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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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同治元年,公五十二歲。

     正月,公在安慶。

    初一日,内閣奉上谕:“曾國藩著以兩江總督協辦大學士。

    ” 欽此。

    又奉上谕:“曾國藩節制四省,昨又簡授協辦大學士,其敷乃腹心,弼予郅治,朕實有厚望焉。

    ”欽此。

    初十日,奏遵旨保皖撫大員一摺。

    又奏再陳下情力辭節制浙江軍務一摺。

    奏稱:圖浙之道,必以廣信為運糧之路,以嚴州為進兵之路。

    現在惟左宗棠一軍不能遽達于嚴州,必俟蔣益沣之軍到衢州後,兩路并進,取勢漸緊。

    所以規複浙江者在此,所以保全江西、皖南者亦在此,至臣所以再三渎陳不願節制四省者,非因浙事既已決裂有诿過之意,實因權位太重,恐開斯世争權競勢之風,兼防他日外重内輕之漸。

    機話甚微,關系甚大。

    又奏遵旨保舉李朝斌、喻俊明、任星元、丁泗濱四員堪勝水師總兵之任。

    附片奏前浙江巡撫羅遵殿殉難杭州,已奉旨賜恤,旋經禦史高延祜奏請撤銷恤典。

    苛刻之論,殊欠公允。

     仍請從優賜恤,并将随同殉難之家屬等一并旌恤,以彰忠節。

    王有齡以糧盡援絕,見危授命。

    其在任時,疊被參劾,難保無身後之訾議,請并從優議恤,以為以死勤事者勸。

    又片奏參安徽巡撫翁同書釀成苗逆之禍,兩次失守,不能殉節。

    請旨革職議罪,不敢因其門第鼎盛,稍為遷就。

    又片奏報徽郡解圍及各路軍情大概。

     是日,奉到谕旨,李續宜調安徽巡撫,嚴樹森調湖北巡撫。

    欽頒令箭、令旗、王命旗牌到營。

    十一日,批饬江西藩司停止州縣吏攤捐之案。

    公謂地方親民之官,必須令其曠然無累,然後可責之以民事,不至苛取民财也。

    十七日,公奉到協辦大學士之旨。

    公弟國荃授江浙臬司,蔣益沣授浙江藩司,陳士傑授江蘇臬司。

    鮑超補浙江提督,并賞穿黃馬褂。

    從公奏也。

    二十日,左公宗棠擊賊于開化縣,破之。

    二十一日,新購外洋火輪船一号到安慶。

    公出閱視,派委員弁管帶,配以兵勇,于江西試行之。

    二十二日,拜摺恭謝天恩。

    附片奏稱:自去秋以來,臣一門之内疊荷殊恩,感激之馀,繼以悚懼。

    懇求于金陵未克以前,不再加恩于臣家,庶可以保全功名,永承聖眷。

    前此疊奉保薦督撫大員之旨。

    封疆将帥,乃朝廷舉措之大權,豈敢幹預?疆臣既有征伐之權,不當更分黜陟之柄,不特臣一人為然。

     凡為督撫者,辨之不可不早,所以預防外重内輕之漸,兼杜植私樹黨之端。

    庶幾紀綱彌肅,朝廷愈尊矣。

    賊竄吳淞口,上海告急。

    鎮江府城屢被賊攻撲。

    又分股渡江,撲江浦、浦口官軍營盤。

    趙公景賢堅守湖州府城一年有馀,糧援俱斷,文報亦梗阻不得達。

    大學士翁公心存奏蘇中士民結團抗賊,望曾國藩如慈父母,請饬該大臣派一素能辦賊之員,馳往援剿。

    侍郎宋公晉條陳恢複江南大略。

    是時公屢奉籌畫全局派援江浙之旨,于是日具奏:浙江之事,必俟左宗棠進攻嚴州,蔣益沣進駐衢州,鮑超進抵甯國,乃有下手之處。

    江蘇之事,必先清江北,次乃江南。

    現催李鴻章募練淮勇,酌撥湘軍數營,駛赴下遊,察看情形,再行馳奏。

    江浙賊勢浩大,盡占富庶之區,财力與人數皆數倍于官軍,不敢過求速效,以至偾事。

    又奏徽州官軍勝仗郡城解圍一摺,随摺奏保張運桂、朱品隆、唐義訓、劉松山等十三員,陣亡參将黃和鳴等四十六員名,開單請恤。

    附片奏鮑超一軍,在青陽大獲勝仗,陣亡弁勇唐泗和等十一名請恤。

    又片奏江蘇紳士議借洋兵剿賊之事:上海本通商之地,借洋兵以保守人财則可,若令攻剿蘇州、金陵代複中國之疆土則不可。

    蓋以現在攻城,我無助剿之師,将來克城,又無防守之師,專恃洋兵,洋人或見德而生怨望,不可不慮。

    維時上海已設立公局,會同洋人防守。

    公咨商巡撫薛煥,言蘇州、金陵非可以幸襲而得,目前權宜之計,隻可借兵防守滬城,尤當坦然以至誠相與,不可稍涉猜疑,緻礙大局。

    其函緻蘇州紳士,言之尤詳。

