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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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發者,考滿依通政院例定奪,自行用者降一等。

    ”二十年,定拟安西王王相府首領官令史,與台、院吏屬一體遷轉。

    二十二年,部拟:“宣徽院升為二品,與台、院品秩相同,令史出身合依正七品遷除貢補,省、院有阙,于部令史内選取。

    ”總制院與禦史台俱為正二品,部拟:“令譯史考滿,亦合一體出身。

    ”二十三年,省準:“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選充者,考滿出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二十四年,集賢院言:“本院與翰林國史院品級相同。

    ”省議:“令史考滿,一體定奪。

    ”二十五年,省議:“上都留守司兼本路總管府令史出身,三考正八品,其自部令史内選取者,同宣徽院、太醫院令史一體出身。

    上都留守司升為正二品,見設令史,自行踏逐者,考滿不為例,從七品内選用;部令史内選取,考滿宣徽院、大司農司令史一體出身。

    ”部議:“都護府人吏依通政院令譯史人等出身,由省部發者,考滿出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

    ”二十六年,省準:“都功德使司随朝二品,令譯史人等,比台、院人吏一體升轉。

    ”二十九年,部呈:“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選發者,三考出為正七,自用者降等。

    崇福司與都護府、泉府司品秩相同,所設人吏,由省部發者,考滿出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

    福建省征瓜哇所設人吏,出征回還,俱同考滿。

    ”三十年,省準:“将作院令史,依通政院等衙門令史,考滿除正七品。

    ”部議:“如系六部選發,考滿除正七品,自用者本衙門叙。

    ”元貞元年,内史府秩正二品,令史亦于部令史内收補,考滿除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大德九年,部拟:“闊闊出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選發,考滿正七,自用者降等。

    ”至大四年,省準:“會福院令史、知印、通事、譯史、宣使、典吏俱自用,前拟不拘常調,考滿本衙門區用。

    隆禧院令史人等,如常選者,考滿依例遷叙,自用者不入常調,于本衙門區用。

    “皇慶二年,部議:“崇祥院人吏,系部令史發補者,依例遷用,不應者降等叙。

    ”延祐四年,部議:“隆禧院令史、譯史、通事、知印、典吏同五台殊祥院人吏一體,常選内委付。

    其出身若有曾曆寺監并籍記各部令史人等,考滿同二品衙門出身,降等叙,白身者降等,添一資升轉;省部發去者,依例遷叙。

    後有阙,令史須于常選教授儒人職官并部令史見役上名内取補;宣使于職官并相應内參補;通事、知印從長官保選,仍參用職官,違例補充,别無定奪。

    殊祥院人吏,先未定拟,亦合一體。

    ” 凡吏員考滿授從七品:至元六年,省拟:“部令史、譯史、通事人等,中統四年正月以前收補者,拟九十月為滿,注從七品,回降正八一任,還入從七。

    以後充者,亦拟九十月為滿,正八品,仍免回降。

    ”九年,吏、禮部拟:“凡部令史二考,注從七品。

    一考之上,驗月日定奪。

    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品。

    十五月以上從九品,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譯史巡檢。

    太府監改拟正三品,與六部同,人吏自行踏逐,将已曆月日準為資考,似為不倫,拟自改升月日為始,九十月為滿,同部令史出職,有阙于籍記部令史内挨次收補。

    ”十一年,省議:“省斷事官令史,與六部令史一體出身,若是實曆俸月九十月,考滿遷除,有阙于應補部令史人内挨次補用。

    ”省議:“中禦府正三品,拟同太府監令史出身,九十月于從七品内除授,自行踏逐者降一等,歇下名阙,于應補部令史人内補填。

    ”十三年,省議:“行工部令史,與六部令史一體出身。

    四怯薛令史,九十月同部令史出身,有阙以籍記部令史内補填。

    ”二十年,部呈:“行省令、譯史人等,比台、院一體出身。

    行台、行院令譯史、通事人等,九十月考滿,元系都省台院發去及應補之人,合降台院一等。

    ”二十三年,省判:“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監令史,如系省部發去相應人員,同部令史出身,九十月考滿,從七品,自行踏逐者降等。

