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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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試,受業公門。
公大器重之。
十月初十日,皇太後萬壽。
十五日頒恩诏于太和殿,公祖父母、父母以公官皆封中憲大夫、恭人。
十一月,唐公鑒乞假回湖南。
公為校刻其所著《學案小識》一書。
十二月十二日,補日講起居注官。
二十二日,充文淵閣直閣事。
公名位漸顯,而堂上重慶,門祚鼎盛。
公每以盈滿為戒,自名其書舍曰“求阙齋”。
其說雲:“求阙于他事,而求全于堂上也。
”同鄉京官及公車在都門者,遇疾患窮窘之事,恒有求于公。
公嘗謂:“銀錢則量力資助,辦事則竭力經營。
”人莫不稱厚焉。
「丙午」道光二十六年,公三十六歲。
公與弟國潢、國華相砥厲于學,有如師友。
為國華納資入監,應順天鄉試。
五月,考試差。
九月十八日,公第四女生,後适湘陰郭氏郭公嵩焘之子,名剛基。
夏秋之交,公病肺熱,僦居城南報國寺,閉門靜坐,攜金壇段氏所注《說文解字》一書,以供披覽。
漢陽劉公傳瑩,精考據之學,好為深沉之思,與公尤莫逆,每從于寺舍,兀坐相對竟日。
劉公謂近代儒者崇尚考據,敝精神費日力而無當于身心,恒以詳說反約之旨交相勖勉。
寺前有祠一所,祀昆山顧亭林先生。
十月,公在寺為詩五首贈劉公,以明其志之所向。
公嘗謂近世所學者,不以身心切近為務,恒視一時之風尚以為程而趨之,不數年風尚稍變,又棄其所業,以趨于新。
如漢學、宋學、詞章、經濟,以及一技一藝之流,皆各有門戶,更疊為盛衰,論其原皆聖道所存,苟一念希天下之譽,校沒世之名,則适以自喪其守,而為害于世。
公與劉公傳瑩讨論務本之學,而規切友朋,勸誡後進,一以此意為兢兢焉。
公在京所為詩古文,不自存錄,随時散佚。
是冬以後,乃稍擇而存之。
公弟國華應鄉試未售,仍留京肄業。
公弟國潢赍覃恩诰命南歸。
十月二十一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湖南瀕湖圍田水災,奉旨蠲緩錢糧。
湖南水災,疊奉恩旨,至是初用公名領銜奏事。
十一月,聞祖妣王恭人之訃。
請假兩月,設次成服。
恭人殁以九月十八日,壽八十歲。
十二月葬湘鄉二十四都木兜沖。
「丁未」道光二十七年,公三十七歲。
三月,移寓南橫街路北。
四月二十七日,奉旨考試翰詹。
(欽命題《遠佞賦》,以清問下民常厥德為韻。
《君子慎獨論》。
詩題《賦得澡身浴德》。
)公名列二等第四名。
五月引見,奉旨記名遇缺題奏,賞大卷緞二件。
六月,奉旨升授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次日,遞摺謝恩,召勤政殿。
欽派考試漢教習閱卷大臣,取士鹹安宮學教習黃文璧等十三名,景山官學劉紹先等十五名,宗學郭昆焘等十五名,覺羅官學崔斌等三十名,八旗學張春第等四十八名。
七月,公弟國荃以府試案首入湘鄉縣學。
十月,欽派武會試正總裁,中式楊登魁等六十四人。
又派殿試讀卷大臣。
凡武進士弓矢技勇,上親閱之,派大臣及兵部尚書、侍郎等侍班。
十月二十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沅澧一帶水災奉旨蠲緩錢糧。
十二月初九日,又遞摺謝恩,為三廳欠收緩征屯田。
是歲,山東、河南亢旱,盜賊蜂起,兩省大吏交部嚴議。
欽差柏俊、陳孚恩前往捕盜,平之。
李公鴻章、郭公嵩焘、李公宗義均以是科成進士。
「戊申」道光二十八年,公三十八歲。
正月初八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上年水災借給籽種。
二月二十四日,子紀鴻生。
漢陽劉公傳瑩移病歸籍,公為文以送之。