     二十四日,奉到上谕:“賊氛日熾,而該大臣等章奏寥寥,南服■懷,殊深廑念。

     其如何通籌全局,緩急兼權,著将一切機宜,随時馳奏,以纾懸系。

    “欽此。

    李公鴻章募淮勇到安慶,公為定營伍之法。

    器械之用、薪糧之數,悉仿湘勇章程,亦用楚軍營規以訓練之,撥湘勇數營以助之。

    兩省将卒,若出于一家然,公所教也。

    二十六日,咨瀕江各省督撫商定長江通商章程。

    饬善後局查辦保甲。

    公自核定門牌團冊之式。

    是月,李世忠收複江浦、浦口二城。

    賊糾撚匪圍攻颍州府,勝保公督師援之。

    彭公玉麟補授兵部右侍郎。

     二月初二日,公拜摺奏稱:忝列戎行,奏報甚少,其所以■々自守者,蓋亦有故:一則不輕奏謠傳之言,一則不輕奏未定之事,一則不輕奏預計之說。

    因此三者,遂蹈遲延之咎。

    臣忝非常之遇,倚任彌重,延訪更殷。

    嗣後拟十日奏事一次,有急則加班具奏。

    所有谕旨垂詢之件,謹分條詳複,其一,計曾國荃、楊載福、張運蘭回營之期;其一,李鴻章募練淮勇,二月可以成軍,拟由陸路馳至鎮江;其一,攻搗金陵,必先清後路,腳跟已穩,而後可進;其一,李續宜籌派兵勇,援颍州之路;其一,左宗棠援剿浙江,必從衢、嚴之間下手;其一,上海籌借洋兵,以助防守之法。

    凡六條。

    饬安慶藩司核定■金卡局支發軍饷坐支章程。

     初四日,閱視李公鴻章營勇及所部程學啟、滕嗣林等營。

    多隆阿公大破賊于廬州城外,盡平賊壘。

    初五日,奉到上谕:“曾國藩瀝陳下情遵保皖撫各摺片,具見該大臣慮遠思深,實深嘉悅,已明白宣示,仍令該大臣節制四省矣。

    朝廷黜陟之權,原非封疆大吏所能侵越。

    第該大臣簡任綸扉,督師江皖,膺股肱心膂之寄,朕疇咨嶽牧,延訪甚殷,該大臣圖濟時艱,不當稍有避嫌之見,方合古大臣知無不言之義。

    嗣後如有所知,不妨密封呈進,以備采擇。

    ”欽此。

    同日奉上谕:“曾國藩曉暢戎機,公忠體國,中外鹹知。

    當此江浙軍務吃緊,生民塗炭,若非曾國藩之悃忱真摯,豈能輕假事權!所有江南、安徽、江西、浙江四省巡撫提鎮以下,仍歸曾國藩節制。

    該大臣務當以軍務為重,力圖攻剿,以拯生民于水火之中,毋許再行固辭。

    ”欽此。

    時又因三載考績之典,奉上谕:“大學士湖廣總督官文,久任封圻,虛懷延攬,于吏治戎行均能整饬,著交部從優議叙。

    協辦大學士兩江總督曾國藩,督軍辦賊,勤勞罔懈,于江皖地方,疊複名城,戰功卓著,甄拔所部将士,賢能稱職,前經簡授協辦大學士,仍着交部從優議叙。

    四川總督駱秉章,前在湖南巡撫任内,剿辦賊匪,不分畛域,其所薦舉人才,尤為有裨實用,自升任川督,辦理丹棱股匪及整頓地方,均能妥速,著賞加太子少保銜,用示嘉獎。

    ” 欽此。

    初六日,專弁入都,赍奏登極賀表。

    初八日,張公運蘭假滿還皖。

    初九日,李公續宜抵任來見。

    公派提督成大吉等進軍固始,以援颍州。

    左公宗棠擊賊于遂安縣,大破之,克複縣城。

    初十日,拜發萬壽賀摺,專弁入都。

    又代弟國荃奏謝天恩一摺。

    十二日,馳摺奏安徽省城仍宜設于安慶,前此改建廬州,系一時權宜之計。

    安慶處濱江适中之地,足資控制。

    至大江水師戰船千馀号,炮位三千馀尊,逐年積累,成此巨觀。

    事定之後,江防仍不宜撤,請專設長江水師提督一員,添設将弁額缺若幹,均候吏、兵二部詳複議奏。

    附片奏:江海雖同一水面,而風濤氣候各殊。

    楚軍水勇戰船,但可用之江面,未可以出重洋。

    臣料粵逆所掠江楚之民,必無遽能縱橫海上之事。

    又附片奏浙江衢河淺窄,不宜水軍,江西劉于浔水師專防本省汛地,不能赴浙援剿。

    又奏采訪忠義第六案,附片奏委員王敬恩請恤。

     十五日,公弟國荃至安慶,所募湘勇以次集于皖境。

    是日,奉到上谕:“江蘇布政使著曾國荃補授,即赴新任,毋庸來京請訓。

    該員系兩江總督曾國藩之弟,例應回避,惟該省軍務緊要,需員辦理,著毋庸回避,以資得力。

    ”欽此。

    又以李元度補援浙江臬司。

    二十二日,拜摺代弟國荃奏謝天恩。

    附片奏參新授臬司李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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