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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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誠耳。

    如各部司屬官之賢能者,每向人稱道之,以示其知人;及推舉時,乃先掌科掌道官。

    若舉部屬,亦先出入中官之門者,平日所稱道者反不與。

    又嘗記戶科給事中李孟旸,奉使山西回,見代州等處要地武備不饬,奏乞設整饬兵備副使,以專其責。

    兵部覆奏,已,得旨俞允。

    及咨吏部,乃寝而不行。

    後察之,副使該于刑部年深郎中内以次升用,一鄉人凱觎京職,不欲外升。

    欲越次他升,又恐機洩,故止。

    凱觎京職者,不久果升大理丞。

    後坐其黨,調外任。

    吳中有鬼善淫,凡懷春之女,多被污。

    與之善者,金帛首飾,皆為盜緻。

    吾昆真義民家一女将被污,女曰:“泾西某家女貌美,何不往彼而來此?”鬼雲:“彼女心正。

    ”女怒曰:“吾心獨不正耶?”遂去,更不複來。

    乃知邪不幹正之說有以也。

    蘇城商人蔡某,嘗泊舟京口。

    見一客長軀偉貌,須髯被腹,髭長數寸,蔽口。

    竊計其有礙飲食,乃邀入食肆以觀之。

    客臨食,脫帽,拔髻中二簪绾其髭插入兩鬓,長歠大嚼,旁若無人。

    食已,謝去,曰:“感君厚情,何以為報?”令舟中取一木棍授之,雲:“倘舟行有人侵侮,當以此示之,雲胡子老官壓驚棍在此,彼必退去。

    ”後行江中,猝遇暴客,蔡如其言,果不犯而去。

    如是者再。

    始知其為暴客之渠魁,威信素行于人故也。

    蔡後死九江,客聞之,赙以白金,遣人護喪至京口而去。

    鈔字,韻書平去二聲,皆為略取寫錄之義,無以為楮币之名者。

    今之鈔,即古之布。

    《詩》雲“抱布貿絲”、《周禮》“宅不毛者有裡布”是也。

    但古以皮,故曰皮币。

    今以楮,故曰楮币耳。

    宋有交子、會子、關子、錢引、度牒、公據等名,皆所以權變錢貨,以趨省便。

    然皆不言其制。

    惟入中鹽糧有鹽鈔,鈔之名始見《宋史》,蓋即今鹽引也。

    今文移中有關子,僧道簪剃有度牒,鄉試舉人投禮部有公據,茶鹽等貨俱有引,皆公文耳。

    《金史》記交鈔之制,外為闌,作花紋,其衡書貫例,外書禁條,闌下備書經由行換之法及其印章花押。

    一貫至五十貫,名大鈔。

    一百文至七百文,名小鈔。

    以七年為限,納舊易新。

    《元史》記鈔之文雲:以十計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計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貫計者二,曰一貫文、二貫文。

    然皆不詳其尺寸之制。

    今之鈔,蓋始于金,而元承其制,本朝沿襲之欤。

    聞洪熙、宣德間,猶有百文鈔,今但有一貫文者,每貫直銀三厘、錢二文,非複國初之直矣。

    其制以桑楮皮為之,豎長一官尺,橫八寸,額上橫作楷書,雲“大明通行寶鈔”,中作楷書“一貫”二字,字下圖一貫錢形,左右作疊篆各四字,雲“大明寶鈔”“天下通行”,其下楷書鈔法禁例,上下钤戶部印,四圍花紋闌。

    镯,音蜀,又音濁。

    《周禮》“古人以金镯節鼓。

    ”注雲:钲也,形如小鐘。

    韻書又雲溫器。

    今人名臂環為镯,音濁,蓋方言也。

    近考之,蠋,桑蟲,一名■〈蟲厄〉,《爾雅》“■〈蟲厄〉烏蠋”,《詩》“革金厄”。

    注雲:金厄,接辔之環,形似烏蠋,以金為之。

    今女人金銀臂環累累,有節而拳曲,正如蠋形。

    镯,當作蠋。

    音雖少異,其義甚明。

    裡人曾孟源嘗夜行,有水當涉,遇一舊識,雲:“吾負汝過。

    ”孟源喜從之。

    及上其身,忽悟雲:“此人已死,安得在此!必鬼欲迷我耳。

    ”乃堅附其背,既登岸,負者雲:“可以下矣。

    ”孟源附之益堅,忽變為一闆,抱至民家,叩門乞火燭之,乃炎焦棺闆也,劈而焚之。

    深以為不祥,自分必死,然竟無恙。

    後年逾七十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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