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蘭居士東京夢華録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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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可以租用的地方,甚至随從的衣帽及有關用品,都可以租用,完全不須自己到各處去籌辦。

    其他的朝廷命婦、宮中宦官及一般官僚士大夫,都乘坐車子,車子的式樣如同檐子,也可容納六人。

    車子的前後均有小勾欄,車廂下面有一條長軸貫穿并鉗住兩邊的朱紅色車輪。

    車前邊伸出長約七八尺的車轅,僅用一隻牛駕車。

    這樣的車和牛也都可以租用。

     雜賃 若兇事出殡,自上而下,兇肆各有體例。

    如方相①、車輿、結絡、彩帛,皆有定價,不須勞力。

    尋常出街市幹事,稍似路遠倦行,逐坊巷橋市,自有假賃鞍馬者,不過百錢。

     [注釋] ①方相:古代用來驅疫避邪的神像。

    《周禮·夏官·方相氏》即有記述。

    後來民間在辦喪事時用竹條和紙紮制成神像模型,在送葬時燒化,也叫方相。

     [譯文] 如果遇到有喪事出殡,從上到下所有事情所需要的各種物品,在專售喪葬用品的店鋪都有一定的規矩。

    如送葬的方相、車輿、結絡、彩帛等,都各有規定的定價,不須再勞費精力。

    平常到外邊辦事,如果嫌路遠而不願行走,各處的街坊裡巷、橋頭集市上,均有租借馬匹鞍具者,所有花費不會超過一百文錢。

     修整雜貨及齋僧請道 倘欲修整屋宇,泥補牆壁,生辰忌日,欲設齋僧尼道士①,即早辰②橋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謂之雜貨工匠,以至雜作人夫,道士僧人,羅立會聚,候人請喚,謂之“羅齋”。

    竹木作料,亦有鋪席。

    磚瓦泥匠,随手即就。

     [注釋] ①設齋僧尼道士:即通常所謂的“齋僧”,也就是備齋飯施舍給僧人。

    自從佛教傳入中國之後,六朝時候這種“齋僧”的活動就比較流行了。

    五代和北宋時期,朝廷或民間辦理喪事時也要齋僧,這已成為一種習俗。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四“忌日”一節雲:“每遇國忌行香,宰臣跪爐,僧人表贊……行香之後,齋僧一百人,永為定制。

    ”②早辰:即早晨。

    “辰”通“晨”。

     [譯文] 如果要整修房屋,泥補牆壁,或者生辰、忌日,打算設齋請僧尼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則每日早晨在橋頭或街巷口的集市上,都可以找到做木工活的匠人,叫做“雜貨工匠”,甚至還有幹雜活的小工,以及道士和僧人等,在那裡紮堆聚集,等候有人來雇請,人們稱之為“羅齋”。

    各種竹木材料,也有專門出售的店鋪。

    而磚瓦泥匠,随處都可以招來。

     筵會假賃 凡民間吉兇筵會,椅卓①陳設,器皿合②盤,酒檐③動使之類,自有茶酒司管賃。

    吃食下酒,自有廚司,以至托盤下請書、安排坐次、尊前執事、歌說勸酒,謂之“白席人”④。

    總謂之“四司人”⑤。

    欲就園館亭榭寺院遊賞命客之類,舉意便辦,亦各有地分,承攬排備,自有則例,亦不敢過越取錢。

    雖百十分,廳館整肅,主人隻出錢而已,不用費力。

     [注釋] ①卓:同“桌”。

    幾案。

    ②合:今寫作“盒”,盛物的器皿。

    ③檐:通“擔”字,挑。

    ④白席人:北宋時北方民間辦喜事或喪事在待客吃飯時,有一種人被雇請到宴席間進行唱禮服務,并且可以得一頓飯吃,稱為“白席”或“白席人”。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八記雲:“北方民家吉兇辄有相禮者,謂之白席,多鄙俚可笑。

    ”⑤四司人:北宋時達官顯貴人家府中專門設有負責招待賓客舉行宴會的辦事人員,稱為四司六局。

    耐得翁《都城紀勝·四司六局》記雲:“官府貴家置四司六局,各有所掌,故筵席排當,凡事整齊,都下街市亦有之。

    常時人戶每遇禮席,以錢倩之,皆可辦也。

    ”所謂四司為帳設司、廚司、茶酒司、台盤司。

    所謂六局為果子局、蜜煎局、菜蔬局、油燭局、香藥局、排辦局。

    這裡所說的“四司人”,包括茶酒司、廚司、托盤司和白席人,與《都城紀勝》所說略有不同。

     [譯文] 凡是民間有辦喜事、喪事等宴會,桌椅陳設、碗碟杯盤及酒水用品等物,均有茶酒司負責租用籌辦。

    飯食菜肴,也有廚師負責制作。

    還有那些托盤傳送東西、下請帖、安排賓客坐次的。

    宴席間服務、說唱勸酒的人,叫做“白席人”。

    以上統稱為“四司人”。

    如果要到園館亭榭或寺院遊玩賞景、宴請賓客之類的活動,想辦随時就可以辦妥。

    這類服務,也各有固定的地段,有專門從事這些事情的人負責承辦安排,且有一定的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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