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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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使三員,正七品。

     上都生料庫,秩從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農等歲辦油面,大都起運諸物,供奉内府,放支宮人宦者飲膳。

    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品秩同上;直長一員,正八品。

     大都大倉、上都大倉,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藥物。

    至元五年初立,設官三員,俱受制國用使司劄付。

    十二年,改立提舉大倉,設官三員,隸宣徽。

    二十五年,升正六品。

    定置二倉各設提舉一員,正六品;大使一員,從六品;副使一員,從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從六品。

    十六年,改提舉司,升五品。

    大德八年,仍為局,降正七品。

    置達魯花赤各一員,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員,上都大使三員,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員,正八品;直長各一人,掌葦場;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從五品。

    至大四年始置,設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員。

     沙糖局,秩從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貢果木。

    至元十三年始置,秩從六品。

    十七年,置提點一員。

    十九年,升從五品,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一員,正七品。

     永備倉,秩從五品。

    至元十四年始置,給從九品印,掌受兩都倉庫起運省部計置油面諸物,及雲需府所辦羊物,以備車駕行幸膳羞。

    二十四年,升從五品,置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一員,正七品。

     豐儲倉,秩從九品,大使一員,掌出納車駕行幸支持膳羞。

     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管府,秩正三品,掌獻田歲入,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場漁獵,以供内膳。

    至元十四年,始立總管府,并管連海高郵河泊提舉司、沂州等處提舉司事。

    十六年,置揚州鷹房打捕達魯花赤總管府。

    二十二年,省并為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管府。

    二十五年,以兩淮新附手号軍千戶所隸本府,及分置提舉司一十處。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總管一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府判一員,正六品;經曆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牍一員,從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舉司,高郵屯田打捕提舉司,招泗屯田打捕提舉司,安東海州屯田打捕提舉司,揚州通泰屯田打捕提舉司,安豐廬州等處打捕提舉司,鎮巢等處打捕提舉司,塔山徐邳沂州等處山場屯田提舉司,凡九處,秩俱從五品。

    每司各設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并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二人。

     一抽一分場提領所,凡十處:曰柴墟東西口,曰海州新壩,曰北砂太倉,曰安河桃源,曰大湖東西口,曰時堡興化,曰高郵寶應,曰汶湖等處,曰雲山白水,曰安東州。

    每所各設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俱受宣徽院劄付。

     滿浦倉,秩正八品,掌收受各處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轉輸京師。

    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設大使一員,正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

     圓米棋子局、軟皮局,各置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俱受宣徽院劄付。

     手号軍人打捕千戶所,秩從四品,管軍人打捕野物皮貨。

    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設達魯花赤一員、上千戶一員、上副千戶一員、彈壓一員。

     上百戶七所,各置百戶二員。

     鐘離縣,定遠縣,真揚州,安慶,安豐,招泗,和州。

     下百戶二所,各置百戶一員。

     琏海,懷遠軍。

     龍慶栽種提舉司,秩從五品,管領缙山歲輸粱米,并易州、龍門、淨邊官園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

    至元十七年,始置提舉司。

    延祐七年,缙山改為龍慶州,因以名之。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并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弘州種田提舉司,秩正六品,掌輸納麥面之事,以供内府。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并正六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直長一員。

     豐閏署,秩從五品,掌歲入刍粟,以給飼養駝馬之事。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令一員,并從五品;丞一員,從六品;直長一員,正八品。

     常湖等處茶園都提舉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園戶二萬三千有奇,采摘茶芽,以貢内府。

    至元十三年置司,統提領所凡十有三處。

    十六年,升都提舉司。

    又别置平江等處榷茶提舉司,掌歲貢禦茶。

    二十四年,罷平江提舉司,并掌其職。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俱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提控案牍一員,都目一員。

     提領所七處,每所各設正、同、副提領各一員,俱受宣徽院劄付,掌九品印。

     烏程,武康德清,長興,安吉,歸安,湖汶,宜興。

     建甯北苑武夷茶場提領所,提領一員,受宣徽院劄,掌歲貢茶芽。

    直隸宣徽。

     太禧宗禋院,秩從一品,掌神禦殿朔望歲時諱忌日辰禋享禮典。

    天曆元年,罷會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總制之。

    初,院官秩正二品,升從一品,置參議二員,改令史為掾史。

    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員,增副使二員,立諸總管府為之屬。

    凡錢糧之出納,營繕之作辍,悉統之。

    定置院使都典制神禦殿事六員,同知兼佐儀神禦殿事二員,副使兼奉贊神禦殿事二員,佥院兼祗承神禦殿事二員,同佥兼肅治神禦殿事二員,院判供一應神禦殿事二員,參議二員,經曆二員,都事二員,管勾、照磨各一員,掾史二十人,譯史四人,知印二人,怯裡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斷事官四員,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員。

     隆禧總管府,秩正三品。

    至大元年,建立南鎮國寺,初立規運提點所。

    二年,改為規運都總管府。

    三年,升為隆禧院。

    天曆元年,罷會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立殊祥總管府,尋又改為隆禧總管府。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治中一員,判官一員,經曆一員,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知印鎊一人,怯裡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營繕司,秩正五品。

    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一人。

    天曆元年,以南鎮國寺所立怯憐口事産提舉司,改為崇恩福元提點所。

    三年,又改為福元營繕司。

     普安智全營繕司,秩五品。

    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一人。

    天曆元年,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兩規運提點所并為一,置提點二員。

    三年,又改為營繕司。

     祐國營繕都司,秩正四品。

    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

    天曆元年,初置萬聖祐國營繕提點所。

    三年,改為營繕都司。

     平松等處福元田賦提舉司,秩五品。

    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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