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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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上虞人,善畫山水。

    以上司多好其畫,辄以此傲人。

    無何,依托官府聲勢,詐取人财。

    事露,問發充軍。

    間有持其畫奉予者,予曰:“屋壁雖陋,不挂賺金賊畫也。

    ”古人看書畫,一要師法古,二要人品高。

    人品不高,雖工亦減價矣。

    吾鄉張節之先生見人收蓄黃廉使翰草書,即令裂去,雲:“好人家卻收此人筆迹!”其疾惡如此。

    杭州府每歲春秋祭先聖及社稷、山川二壇,皆布政司官主之。

    如先聖固天下之所尊,而二壇神位,明有府社府稷。

    本府境内山川及城隍主名,知府卻不得主祭,布政司統十一府,卻隻作所治處一府祭主。

    此等禮制,頗有窒礙。

    不知當時儒臣議禮,何以慮不及此?《大明一統志》,即景泰間修而未成者,天順間始成之。

    初修時,學士錢原溥為副總裁,嘗欲志戶口。

    而李文達以戶口戶部自有數,慮傷繁而止。

    按:《周禮》“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

    ”是民數朝廷之所重也。

    苟在所當志,何傷繁之慮邪?如以此為戶部有數而不志,則内外文武諸司之設,吏、兵二部有數;學校、寺觀,禮部有數,皆将不必志邪?文達既自用,而彭、呂諸公又皆務為簡重,不相可否。

    故此書之成,不但戶口之登耗無征而已。

    浙江各府、縣,布政、按察分司在府城者,大率規制如一;在各縣者,按察分司多宏敞整麗,布政分司多狹隘樸陋。

    初疑按察能糾察,官吏貪污者,懼緻罪而然。

    後至各府、縣,遍覽志書,見按察分司皆建自洪武間,布政分司,至正統七年以後始有之,乃得究知其所以然。

    蓋國初糾察諸司,谳審庶獄,在内從各道監察禦史,在外從按察司官處分。

    其時禦史建員未廣,有事則奉命而出,事竣即還,巡按亦未有專官。

    故按察之官,職專而權重。

    今分巡官各有印章,此可見矣。

    其後分遣禦史巡按外藩,按察之體勢由是始輕,且禦史所至,更無察院,每止宿按察分司而已。

    分司既創于經畫官府之初,則廣狹豐儉得以如意為之,故其規制多寬廣。

    又以禦史所寓,禮宜緻隆,故有司以時修飾,而華美中度。

    布政司職理民事,非奉部符不出。

    至宣德、正統以來,添官稍多,始議置分司,且其地率多即官府棄地為之,故規制不能如意。

    又分守官按臨,不過信宿而去,故有司忽之,而修葺怠焉。

    此蓋理勢使然,非有意而優劣之。

    故虛心觀理則理無不燭,疑心待人則人鮮無過。

    有官君子,不可不知也。

    今府、谒、縣《戒石銘》雲:“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本蜀主孟昶藋作。

    全文二十四句,本名《令箴》。

    宋太宗愛之,摘此四句以刻石,更今名耳。

    近見紹興察院石刻,高宗題其下雲“近見黃庭堅所書太宗皇帝《禦制戒石銘》,恭味旨意,是使民于今不厭宋德也”雲雲。

    後有端明殿學士左朝議大夫簽書樞密院事權參加政事權邦彥、特進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呂頤浩等跋語,以為五代之餘,遺民赤子,新去湯火。

    太宗皇帝哀矜撫綏,寄在守令,乃發大訓,垂諸庭石雲雲。

    高宗暨其臣皆直以為太宗所自作,誤矣。

    昶全文二十四句,詳見《蜀志》并《史學指南》。

    幼嘗入神祠,見所塑部從有袒裸者,臂股皆以墨畫花鳥雲龍之狀。

    初不喻其故,近于溫、台等處見國初有為雕青事發充軍者,因詢問雕青之所以名,一耆老雲:“此名刺花繡,即古所謂文身也。

    元時,豪俠子弟皆務為此。

    兩臂股皆刺龍鳳花草,以繁細者為勝。

    洪武中,禁例嚴重,自此無敢犯者。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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