七月,公弟國荃科試一等,補廪膳生。
九月十四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因水災奉旨撫恤。
十八日,欽派稽查中書科事務。
公官至卿貳,名望漸崇,而好學不倦。
其于朝章國故,如《會典》、《通禮》諸書,尤所究心。
又采輯古今名臣大儒言論,分條編錄為《曾氏家訓長編》,分修身、齊家、治國為三門,其目三十有二。
公嘗謂古人無所雲經濟之學、治世之術,壹衷于禮而已。
秦文恭公《五禮通考》,綜括天下之事,而于食貨之政稍缺,乃取鹽課、海運、錢法、河堤各事,抄輯近時奏議之切當時務者,别為六卷,以補秦氏所未備。
又采國史列傳及先輩文集中志狀之屬,分門編錄,條分近代學術,用桐城姚氏之說,以義理、考據、詞章三者為目,依彙輯之。
星岡公病風痹逾年,公令弟國華出都還湖南。
十月,聞劉公傳瑩以病卒于家,公設位哭之,為墓志一篇、家傳一篇,刻石寄其家。
劉公所著述無成篇,獨于金氏《孟子集注考證》中,搜得朱子所編《孟子要略》一書,公為校刻行于世。
二十三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本年水災之區奉旨蠲緩錢糧。
公官京師十年,俸薄不給于用,取資稱貸;及官侍郎,每歲以其所得俸銀數十兩為高堂甘旨之奉,兼以周族戚之貧者。
「己酉」道光二十九年,公三十九歲。
正月初九日,率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災區借給籽種。
二十二日,奉旨升授禮部右侍郎。
次日具摺謝恩,召見,上嘉勉焉。
公勤于供職,署中辦事無虛日。
八日一至澱園該班奏事,有事加班,不待期日。
在部司員,鹹服其條理精密。
三月十四,值班召見。
三十日,又召見。
每有奏對,恒稱上意。
禮部、翰林院、詹事府署中,皆有土地祠,祠皆祀先儒韓愈。
禮部之祠,複有孔子木主,胥吏相沿,莫知所自。
公取木主焚化,而為文以祀韓子,辯正其謬。
夏,督修長沙府會館,旋又修湖廣會館,位置亭榭,有纡馀卓牽之觀。
八月初二日,奉旨兼署兵部右侍郎。
二十五日,欽派宗室舉人複試閱卷大臣。
九月十七日,欽派順天鄉試複試閱卷大臣。
十月初四日,欽派順天武鄉試較射大臣。
武鄉試分四圍,王大臣分較。
公所較中式者五十二名。
二十六日,率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水災奉旨蠲緩錢糧。
是歲東南各省大水,民饑,江南、浙江、湖北均展期,九月舉行鄉試。
湖南賊匪李沅發倡亂于新甯,戕官據城,分擾黔、粵邊境,粵逆亦從此萌芽矣。
先是,江公忠源在籍,擒獲會匪雷再浩,遂以知縣揀發浙江署秀水縣事,辦理赈災及保甲,甚得民譽。
公聞新甯之亂,恐匪黨尋仇及江公之家,遂緻書江公,勸其棄官以赴家難。
未幾而賊黨潰竄,江公家亦無損焉。
十一月十五日,聞祖考星岡公之訃,請假兩月,設位成服。
星岡公之卒以十月初四日,壽七十有六歲,葬于八鬥沖,遷王恭人之柩附葬。
十二月十一日,孝和睿皇後升遐。
公以禮部職任所在,不俟假滿,即日入内供辦。
其署中他事,仍不與聞。
「庚戌」道光三十年,公四十歲。
正月十四日,宣宗成皇帝升遐。
朱谕遺命四條,其中無用郊配、無用廟附二條,文宗嗣位,谕令臣工詳議具奏。
十五日,奉移孝和睿皇後梓宮于漪春園。
十六日,谕臣下議行三年喪禮。
二十三日,召見,咨以大禮。
二十六日,上禦太和殿,頒登極诏書。
二十七日,王大臣九卿集議,複奏郊配、廟附二事。
公專摺具奏,稱:遺命無用廟附一條,考古準今,萬難遵從;無用郊配一條,不敢從者有二,不敢違者有三。
疏對甚晰。
時恭遇登極覃恩,加一級;請封三代,皆封榮祿大夫。
公以本身妻室應得封典,<貝也>封叔父母。
二月初二日,内賜遺念衣一件、玉佩一事。
是日奉移大行皇帝梓宮于圓明園正大光明殿。
初六日,奉上谕:“侍郎曾國藩所奏,頗有是處;其馀京堂及科道等所奏,各纾己見,殊少折中。
