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 地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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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升為州。
元太宗七年,行縣事。
憲宗二年,複為州。
至元二年,複為縣,又并輔岩入焉。
未幾複為州,割輔岩入安一陽一,仍以州隸彰德路。
大名路上。
唐魏州。
五代南漢改大名府。
金改安武軍。
元因舊名,為大名府路總管府。
戶六萬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萬三百六十九。
領司一、縣五、州三。
州領六縣。
錄事司。
縣五 元城,中。
倚郭。
至元二年,并入大名縣,後複置。
大名,中。
倚郭。
太宗六年,立縣治。
憲宗二年,遷縣事于府城内。
至元二年,省元城來屬,尋析大名、元城為二縣。
九年,還縣治于故所。
南樂,中。
魏縣,中。
清河。
本恩州地,太宗七年,籍為清河縣,隸大名路。
州三 開州,上。
唐澶州。
宋升開德府。
金為開州。
元割開封之長垣、曹州之東明來屬。
領四縣: 濮一陽一,上。
倚郭。
東明,中。
太宗七年,割隸大名路。
至元二年來屬。
長垣,中。
初隸大名路,至元二年始隸開州。
清豐。
中。
滑州,中。
唐改靈昌郡。
宋改武成軍。
元仍為滑州。
領二縣: 白馬,上。
為州治所。
内黃。
浚州,下。
唐置黎州,後廢。
石晉置浚州。
宋為通利軍,又改平川軍。
金複為浚州。
元初隸真定。
至元二年,隸大名。
懷慶路,下。
唐懷州,複改河内郡,又仍為懷州。
宋升為防禦。
金改南懷州,又改沁南軍。
元初複為懷州。
太宗四年,行懷孟州事。
憲宗六年,世祖在潛邸,以懷孟二州為湯沐邑。
七年,改懷孟路總管府。
至元元年,以懷孟路隸彰德路。
二年,複以懷孟自為一路。
延祐六年,以仁宗潛邸澳懷慶路。
戶三萬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萬九百二十六。
領司一、縣三、州一。
州領三縣。
錄事司。
縣三 河内,中。
修武,中。
武陟。
中。
州一 孟州,下。
唐置河一陽一軍,又升孟州。
宋隸河北道。
金大定中,為河水所害,北去故城十五裡,築今城,徙治焉。
故城謂之下孟州,新城謂之上孟州。
元初治下孟州。
憲宗八年,複立上孟州,河一陽一、濟源、王屋、溫四縣隸焉,設司候司。
至元三年,省王屋入濟源,并司候司入河一陽一。
領三縣: 河一陽一,下。
濟源,下。
太宗六年,改濟源為原州。
七年,州廢,複為縣。
至元三年,省王屋縣入焉。
溫縣。
衛輝路,下。
唐義州,又為衛州,又為汲郡。
金改河平軍。
元中統元年,升衛輝路總管府,設錄事司。
戶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萬七千二百四十七。
領司一、縣四、州二。
錄事司。
縣四 汲縣,下。
倚郭。
新鄉,中。
獲嘉,下。
胙城。
下。
舊以胙城為倚郭。
憲宗元年,還州治于汲,以胙城為屬邑。
州二 輝州,下。
唐以共城縣置共州。
宋隸衛州。
金改為河平縣,又改蘇門縣,又升蘇門縣為輝州,置山一陽一縣屬焉。
至元三年,省蘇門縣,廢山一陽一為鎮,入本州。
淇州,下。
唐、宋、金并為衛縣之域,曰鹿台鄉。
元憲宗五年,以大名、彰德、衛輝籍餘之民,立為淇州,因又置縣曰臨淇,為倚郭。
中統元年,隸大名路宣撫司。
至元三年,立衛輝路,以州隸之,而臨淇縣省。
河間路,上。
唐瀛州。
宋河間府。
元至元二年,置河間路總管府。
戶七萬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萬八千五百三十六。
領司一、縣六、州六。
州領十七縣。
錄事司。
縣六 河間,中。
倚郭。
肅甯,下。
至元二年,廢為鎮,入河間縣,後複舊。
齊東,下。
憲宗三年,隸濟南路。
至元二年,還屬河間路。
甯津,下。
憲宗二年,屬濟南路,至元二年,隸河間。
