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三佞幸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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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宗族。

     是後,寵臣大氐外戚之家也。

    衛青、霍去病皆愛幸,然亦以功能自進。

     石顯字君房,濟南人;弘恭,沛人也。

    皆少坐法腐刑,為中黃門,以選為中尚書。

    宣帝時任中書官,恭明習法令故事,善為請奏,能稱其職。

    恭為令,顯為仆射。

    元帝即位數年,恭死,顯代為中書令。

     是時,元帝被疾,不親政事,方隆好于音樂,以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

    事無小大,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

    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探得人主微指,内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忤恨睚眦,辄被以危法。

    初元中,前将軍蕭望之及光祿大夫周堪、宗正劉更生皆給事中。

    望之領尚書事,知顯專權邪辟,建白以為:“尚書百官之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

    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

    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

    ”元帝不聽,由是大與顯忤。

    後皆害焉,望之自殺,堪、更生廢锢,不得複進用,語在《望之傳》。

    後太中大夫張猛、魏郡太守京房、禦史中丞陳鹹、待诏賈捐之皆嘗奏封事,或召見,言顯短。

    顯求索其罪,房、捐之棄市,猛自殺于公車,鹹抵罪,髡為城旦。

    及鄭令蘇建得顯私書奏之,後以它事論死。

    自是公卿以下畏顯,重足一迹。

     顯與中書仆射牢梁、少府五鹿充宗結為黨友,諸附倚者皆得寵位。

    民歌之曰:“牢邪石邪,五鹿客邪!印何累累,绶若若邪!”言其兼官據勢也。

     顯見左将軍馮奉世父子為公卿著名,女又為昭儀在内,顯心欲附之,薦言昭儀兄谒者逡修敕宜侍帷幄。

    天子召見,欲以為侍中,逡請間言事。

    上聞逡言顯颛權,天子大怒,罷逡歸郎官。

    其後禦史大夫缺,群臣皆舉逡兄大鴻胪野王行能第一,天子以問顯,顯曰:“九卿無出野王者。

    然野王親昭儀兄,臣恐後世必以陛下度越衆賢,私後宮親以為三公。

    ”上曰:“善,吾不見是。

    ”乃下诏嘉美野王,廢而不用,語在《野王傳》。

     顯内自知擅權事柄在掌握,恐天子一旦納用左右耳目,有以間己,乃時歸誠,取一信以為驗。

    顯嘗使至諸官有所征發,顯先自白,恐後漏盡宮門閉,請使诏吏開門。

    上許之。

    顯故投夜還,稱诏開門入。

    後果有上書告顯颛命矯诏開宮門,天子聞之,笑以其書示顯。

    顯因泣曰:“陛下過私小臣,屬任以事,群下無不嫉妒欲陷害臣者,事類如此非一,唯獨明主知之。

    愚臣微賤,誠不能以一軀稱快萬衆,任天下之怨,臣願歸樞機職,受後宮掃除之役,死無所恨,唯陛下哀憐财幸,以此全活小臣。

    ”天子以為然而憐之,數勞勉顯,加厚賞賜,賞賜及賂遺訾一萬萬。

     初,顯聞衆人匈匈,言己殺前将軍蕭望之。

    望之當世名儒,顯恐天下學士姗己,病之。

    是時,明經著節士琅邪貢禹為谏大夫,顯使人緻意,深自結納。

    顯因薦禹天子,曆位九卿,至禦史大夫,禮事之甚備。

    議者于是稱顯,以為不妒谮望之矣。

    顯之設變詐以自解免取信人主者,皆此類也。

     元帝晚節寝疾,定陶恭王愛幸,顯擁祐太子頗有力。

    元帝崩,成帝初即位,遷顯為長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

    顯失倚,離權數月,丞相禦史條奏顯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

    顯與妻子徙歸故郡,憂滿不食,道病死。

    諸所交結,以顯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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