各摺均著發還。
”欽此。
初七日召見,公奏對甚詳,上益嘉之。
初八日奉上谕“九卿科道有言事之責者,于用人行政一切事宜,
公大器重之。
十月初十日,皇太後萬壽。
十五日頒恩诏于太和殿,公祖父母、父母以公官皆封中憲大夫、恭人。
十一月,唐公鑒乞假回湖南。
公為校刻其所著《學案小識》一書。
十二月十二日,補日講起居注官。
二十二日,充文淵閣直閣事。
公名位漸顯,而堂上重慶,門祚鼎盛。
公每以盈滿為戒,自名其書舍曰“求阙齋”。
其說雲:“求阙于他事,而求全于堂上也。
”同鄉京官及公車在都門者,遇疾患窮窘之事,恒有求于公。
公嘗謂:“銀錢則量力資助,辦事則竭力經營。
”人莫不稱厚焉。
「丙午」道光二十六年,公三十六歲。
公與弟國潢、國華相砥厲于學,有如師友。
為國華納資入監,應順天鄉試。
五月,考試差。
九月十八日,公第四女生,後适湘陰郭氏郭公嵩焘之子,名剛基。
夏秋之交,公病肺熱,僦居城南報國寺,閉門靜坐,攜金壇段氏所注《說文解字》一書,以供披覽。
漢陽劉公傳瑩,精考據之學,好為深沉之思,與公尤莫逆,每從于寺舍,兀坐相對竟日。
劉公謂近代儒者崇尚考據,敝精神費日力而無當于身心,恒以詳說反約之旨交相勖勉。
寺前有祠一所,祀昆山顧亭林先生。
十月,公在寺為詩五首贈劉公,以明其志之所向。
公嘗謂近世所學者,不以身心切近為務,恒視一時之風尚以為程而趨之,不數年風尚稍變,又棄其所業,以趨于新。
如漢學、宋學、詞章、經濟,以及一技一藝之流,皆各有門戶,更疊為盛衰,論其原皆聖道所存,苟一念希天下之譽,校沒世之名,則适以自喪其守,而為害于世。
公與劉公傳瑩讨論務本之學,而規切友朋,勸誡後進,一以此意為兢兢焉。
公在京所為詩古文,不自存錄,随時散佚。
是冬以後,乃稍擇而存之。
公弟國華應鄉試未售,仍留京肄業。
公弟國潢赍覃恩诰命南歸。
十月二十一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湖南瀕湖圍田水災,奉旨蠲緩錢糧。
湖南水災,疊奉恩旨,至是初用公名領銜奏事。
十一月,聞祖妣王恭人之訃。
請假兩月,設次成服。
恭人殁以九月十八日,壽八十歲。
十二月葬湘鄉二十四都木兜沖。
「丁未」道光二十七年,公三十七歲。
三月,移寓南橫街路北。
四月二十七日,奉旨考試翰詹。
(欽命題《遠佞賦》,以清問下民常厥德為韻。
《君子慎獨論》。
詩題《賦得澡身浴德》。
)公名列二等第四名。
五月引見,奉旨記名遇缺題奏,賞大卷緞二件。
六月,奉旨升授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次日,遞摺謝恩,召勤政殿。
欽派考試漢教習閱卷大臣,取士鹹安宮學教習黃文璧等十三名,景山官學劉紹先等十五名,宗學郭昆焘等十五名,覺羅官學崔斌等三十名,八旗學張春第等四十八名。
七月,公弟國荃以府試案首入湘鄉縣學。
十月,欽派武會試正總裁,中式楊登魁等六十四人。
又派殿試讀卷大臣。
凡武進士弓矢技勇,上親閱之,派大臣及兵部尚書、侍郎等侍班。
十月二十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沅澧一帶水災奉旨蠲緩錢糧。
十二月初九日,又遞摺謝恩,為三廳欠收緩征屯田。
是歲,山東、河南亢旱,盜賊蜂起,兩省大吏交部嚴議。
欽差柏俊、陳孚恩前往捕盜,平之。
李公鴻章、郭公嵩焘、李公宗義均以是科成進士。
「戊申」道光二十八年,公三十八歲。
正月初八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上年水災借給籽種。
二月二十四日,子紀鴻生。
漢陽劉公傳瑩移病歸籍,公為文以送之。
七月,公弟國荃科試一等,補廪膳生。
九月十四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因水災奉旨撫恤。
