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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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的禍患,在我創造那些禍患之前,無不記錄在天經中……以免你們為自己所喪失的而悲傷,為我所賞賜你們的而狂喜。

    ”那麼,韓子奇也就應該知天樂命,寵辱不驚,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   而人一旦把該明白的都弄明白了,生命也就懈怠了,他再往前奔,還奔什麼呢?奔死嗎?   第二天,公司裡就來了人,給他講了一陣“形勢”,叫他交待自己的“罪惡曆史”,那表情和語氣都很嚴厲。

       沒過幾天,房管所也來了人,讓韓家的人統統從裡院搬出去,到倒座南房去,五間呢,你們歸裡包堆連吃奶的孩子都算上才六口人,足夠住的了,快搬!困難戶等着呢!   望着卧病在床的父親,天星感到為難,他請求房管所允許把上房留下,免得挪動父親,他經不起颠簸了!   不行!   “求……求求你們,讓我住西廂房吧?西廂房我……實在舍不得……”苟延殘喘的韓于奇從床上擡起細長的脖子,苦苦哀求。

    他不是舍不得房子,是舍不得那塊地方,那是冰玉住過的、也是女兒住過的地方,他甯願搬出上房,永遠住在那兒,最後也死在那兒。

       也不行!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這個老家夥越是留戀西廂房,就越得快搬,“困難戶”幹脆齊動手,把裡邊的東西都騰出去!   啊,那大銅床,那寫字台,那照片,那巴西木、留聲機、書……都雜亂地扔到院子裡,韓子奇哭着、爬着,去搶救那些珍貴的遺物,搶救自己的命!   裡院成了大雜院,住的全是房管所的人。

    前院的五間倒座擠着“玉王”的一家。

    人,有享不了的福,沒有受不了的罪,六口人竟然也擠下了。

    其實,即使房子再少一些也照樣能擠下,小百姓擅擠。

    塞不下的東西就賣了,一張硬木桌子才值幾塊錢。

    賣吧,賣了給青萍、結綠換訂奶的錢!   有幾件東西當然決不會賣,韓子奇現在用的是女兒的床,女兒的桌子。

    女兒的遺物都擺在他的身邊,天天看着冰玉和女兒的照片。

    他覺得自己去見女兒的日子不遠了。

    既然今世是後世的準備,後世是今世的歸宿,死是連接今、後兩世的橋梁,那就早點兒跨過去吧,跨過去就可以見到女兒了!今世還有什麼可留戀的呢?   韓子奇仍然有所留戀。

    那是二十年來未了的情,未熄的火,未還的債,未贖的罪。

    他一直在懷念着一個人,默默地,偷偷地,苦苦地。

    他不能在妻子面前流露,更不能在兒子、兒媳面前流露,隻有女兒知道他的心,卻又知道得太晚了。

    他現在沒有任何人可以傾吐了,隻能悶在心裡。

    但他不能把這情、這火、這債、這罪都帶到土裡去,在死之前,他自己要向自己清算,要求得那個不能忘懷的人的寬恕。

    可是,他不知道她如今流落何方?不知道她這二十年來是死是活?路途遙遙,大海茫茫,他到哪裡去尋找她呢?他氣息奄奄,朝不慮夕,又怎麼可能再一次走遍天涯海角呢?“路遠莫緻倚惆怅,何為懷憂心煩傷”!“側身西望涕沾裳”!   他向兒子要來紙、筆,支起病軀,伏在女兒的書桌上,動手寫一封信,每寫一行,都要花費極大的體力,喘息一陣,端詳着那張照片,積蓄一些力量,再繼續寫。

    他那麻木的手很難把筆拿穩,昏花的老眼很難把紙上的橫格看清,字寫得很大,而且歪歪扭扭,互相重疊着、扭結着,如果收信人真能收到,看的時候也是相當費勁的。

    這封信,他斷斷續續地寫了好幾天,寫得很長,裝在信封裡,鼓鼓囊囊的像個包裹。

    信封上,用英文書寫的是當年沙蒙·亨特的地址,拜請他無論如何想方設法也要找到梁冰玉,把這封信轉給她,如果他的老朋友亨特先生還健在的話。

       他已經好多年沒給任何人寫過信了,覺得寫這封艱難的信、痛苦的信也是一種享受。

    發明書信這種東西的人真是了不起。

    信是人和人對話的繼續和替代。

    人和人并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對話,有時候面對面都不能對話,有時候想對話又見不着面兒。

    信能把嘴裡說不出的話、心裡的話寫出來,信能把人的思想感情傳到千裡萬裡之外的見不着面兒的人那裡去。

    所以信比語言更頂用。

    他突然意識到信是那麼可貴,那麼重要。

    如果話不能說,信也不能寫,人就會憋死、愁死、苦死。

    為什麼早不寫這封信呢?早就該寫。

    如果五年前寫這封信,還可以告訴冰玉關于女兒的好消息。

    但那時候他沒有勇氣寫,他總覺得自己不配給冰玉寫信。

    現在就更不配了,卻又必須寫。

    不寫這封信,他死了都不能瞑目,會永遠受冰玉的譴責。

    他希望今世的債,今世了清,不要拖到後世!   這封信太重要了!   他吃力地喘息着,把信封的封口粘好,鄭重地交給天星,囑咐他趕快寄走,一定要挂号,寄航空信,别怕貴。

    那神情,不亞于以命相托。

    他不告訴兒子這封信的内容和目的,兒子不認識信封上的英文,看不懂。

    他曾經懊悔沒有教兒子學英文,現在不懊悔了。

       天星原以為父親是在奉命向公司“交代罪惡曆史”,不寫是過不了關的。

    卻不料父親寫的是信,他一看那鼓鼓囊囊的信封和上面的洋文,就傻眼了。

    在這種日子口兒給外國人寫信?爸爸這是找死啊!   “快……快去啊!”韓子奇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着兒子,催促他。

       “哎。

    ”天星答應着,走出了爸爸的房間,帶上門。

       他沒有去郵局,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去。

    陳淑彥還沒下班,青萍哄着結綠在床上玩兒。

       天星手裡拿着那封沉甸甸的信,匆匆撕開信封,急于知道裡面的内容。

    他根本不懂得私人通信秘密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時候法律其實也已經不管事兒了,這封信,他不檢查也有人檢查,倒不如他先“檢查”。

       裡面的信是用中文寫的,他認識,但很難辨認,得猜,得琢磨。

    他一看上款寫的是小姨的名字,内容也就不難琢磨了!   天星記得小姨,記得清清楚楚。

    二十年前小姨回來過,在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扔下新月就走了。

    那一年天星十一歲,十一歲的孩子什麼都懂了,什麼都能記住了。

    他越大就越明白了那件事兒給這個家留下了多麼慘痛的創傷。

    他知道媽媽恨小姨,恨她搶走了爸爸。

    媽媽不是一件衣裳,不是一所房子,媽媽是人,怎麼能讓爸爸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呢?媽媽不但恨小姨,也恨爸爸,恨他的心大狠!那恨,是愛到了極點的恨。

    她到底還是愛爸爸,他回來了,還是收留他,跟他過日子,媽媽是怕這個家散了,怕天星沒爸爸!   可是小姨一走,新月就沒媽了。

    大人之間攪不清的糾葛給兒女造了罪了!天星盡着自己的力量保護妹妹,盡着自己的心疼愛妹妹。

    妹妹從小跟爸爸學的一口好英語,妹妹上完中學又考上了大學,他一點兒也不妒嫉。

    那是他自己沒趕上好時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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