臨邑,下。
本屬濟南府,太宗七年,割屬河間。
憲宗三年,還屬濟南。
至元二年,複屬河間。
青城。
下。
本青平鎮,太宗七年,析臨邑、甯津地置縣,隸濟南。
中統置青城縣,隸陵州。
至元二年,隸河間。
州六 滄州,中。
唐改景城郡,複仍為滄州。
金升臨海軍。
元複為滄州。
領五縣: 清池,中。
樂陵,中。
南皮,下。
無棣,下。
至元二年,并入樂陵縣,以縣治入濟南之棣州,尋複置。
鹽山。
下。
景州,中。
唐觀州,又改景州。
宋改永靜軍。
金仍改觀州。
元因之。
至元二年,複為景州。
領五縣: 蓚縣,中。
舊屬觀州,元初升元州,後複為蓚縣。
故城,中。
元初隸河間路。
至元二年,并為故城鎮,屬景州。
是年,複置縣還來屬。
阜城,下。
東光,下。
吳橋。
中。
清州,下。
五代置乾甯軍。
宋為乾甯郡,大觀間以河清,改清州。
金為乾甯軍。
元太宗二年,改清甯府。
七年,又改清州。
至元二年,以靖海、興濟兩縣及本州司候司并為會川縣,後複置清州。
領三縣: 會川,中。
靖海,下。
興濟。
下。
獻州,下。
本樂壽縣,宋隸瀛州,又隸河間府。
金改為壽州,又改獻州。
元至元二年,以州并入樂壽,直隸河間路,未幾複舊。
領二縣: 樂壽,中。
附郭。
交河。
中。
至元二年,入樂壽,未幾如故。
莫州,下。
唐置鄚州,尋改為莫。
舊領二縣,至元二年,省入河間,未幾仍領二縣: 莫亭,下。
倚郭。
至元二年,與任丘俱省入河間縣,後複置。
任丘。
下。
陵州,下。
本将陵縣,宋、金皆隸景州。
憲宗三年,割隸河間府。
是年升陵州,隸濟南路。
至元二年,複為縣。
三年,複為州,仍隸河間路。
東平路,下。
唐郓州,又改東平郡,又号天平軍。
宋改東平府,隸河南道。
金隸山東西路。
元太祖十五年,嚴實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浚、滑等戶三十萬來歸,以實行台東平,領州縣五十四。
實沒,子忠濟為東平路管軍萬戶總管,行總管府事,州縣如舊。
至元五年,以東平為散府。
九年,改下路總管府。
戶四萬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萬一百四十七。
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順城,下。
為東平治所。
東阿,中。
一陽一谷,中。
汶上,中。
壽張,下。
平一陰一。
下。
至元十一年,以縣之辛鎮寨、孝德等四鄉分析他屬。
明年,改寨為肥城,作中縣,隸濟甯路,以平一陰一為下縣,仍屬東平。
東昌路,下。
唐博州。
宋隸河北東路。
金隸大名府。
元初隸東平路。
至元四年,析為博州路總管府。
十三年,改東昌路,仍置總管府。
戶三萬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萬五千四百六。
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聊城,中。
倚郭。
堂邑,中。
莘縣,中。
宋隸大名府,元割以來屬。
博平,中。
茌平,中。
丘縣。
下。
本為鎮,隸曲周。
至元二年,并入堂邑。
二十六年,山東宣慰司言:“丘縣并入堂邑,差稅詞訴相去二百餘裡,往複非便。
平恩有戶二千七百,升縣為宜。
”遂立丘縣,隸東昌。
濟甯路,下。
唐麟州。
周于此置濟州。
元太宗七年,割屬東平府。
至元六年,以濟州還治巨野,仍析郓城之四鄉來屬。
八年,升濟甯府,治任城,尋還治巨野。
十二年,複立濟州,治任城,屬濟甯府。
十五年,遷府于濟州,卻以巨野行濟州事。
其年又以府治歸巨野,而濟州仍治任城,但為散州。
十六年,濟甯升為路,置總管府。
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八。
領司一、縣七、州三。
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七 巨野,中。
倚郭。
金廢,屬郓州。
至元六年複立。
郓城,上。
金以水患,徙置盤溝村。
元至元八年,複來屬。
肥城,中。
宋、金為平一陰一縣。
元至元十二年,以平一陰一莘鎮寨東北十五裡舊城改設今縣。
金鄉,下。