十八日,欽派稽查中書科事務。
公官至卿貳,名望漸崇,而好學不倦。
其于朝章國故,如《會典》、《通禮》諸書,尤所究心。
又采輯古今名臣大儒言論,分條編錄為《曾氏家訓長編》,分修身、齊家、治國為三門,其目三十有二。
公嘗謂古人無所雲經濟之學、治世之術,壹衷于禮而已。
秦文恭公《五禮通考》,綜括天下之事,而于食貨之政稍缺,乃取鹽課、海運、錢法、河堤各事,抄輯近時奏議之切當時務者,别為六卷,以補秦氏所未備。
又采國史列傳及先輩文集中志狀之屬,分門編錄,條分近代學術,用桐城姚氏之說,以義理、考據、詞章三者為目,依彙輯之。
星岡公病風痹逾年,公令弟國華出都還湖南。
十月,聞劉公傳瑩以病卒于家,公設位哭之,為墓志一篇、家傳一篇,刻石寄其家。
劉公所著述無成篇,獨于金氏《孟子集注考證》中,搜得朱子所編《孟子要略》一書,公為校刻行于世。
二十三日,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本年水災之區奉旨蠲緩錢糧。
公官京師十年,俸薄不給于用,取資稱貸;及官侍郎,每歲以其所得俸銀數十兩為高堂甘旨之奉,兼以周族戚之貧者。
「己酉」道光二十九年,公三十九歲。
正月初九日,率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災區借給籽種。
二十二日,奉旨升授禮部右侍郎。
次日具摺謝恩,召見,上嘉勉焉。
公勤于供職,署中辦事無虛日。
八日一至澱園該班奏事,有事加班,不待期日。
在部司員,鹹服其條理精密。
三月十四,值班召見。
三十日,又召見。
每有奏對,恒稱上意。
禮部、翰林院、詹事府署中,皆有土地祠,祠皆祀先儒韓愈。
禮部之祠,複有孔子木主,胥吏相沿,莫知所自。
公取木主焚化,而為文以祀韓子,辯正其謬。
夏,督修長沙府會館,旋又修湖廣會館,位置亭榭,有纡馀卓牽之觀。
八月初二日,奉旨兼署兵部右侍郎。
二十五日,欽派宗室舉人複試閱卷大臣。
九月十七日,欽派順天鄉試複試閱卷大臣。
十月初四日,欽派順天武鄉試較射大臣。
武鄉試分四圍,王大臣分較。
公所較中式者五十二名。
二十六日,率同鄉京官具摺謝恩,為水災奉旨蠲緩錢糧。
是歲東南各省大水,民饑,江南、浙江、湖北均展期,九月舉行鄉試。
湖南賊匪李沅發倡亂于新甯,戕官據城,分擾黔、粵邊境,粵逆亦從此萌芽矣。
先是,江公忠源在籍,擒獲會匪雷再浩,遂以知縣揀發浙江署秀水縣事,辦理赈災及保甲,甚得民譽。
公聞新甯之亂,恐匪黨尋仇及江公之家,遂緻書江公,勸其棄官以赴家難。
未幾而賊黨潰竄,江公家亦無損焉。
十一月十五日,聞祖考星岡公之訃,請假兩月,設位成服。
星岡公之卒以十月初四日,壽七十有六歲,葬于八鬥沖,遷王恭人之柩附葬。
十二月十一日,孝和睿皇後升遐。
公以禮部職任所在,不俟假滿,即日入内供辦。
其署中他事,仍不與聞。
「庚戌」道光三十年,公四十歲。
正月十四日,宣宗成皇帝升遐。
朱谕遺命四條,其中無用郊配、無用廟附二條,文宗嗣位,谕令臣工詳議具奏。
十五日,奉移孝和睿皇後梓宮于漪春園。
十六日,谕臣下議行三年喪禮。
二十三日,召見,咨以大禮。
二十六日,上禦太和殿,頒登極诏書。
二十七日,王大臣九卿集議,複奏郊配、廟附二事。
公專摺具奏,稱:遺命無用廟附一條,考古準今,萬難遵從;無用郊配一條,不敢從者有二,不敢違者有三。
疏對甚晰。
時恭遇登極覃恩,加一級;請封三代,皆封榮祿大夫。
公以本身妻室應得封典,<貝也>封叔父母。
二月初二日,内賜遺念衣一件、玉佩一事。
是日奉移大行皇帝梓宮于圓明園正大光明殿。
初六日,奉上谕:“侍郎曾國藩所奏,頗有是處;其馀京堂及科道等所奏,各纾己見,殊少折中。
各摺均著發還。
”欽此。
初七日召見,公奏對甚詳,上益嘉之。
初八日奉上谕“九卿科道有言事之責者,于用人行政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