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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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

    唯見天下之利而為之,唯其害而不為,則是有時而窮焉,亦不能盡天下之利。

    古之所謂大智者,知天下利害得失之計,而權之以人。

    是故有所犯天下之至危,而卒以成大功者,此以其人權之,輕敵者敗,重敵者無成功。

    何者?天下未嘗有百全之利也,舉事而待其百全,則必有所格,是故知吾之所以勝人,而人不知其所以勝我者,天下莫能敵之。

     昔者晉荀息知虢公必不能用宮之奇,齊鮑叔知魯君必不能用施伯,薛公知黥布必不出于上策,此三者,皆危道也,而直犯之,彼不知用其所長,又不知出吾之所忌,是故可以冒害而就利。

    自三代之亡,天下以詐力相并,其道術政教無以相過,而能者得之。

    當漢氏之衰,豪傑并起而圖天下,二袁、董、呂,争為強暴,而孫權、劉備,又已區區于一隅,其用兵制勝,固不足以敵曹氏,然天下終于分裂,訖魏之世,而不能一。

     蓋嘗試論之。

    魏武長于料事,而不長于料人。

    是故有所重發而喪其功,有所輕為而至于敗。

    劉備有蓋世之才,而無應卒之機。

    方其新破劉璋,蜀人未附,一日而四五驚,斬之不能禁。

    釋此時不取,而其後遂至于不敢加兵者終其身。

    孫權勇而有謀,此不可以聲勢恐喝取也。

    魏武不用中原之長,而與之争于舟楫之間,一日一夜,行三百裡以争利。

    犯此二敗以攻孫權,是以喪師于赤壁,以成吳之強。

    且夫劉備可以急取,而不可以緩圖。

    方其危疑之間,卷甲而趨之,雖兵法之所忌,可以得志。

    孫權者,可以計取,而不可以勢破也,而欲以荊州新附之卒,乘勝而取之。

    彼非不知其難,特欲僥幸于權之不敢抗也。

    此用之于新造之蜀,乃可以逞。

    故夫魏武重發于劉備而喪其功,輕為于孫權而至于敗。

    此不亦長于料事而不長于料人之過欤? 嗟夫!事之利害,計之得失,天下之能者舉知之,知之而不能權之以人,則亦紛紛焉或勝或負,争為雄強,而未見其能一也。

    【隐公論一】 魯隐公元年,不書即位,攝也。

    公子翚請殺桓公。

    公曰:“為其少故也。

    吾将授之矣。

    使營菟裘,吾将毛焉。

    ”翚懼,反谮公于桓,而使賊殺公。

    歐陽子曰:“隐公非攝也。

    使隐而果攝也,則《春秋》不書為公,《春秋》書為公,則隐非攝,無疑也。

    ” 蘇子曰:非也。

    《春秋》,信史也,隐攝而桓弑,著于史也詳矣。

    周公攝而克複子者也,以周公薨,故不稱王。

    隐公攝而不克複子者也,以魯公薨,故稱公。

    史有谥,國有廟,《春秋》獨得不稱公乎? 然則隐公之攝也,禮欤?曰:禮也。

    何自聞之?曰:聞之孔子。

    曾子問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從攝主北面于西階南。

    ”何謂攝主?曰:古者天子諸侯卿大夫之世子未生而死,則其弟若兄弟之子次當立者為攝主。

    子生而女也,則攝主立;男也,則攝主退。

    此之謂攝主,古之人有為之者,季康子是也。

    季桓子且死,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

    ”桓子卒,康子即位。

    既葬,康子在朝。

    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于君與大夫而立之。

    ’今生矣,男也,敢告。

    ”康子請退。

    康子之謂攝主,古之道也,孔子行之。

     自秦、漢以來不修是禮也,而以母後攝。

    孔子曰:“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使與聞外事且不可,曰:“牝雞之晨,惟家之索”,而況可使攝位而臨天下乎?女子為政而國安,惟齊之君王後、吾宋之曹、高、向也,蓋亦千一矣。

    自東漢馬、鄧不能無譏,而漢呂後、魏胡武靈、唐武氏之流,蓋不勝其亂,王莽、楊堅遂因以易姓。

    由是觀之,豈若攝主之庶幾乎?使母後而可信也,攝主亦可信也,若均之不可信,則攝主取之,猶吾先君之子孫也,不猶愈于異姓之取哉? 或曰:“君薨,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安用攝主?”曰:非此之謂也。

    嗣天子長矣,宅憂而未出令,則以禮攝冢宰。

    若太子未生,生而弱,未能君也,則三代之禮,孔子之學,決不以天下付異姓,其付之攝主也。

    夫豈非禮而周公行之欤?故隐公亦攝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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