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九歲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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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講得活靈活現,有時候還把它們用在“實踐”中——我的一位同學養了幾盒桑蠶,看得我眼癢癢的,用身上僅有的一毛錢買了一小盒蠶卵。

    春天的第一聲雷喚醒了蠶兒,我看到一個個小小的蠶蟻,高興極了,想盡辦法去鄰居家的菜園裡偷了幾片桑葉給蠶兒吃。

    随着蠶兒一天天長大,桑葉的供給成了問題。

     有個鄰居外号叫做“吝鬼”的擁有一株大桑樹,靠着每年采一點桑葉曬幹了賣給醫藥公司買煙抽,春天裡怕别人偷他的桑葉,日夜看管着。

    我和幾個養蠶的同學們想盡辦法與他“鬥智鬥勇”,三十六計都用上了,包括“圍魏救趙”、“美人計”等等。

    比如“美人計”就是讓一個女同學去爬桑樹,看到“吝鬼”追來就趕快下樹跑開,我和其他同學看到“吝鬼”追遠了才上樹每人采了一大把桑葉,足夠蠶兒吃幾天了。

    “吝鬼”抓到女同學卻不能打罵,因為一打罵鄰居就會圍過來說他“欺負小女孩”。

     後來蠶兒長大到再也無法供應桑葉了,隻好忍痛把整盒蠶賣掉,扣去一毛錢的“進貨成本”,淨賺三毛五分錢,我高興了好幾天。

     鎮副業隊也辦起了食堂,母親找了好多人說情才得以在食堂裡當上了炊事員,有時會偷出幾個饅頭給我和其他兄弟們吃,生活有了一些“改善”。

    我也同副業隊的大部分人混熟了。

    副業隊的會計要我幫他記賬、算賬,有時還要同隊長讨論“财務規劃”,我學會了簡單的“收付記賬法”。

     有一天隊長問我:“副業隊要‘掃盲’,你能不能當老師?” 我回答:“試試看吧”。

     于是我九歲就當起了幾十個大人的“老師”,開始教的課本是小學五年級的語文和算術,其時我正在念小學四年級。

     一天晚上,我教的兩個“學生”争論“患難”的“難”字應怎麼念,有人路過,說了一句:“這個字應念‘去聲’”,一個“學生”不服,說“我們老師教念‘男’”,過路人說“請你們的老師來說說看”,我到了,一看竟是校長,吓得跑掉了。

     五年級的課文教好了,我也早就自學會了,所以幹脆不再上五年級的課,“跳”到六年級上課。

    這一年縣教育局舉辦全縣小學生中國象棋比賽,我被學校選出到縣裡參加比賽,得了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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