初隸濟州,至元二年來屬。
砀山,金為水蕩沒。
元憲宗七年,始複置縣治,隸東平路。
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并入單父縣。
三年複置,屬濟州。
八年,屬濟甯路。
虞城,下。
金圮于水。
元憲宗二年,始複置縣,隸東平路。
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并入單父。
三年,複立縣,屬濟州。
八年,隸濟甯路。
豐縣。
唐屬徐州。
元憲宗二年,屬濟州。
至元二年,以沛縣并入豐縣。
三年,複立沛縣。
八年,以豐縣直隸濟甯路。
州三 濟州,下。
唐以前為濟北郡,治單父。
唐初為濟州,又為濟一陽一郡,仍改濟州。
周瀕濟水立濟州。
宋因之。
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沒故也。
元至元二年,以戶不及千數,并隸任城。
六年,遷州于巨野,而任城為屬邑。
八年,升州為濟甯府,治任城,複還府治巨野。
十二年,以任城當江淮水陸沖要,複立濟州,屬濟甯府而任城廢。
十五年,遷府于濟州,以巨野行濟州事。
其年複于巨野立府,仍于此為州。
二十三年,複置任城,隸州。
領三縣: 任城,倚郭。
魚台,太宗七年,屬濟州。
至元二年,并入金鄉。
三年複故。
八年,屬濟甯府。
十三年來屬。
沛縣。
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
憲宗二年,州廢,複為縣。
至元二年,省入豐縣。
三年複置。
八年,隸濟甯府。
十三年來屬。
兗州,下。
唐初為兗州,複升泰甯軍。
宋改襲慶府。
金改泰定軍。
元初複為兗州,屬濟州。
憲宗二年,分隸東平路。
至元五年,複屬濟州。
十六年,隸濟甯路總管府。
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領屯田四百五十六戶,收子粒赴濟州官倉輸納,餘糧粜賣,所入鈔納于光祿寺。
領四縣: 嵫一陽一,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
三年複置。
甯一陽一。
至元二年,省入嵫一陽一。
大德元年複置。
單州,下。
唐置輝州,治單父。
後
元太宗七年,行縣事。
憲宗二年,複為州。
至元二年,複為縣,又并輔岩入焉。
未幾複為州,割輔岩入安一陽一,仍以州隸彰德路。
大名路上。
唐魏州。
五代南漢改大名府。
金改安武軍。
元因舊名,為大名府路總管府。
戶六萬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萬三百六十九。
領司一、縣五、州三。
州領六縣。
錄事司。
縣五 元城,中。
倚郭。
至元二年,并入大名縣,後複置。
大名,中。
倚郭。
太宗六年,立縣治。
憲宗二年,遷縣事于府城内。
至元二年,省元城來屬,尋析大名、元城為二縣。
九年,還縣治于故所。
南樂,中。
魏縣,中。
清河。
本恩州地,太宗七年,籍為清河縣,隸大名路。
州三 開州,上。
唐澶州。
宋升開德府。
金為開州。
元割開封之長垣、曹州之東明來屬。
領四縣: 濮一陽一,上。
倚郭。
東明,中。
太宗七年,割隸大名路。
至元二年來屬。
長垣,中。
初隸大名路,至元二年始隸開州。
清豐。
中。
滑州,中。
唐改靈昌郡。
宋改武成軍。
元仍為滑州。
領二縣: 白馬,上。
為州治所。
内黃。
浚州,下。
唐置黎州,後廢。
石晉置浚州。
宋為通利軍,又改平川軍。
金複為浚州。
元初隸真定。
至元二年,隸大名。
懷慶路,下。
唐懷州,複改河内郡,又仍為懷州。
宋升為防禦。
金改南懷州,又改沁南軍。
元初複為懷州。
太宗四年,行懷孟州事。
憲宗六年,世祖在潛邸,以懷孟二州為湯沐邑。
七年,改懷孟路總管府。
至元元年,以懷孟路隸彰德路。
二年,複以懷孟自為一路。
延祐六年,以仁宗潛邸澳懷慶路。
戶三萬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萬九百二十六。
領司一、縣三、州一。
州領三縣。
錄事司。
縣三 河内,中。
修武,中。
武陟。
中。
州一 孟州,下。
唐置河一陽一軍,又升孟州。
