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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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人之道也。

     古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

    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

    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

    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

    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

    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

    婦人不幸,生逢今世,〔七〕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

    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

    凡今之人,通無準節。

    父母嫁女,則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

    以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

    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

    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

    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姦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

    限以一周,悉令充數。

    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

    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兇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穀食,設賞格以擒姦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

    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

    此臣之志也。

     詔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為皂隸,葬擬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

    崇壯丘隴,盛飾祭儀,鄰裡相榮,稱為至孝。

    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

    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槃,累魚成山,山有林木之像,鸞鳳斯存。

    徒有煩勞,終成委棄。

    仰惟天意,其或不然。

    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

    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 孝友在尹積年,以法自守,甚著聲稱,然性無骨鯁,善事權勢,為正直者所譏。

    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

    二年冬被詔入晉陽宮,出與元暉業同被害。

     元暉業,字紹遠,魏景穆皇帝之玄孫。

    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

    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

    歷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

    文襄嘗問之曰:「比何所披覽?」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復圖全,唯事飲啗,一日一羊,三日一犢。

    又嘗賦詩雲:「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

    」齊初,降封美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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