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則 忍心長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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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表現,而他的家族新近又和當地的官宦人家聯宗續譜,官宦人家的奴仆不少人來到現場,便自覺有權有勢,怎麼也不肯認輸。

     我向海豐發出公文,并派公差和郭阿連一起到甲子城,暗中偵察李家住處,找來林賢娘,交與署尉張東海,押解到潮陽來。

    林振龍在路上攔住賢娘,悄悄地咬耳朵,叮囑了幾句話便離去了。

     林賢娘來到縣堂說,她十八歲出嫁,今年已經二十九歲,生下一兒一女。

    兒子被丈夫公喜賣掉,女兒被郭阿連賣掉。

    我問:“是誰将你拐賣的?”她說:“是劉文實。

    ”我問:“你與劉文實有私情嗎?”她說:“沒有。

    ”我又問:“既然沒有私情,為什麼跟他一起走?”她說:“是受了劉文實的母親馬氏的欺騙。

    因為我丈夫劉公喜不是公婆親生,被趕了出來,沒有房舍可住,便在劉文實家借宿。

    而丈夫劉公喜吃喝嫖賭作強盜,也不管妻子孩兒衣食有無,于是被劉文實所賣。

    ”我問:“你父母是否知道此事?”她回微:“不知道。

    ”我又問:“那麼你自己願意改嫁嗎?”她說:“不願意。

    ”我說:“噫!這事可就奇怪了!你二月十八在娘家被嫁賣,怎麼能說是文實送你改嫁的呢?”她說:“馬氏派郭阿連到我娘家騙去的。

    他說我公婆死了,讓我到揭陽治喪,我所以跟他去了。

    ”我問:“這天夜裡住在誰家?”她說:“住在洋内鄉郭阿連家。

    第二天住在惠來,第三天住甲子城。

    到三月初七那天,我嫁給李雲義,聘金是三兩銀子,劉文實、郭阿連兩人平分而去。

    ”我問:“你平日與郭阿連有私情嗎?”她說:“沒有。

    過去并不認識郭阿連,因馬氏派他來我娘家才見面。

    開始他還假稱阿順,後來才知道真名。

    ” 郭阿連聽她這番招供,以頭撞地,大聲呼叫道:“冤枉啊! 我确實是受鐘氏之托。

    鐘氏說賢娘新寡,想要另嫁。

    近處嫁給富人家不般配,嫁給窮人家吃不飽肚子。

    隻有海豐、甲子城一帶是魚米之鄉,還出産食鹽,容易謀生,人多溫飽,讓我同他兒子林開喬跑一趟。

    我是男子漢,林賢娘是個少婦,如果不是有親兄弟林開喬同路,鐘氏怎肯讓她女兒跟着我去?就是賢娘本人,怎肯跟着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穿城過縣到外鄉去呢?這道理顯而易見,事實清清楚楚。

    像她剛才所說,我不服氣。

    ” 再審訊林賢娘,林賢娘聽信她父兄預先交代的話,不肯如實招供,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林開喬,林開喬無言以對,隻是全推到劉文實身上,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劉文實,文實根本否認。

    盡管林賢娘、林開喬極力咬住他,上刑他也不改口。

    再審訊郭阿連,郭阿連說此事隻與林開喬母子相關,與其它人沒有一絲一毫的關系,受刑終不改口。

     我重提劉文實複審。

    劉文實呼天撞地,說道:“公喜是我堂兄的兒子,世間豈有拐騙侄媳轉賣他人的嗎?況且我并非遊手好閑、窮困潦倒,有妻有子,有田有宅,怎肯做這喪心病狂之事,與郭阿連分那三兩銀子,圖那點污穢之财?如果我真有這事,郭阿連怎麼肯代我認罪?劉公害難道不恨我?就是林振龍,怎肯丢下我而告劉公喜拐賣?我又怎敢和劉公喜一起到林振龍家大吵大鬧?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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