宋隸河北道。
金大定中,為河水所害,北去故城十五裡,築今城,徙治焉。
故城謂之下孟州,新城謂之上孟州。
元初治下孟州。
憲宗八年,複立上孟州,河一陽一、濟源、王屋、溫四縣隸焉,設司候司。
至元三年,省王屋入濟源,并司候司入河一陽一。
領三縣: 河一陽一,下。
濟源,下。
太宗六年,改濟源為原州。
七年,州廢,複為縣。
至元三年,省王屋縣入焉。
溫縣。
衛輝路,下。
唐義州,又為衛州,又為汲郡。
金改河平軍。
元中統元年,升衛輝路總管府,設錄事司。
戶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萬七千二百四十七。
領司一、縣四、州二。
錄事司。
縣四 汲縣,下。
倚郭。
新鄉,中。
獲嘉,下。
胙城。
下。
舊以胙城為倚郭。
憲宗元年,還州治于汲,以胙城為屬邑。
州二 輝州,下。
唐以共城縣置共州。
宋隸衛州。
金改為河平縣,又改蘇門縣,又升蘇門縣為輝州,置山一陽一縣屬焉。
至元三年,省蘇門縣,廢山一陽一為鎮,入本州。
淇州,下。
唐、宋、金并為衛縣之域,曰鹿台鄉。
元憲宗五年,以大名、彰德、衛輝籍餘之民,立為淇州,因又置縣曰臨淇,為倚郭。
中統元年,隸大名路宣撫司。
至元三年,立衛輝路,以州隸之,而臨淇縣省。
河間路,上。
唐瀛州。
宋河間府。
元至元二年,置河間路總管府。
戶七萬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萬八千五百三十六。
領司一、縣六、州六。
州領十七縣。
錄事司。
縣六 河間,中。
倚郭。
肅甯,下。
至元二年,廢為鎮,入河間縣,後複舊。
齊東,下。
憲宗三年,隸濟南路。
至元二年,還屬河間路。
甯津,下。
憲宗二年,屬濟南路,至元二年,隸河間。
臨邑,下。
本屬濟南府,太宗七年,割屬河間。
憲宗三年,還屬濟南。
至元二年,複屬河間。
青城。
下。
本青平鎮,太宗七年,析臨邑、甯津地置縣,隸濟南。
中統置青城縣,隸陵州。
至元二年,隸河間。
州六 滄州,中。
唐改景城郡,複仍為滄州。
金升臨海軍。
元複為滄州。
領五縣: 清池,中。
樂陵,中。
南皮,下。
無棣,下。
至元二年,并入樂陵縣,以縣治入濟南之棣州,尋複置。
鹽山。
下。
景州,中。
唐觀州,又改景州。
宋改永靜軍。
金仍改觀州。
元因之。
至元二年,複為景州。
領五縣: 蓚縣,中。
舊屬觀州,元初升元州,後複為蓚縣。
故城,中。
元初隸河間路。
至元二年,并為故城鎮,屬景州。
是年,複置縣還來屬。
阜城,下。
東光,下。
吳橋。
中。
清州,下。
五代置乾甯軍。
宋為乾甯郡,大觀間以河清,改清州。
金為乾甯軍。
元太宗二年,改清甯府。
七年,又改清州。
至元二年,以靖海、興濟兩縣及本州司候司并為會川縣,後複置清州。
領三縣: 會川,中。
靖海,下。
興濟。
下。
獻州,下。
本樂壽縣,宋隸瀛州,又隸河間府。
金改為壽州,又改獻州。
元至元二年,以州并入樂壽,直隸河間路,未幾複舊。
領二縣: 樂壽,中。
附郭。
交河。
中。
至元二年,入樂壽,未幾如故。
莫州,下。
唐置鄚州,尋改為莫。
舊領二縣,至元二年,省入河間,未幾仍領二縣: 莫亭,下。
倚郭。
至元二年,與任丘俱省入河間縣,後複置。
任丘。
下。
陵州,下。
本将陵縣,宋、金皆隸景州。
憲宗三年,割隸河間府。
是年升陵州,隸濟南路。
至元二年,複為縣。
三年,複為州,仍隸河間路。
東平路,下。
唐郓州,又改東平郡,又号天平軍。
宋改東平府,隸河南道。
金隸山東西路。
元太祖十五年,嚴實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浚、滑等戶三十萬來歸,以實行台東平,領州縣五十四。
實沒,子忠濟為東平路管軍萬戶總管,行總管府事,州縣如舊。
至元五年,以東平為散府。
九年,改下路總管府。
戶四萬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萬一百四十七。
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順城,下。
為東平治所。
東阿,中。
一陽一谷,中。
汶上,中。
壽張,下。
平一陰一。
