九日,追擊賊于鹹甯,破之。

    荊州将軍官文公所遣魁玉、楊昌泗等,帶兵五千會于金口。

    水陸并勢,複破賊于沌口。

    公于初四日駐軍嘉魚,馳奏水陸官軍疊獲勝仗及現籌剿辦情形一摺,奉批谕:“汝等自湘潭大捷後,屢次得手,有此聲威,豈可自餒!惟利在速戰,莫待兩下相持。

    師勞饷乏,大有可慮處。

    塔齊布不緻為崇陽一股牽制方好。

    ”欽此。

    十一日,公進駐金口。

    十九日,馳奏崇陽克複、鹹甯大獲勝仗、水師連日接戰獲勝一摺。

    又奏恭謝天恩一摺。

    奏稱:臣丁憂在籍,墨從戎,常負疚于神明,不敢仰邀議叙,乃荷溫綸寵錫,慚悚交增。

    嗣後湖南一軍,再立功績,無論何項褒榮,概不敢受奉。

    朱批:“知道了。

    殊不必如此固執!汝能國爾忘家,鞠躬盡瘁,正可慰汝亡親之志。

    盡孝之道,莫大于是。

    酬庸褒績,國家政令所在,斷不能因汝一請,稍有參差。

    汝之隐衷,朕知之,天下無不知也。

    ”欽此。

    胡公林翼軍至通城,因駱公奏留,遂回駐嶽州。

    塔齊布公、羅公澤南由鹹甯北趨,擊破賊黨于橫溝橋,與公會于金口。

    而崇陽馀匪仍聚攻縣城,陷之。

    公兼督水陸各軍,分途進剿。

    公與塔齊布公、羅公澤南規畫進取武昌之策。

    賊于城外洪山、花園兩路皆駐重兵築堅壘,羅公自請攻花園一路,塔公攻洪山一路。

    二十一日,羅公破賊壘九座,塔公亦破洪山賊壘,水師破毀賊船五百馀号。

    二十二日,馳奏水陸續獲勝仗現籌進兵武漢情形一摺。

    是日,水軍奮擊賊船,焚毀殆盡;陸軍攻武漢城外賊壘,悉破平之,先後斃賊萬馀。

    二十三日,克複武昌省城,漢陽府城賊大潰,湖廣總督楊公霈軍漢陽以北。

    馳奏武漢克複大概情形。

    奉上谕:“曾國藩等攻剿武漢情形尚未奏到,塔齊布路官兵,此時諒與曾國藩水陸合為一軍,著俟楊霈抵省後商榷挑選精兵,水陸進剿,朕日盼捷音之至也。

    ”欽此。

    二十七日,公馳奏水陸大捷、武昌漢陽兩城同日克複一摺。

    奏稱:臣等先後入城,鎮撫孑黎,飛咨署督臣楊霈,迅速渡江,妥籌進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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