    ”二十四年,省判:“中尚監令史人等,若系省部發去人員,同太府監令譯史等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

    ”太史院令史,部議:“如省部發去人員,從七品内遷除,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

    ”部拟:“行省台院令史,九十月考滿,若系都省台院發去腹裡請俸人員,行省令史同台院令史出身,行台、行院降一等,俱于腹裡選用,自行踏逐遞降一等,于江南任用。

    ”二十九年,省判:“鞏昌等處便宜都總帥府令史人等出身,拟與各道宣慰司一體,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

    ”大德三年,省準:“上都留守司令史,舊以見役部令史發補,以籍居懸遠,拟于籍記部令史内選發,與六部見役令史一體轉升二品衙門令史,轉補不盡者,考滿從七品叙用。

    ”八年,部拟:“利用監自大德三年八月已前入役者,若充各衙門有俸令史,及本監奏差、典吏轉補,則于應得資品内選用;由庫子、本把就升,并白身人,于雜職内通理定奪;自用之人,本監委用。

    ”皇慶元年,制:“典瑞監人吏俱與七品出身。

    ”部議:“太府、利用等四監同。

    省發者考滿與六部一體叙,其餘寺監令譯史正八品,奏差正九品。

    令典瑞監、前典寶監人吏出身同大府等監,系奉旨事理。

    ”省議:“已除者,依舊例定奪。

    ”三年,省準:“章慶使司秩正二品,見役人吏,若同随朝二品衙門,考滿除正七品,緣系徽政院所轄司屬,量拟考滿除從七品,自用者降等,如系及考部令史轉充,考滿正七品,未及考者止除從七品。

    有阙須依例補,不許自用。

    ” 凡吏員考滿授正八品:至元十一年,省議:“秘書監從三品,令史拟九十月出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諸衙門考滿典吏内補填。

    ”省議:“太常寺正三品,令史以九十月出為從八品,有阙于應補監令史内取用。

    ”省議:“少府監正四品,準軍器監令史出身,是省部發去者,三考于正八品任用,自行踏逐人員,考滿降一等。

    ”省議:“尚牧監正四品,省部發去令史,拟九十月出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諸衙門典吏内選補。

    ”部拟:“河南等路宣慰司系外任從二品,與随朝各部正三品衙門相同,準令史以九十月同部令史遷轉。

    開元等路宣撫司外任正三品,令譯史比前例降一等,九十月于正八品内遷轉。

    ”十四年,部拟:“樞密院斷事官令史,拟以九十月出為從八品,有阙于諸衙門考滿典吏内補用。

    ”十六年,部拟:“樞密院斷事官今改從三品,所設人吏,若系上司發去人員,曆九十月,比省斷事官令史降等于正八品内遷除,自用者降一等,遇阙于相應人内發遣。

    ”二十一年,部拟:“廣西、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令史、譯史、奏差人等,與嶺南廣西道等處按察司書吏人等一體,二十月理算一考,拟六十月同考滿。

    ”省準:“廣東宣慰司其地倚山瀕海,極邊煙瘴,令史議合優升,依泉州行省令譯史等,以二十月理算一考。

    ”二十二年,省準:“詹事院府正、家令二司,給侍宮闱,正班三品,令史即非各司自用人員,俸秩與六部同,若遇院掾史有阙,于兩司令史内選補,拟定資品出身,依樞密院所轄各衛令史出身,考滿出為正八品。

    尚醖監令史,與六部令史同議,諸監令史考滿,正八品内遷用,及非省部發去者例降一等,尚醖監令史亦合一體。

    ”二十三年,省準:“太常寺令史,曆九十月,正八品内任用,有阙于呈準籍記人内選取。

    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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