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德安守禦錄上(湯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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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賊退去。

    續次下城,焚燒毀斫盡絕。

    賊又進雲梯,約高二丈,各有梯道,四圍用棉被并氈皮包裹,煙火箭鑿,不可侵近,約用四五十人擡擁向城。

    被守城人先以長竹并力撞沖,雲梯傾倒,壓死賊數人;次磚石弓弩箭射擊,賊人走退。

    是日,賊又進天橋,約高二丈,闊一丈,以木長四丈餘,可以并行數人,如城之幔道,用以登城。

    賊衆數十人,擡以向城。

    被城上人用弓弩、磚石射擊,緻擡者止于十步外不能前進。

    又于諸攻具之外,列大炮十餘座,四面向城飛石,擊守城人。

    其城上人存身向篦籬以避之,城下人向木栅存身以避之,緻其炮并不曾傷守城之人。

    是日,賊又前以步,後以騎,列陣向城。

    城内多設炮座,城上人看觑賊近遠向著,谕與定炮人,向賊放擊,發而多中。

    其賊遠退,隻于城東十餘處下寨。

    自是每日遣人至城下相射鬥敵,及四散燒劫,略無退意。

    三十日早,又有黨忠人馬五六千人,齊到城下,著雜色衣,與王在兩夥同來,争先攻擊,四面環繞,風水不通。

    規與機宜閻孝周登城,招王在諸酋至城下,開說大義,薄許犒設,賊意稍解。

    又招賊大将蔣宣入城,置酒款說禍福,卻令出城。

    二月初三日,王在引兵去。

    黨忠人馬仍用洞子、火櫃齊攻城門,被城上人用撞竿、磚石、弓弩箭拒退。

    當日景陵門下打死賊五人,并炮打殺鼓賊一名。

    是夜三更,賊乘暗,忽由四邊擡雲梯上城,被城上人用槍及磚石刺打下。

    又攢火炬燒望雲、朝天、齊安等門,又用長鈎鈎城上人,又用竹木縛荻把作火炬,長二丈列二三百炬,如火山,向城門及燒城上竹城篦籬。

    并被守城人并力用撞竿、托叉抵拒,及用磚石、弓弩箭射,并放炮石,如此鬥敵,自三更至曉,方暫退。

    初四日早,規見攻擊危急,賊不肯遠退,遂點第一隊、第三隊人兵,開朝天門出,乘賊不備,分頭掩擊,黨賊敗走,即收兵入門。

    卻開景陵門,令第二、第四隊并第一、第三并力出門掩殺,其賊大敗,乘勢趕逐,除斬獲生擒外,逼入涢河死者不知其數,餘黨遂潰。

    是日,奪到旗六十三面、鼓四十面、钲五面、槍刀二十三條、牌十五面、甲七連、弓三張、弩二枝、牛五十二頭、馬九十匹、騾五頭、驢十二頭。

    自正月十五日至二月初四日,凡攻圍二十日。

    今考,具措置于後: ──踏逐過往寄居官、進士勇敢者,借補官資,差攝職事。

     ──選募有心力百姓,分布諸門,上城禦敵。

    乃分認地頭,譏察奸細,及催督修城人夫工役。

     ──差使院典級黃謹等行軍期司,專一行遣防城守禦修城文字,及各帶器甲,随規巡城。

     ──選差安陸縣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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