下。
至元十一年,以縣之辛鎮寨、孝德等四鄉分析他屬。
明年,改寨為肥城,作中縣,隸濟甯路,以平一陰一為下縣,仍屬東平。
東昌路,下。
唐博州。
宋隸河北東路。
金隸大名府。
元初隸東平路。
至元四年,析為博州路總管府。
十三年,改東昌路,仍置總管府。
戶三萬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萬五千四百六。
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聊城,中。
倚郭。
堂邑,中。
莘縣,中。
宋隸大名府,元割以來屬。
博平,中。
茌平,中。
丘縣。
下。
本為鎮,隸曲周。
至元二年,并入堂邑。
二十六年,山東宣慰司言:“丘縣并入堂邑,差稅詞訴相去二百餘裡,往複非便。
平恩有戶二千七百,升縣為宜。
”遂立丘縣,隸東昌。
濟甯路,下。
唐麟州。
周于此置濟州。
元太宗七年,割屬東平府。
至元六年,以濟州還治巨野,仍析郓城之四鄉來屬。
八年,升濟甯府,治任城,尋還治巨野。
十二年,複立濟州,治任城,屬濟甯府。
十五年,遷府于濟州,卻以巨野行濟州事。
其年又以府治歸巨野,而濟州仍治任城,但為散州。
十六年,濟甯升為路,置總管府。
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八。
領司一、縣七、州三。
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七 巨野,中。
倚郭。
金廢,屬郓州。
至元六年複立。
郓城,上。
金以水患,徙置盤溝村。
元至元八年,複來屬。
肥城,中。
宋、金為平一陰一縣。
元至元十二年,以平一陰一莘鎮寨東北十五裡舊城改設今縣。
金鄉,下。
初隸濟州,至元二年來屬。
砀山,金為水蕩沒。
元憲宗七年,始複置縣治,隸東平路。
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并入單父縣。
三年複置,屬濟州。
八年,屬濟甯路。
虞城,下。
金圮于水。
元憲宗二年,始複置縣,隸東平路。
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并入單父。
三年,複立縣,屬濟州。
八年,隸濟甯路。
豐縣。
唐屬徐州。
元憲宗二年,屬濟州。
至元二年,以沛縣并入豐縣。
三年,複立沛縣。
八年,以豐縣直隸濟甯路。
州三 濟州,下。
唐以前為濟北郡,治單父。
唐初為濟州,又為濟一陽一郡,仍改濟州。
周瀕濟水立濟州。
宋因之。
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沒故也。
元至元二年,以戶不及千數,并隸任城。
六年,遷州于巨野,而任城為屬邑。
八年,升州為濟甯府,治任城,複還府治巨野。
十二年,以任城當江淮水陸沖要,複立濟州,屬濟甯府而任城廢。
十五年,遷府于濟州,以巨野行濟州事。
其年複于巨野立府,仍于此為州。
二十三年,複置任城,隸州。
領三縣: 任城,倚郭。
魚台,太宗七年,屬濟州。
至元二年,并入金鄉。
三年複故。
八年,屬濟甯府。
十三年來屬。
沛縣。
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
憲宗二年,州廢,複為縣。
至元二年,省入豐縣。
三年複置。
八年,隸濟甯府。
十三年來屬。
兗州,下。
唐初為兗州,複升泰甯軍。
宋改襲慶府。
金改泰定軍。
元初複為兗州,屬濟州。
憲宗二年,分隸東平路。
至元五年,複屬濟州。
十六年,隸濟甯路總管府。
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領屯田四百五十六戶,收子粒赴濟州官倉輸納,餘糧粜賣,所入鈔納于光祿寺。
領四縣: 嵫一陽一,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
三年複置。
甯一陽一。
至元二年,省入嵫一陽一。
大德元年複置。
單州,下。
唐置輝州,治單父。
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