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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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雕俠侶》的第一段于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日在《明報》創刊号上發表。

    這部小說約刊載了三年,也就是寫了三年。

    這三年是《明報》最初創辦的最艱苦階段。

    重行修改的時候,幾乎在每一段的故事之中,都想到了當年和幾位同事共同辛勞的情景。

     “神雕”企圖通過楊過這個角色,抒寫世間禮法習俗對人心靈和行為的拘束。

    禮法習俗都是暫時性的,但當其存在之時,卻有巨大的社會力量。

    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心目中當然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楊過時代卻是天經地義。

    然則我們今日認為天經地義的許許多多規矩習俗,數百年後是不是也大有可能被人認為毫無意義呢? 道德規範、行為準則、風俗習慣等等社會的行為模式,經常随着時代而改變,然而人的性格和感情,變動卻十分緩慢。

    三千年前《詩經》中的歡悅、哀傷、懷念、悲苦,與今日人們的感情仍是并無重大分别。

    我個人始終覺得,在小說中,人的性格和感情,比社會意義具有更大的重要性。

    郭靖說:“為國為民,俠之大者”,這句話在今日仍有重大的積極意義。

    但我深信将來國家的界限一定會消滅,那時候“愛國”、“抗敵”等等觀念就沒有多大意義了。

    然而父母子女兄弟間的親情、純真的友誼、愛情、正義感、仁善、勇于助人、為社會獻身等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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