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硃衡既開新河,漕渠便利。
大立因頌新河之利有五,而請浚回回墓以達鴻溝,引昭陽之水沿鴻溝出留城,以溉湖下腴田千頃。
未幾,又請鑿邵家嶺,令水由地浜溝出境山,入漕河。
帝皆從之。
三年七月,河大決沛縣,漕艘阻不進。
帝從大立請,大行振貸。
大立又請漕艘後至者貯粟徐州倉,平價出粜。
诏許以三萬石赉民。
大立以下民昏墊、闾閻愁困狀帝莫能周知,乃繪圖十二以獻。
且言:“時事可憂,更不止此。
東南财賦區,而江海泛溢,粒米不登,京儲可慮一也。
邊關千裡,悉遭洪水,墩堡傾頹,何恃以守?可慮二也。
畿輔、山東、河南,霪雨既久,城郭不完,寇盜無備,可慮三也。
江海間飓風鼓浪,舟艦戰卒,悉入波流,海防可慮四也。
淮、浙鹽場鹹泥盡沒,竈戶流移,商賈至,國課可慮五也。
望陛下以五患十二圖付公卿博議,速求拯濟之策。
”帝留圖備覽,下其奏于所司。
當是時,黃河既決,淮水複漲。
自清河縣至通濟閘抵淮安城西淤三十餘裡,決方、信二壩出海,平地水深丈餘,寶應湖堤往往崩壞。
山東沂、莒、郯城水溢,從沂河、直河出邳州,人民多溺死。
大立奔走經營,至四年六月,鴻溝、境山諸工,及淮流疏浚,次第告成。
帝喜,錫赉有差。
時大立已升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為左。
會代者陳大賓未至,而山東沙、薛、汶、泗諸水驟漲,決仲家淺諸處,黃河又暴至,茶城複淤。
已而淮自泰山廟至七裡溝亦淤十餘裡。
其明年,遂為給事中宋良佐劾罷。
萬曆二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就改吏部。
明年入為刑部右侍郎,再遷南京兵部尚書。
六年,緻仕歸。
先是,隆慶末,有錦衣指揮周世臣者,外戚慶雲侯裔也。
家貧無妻,獨與婢荷花兒居。
盜入其室,殺世臣去。
把總張國維入捕盜,惟荷花兒及仆王奎在,遂謂二人奸弑其主。
獄成,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久不決。
及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憤荷花兒弑主,趣志伊速決。
志伊終疑之,乃委郎中王三錫、徐一忠同谳。
竟無所平反,置極刑。
逾數年,獲真盜。
都人競稱荷花兒冤,流聞禁中。
帝大怒,欲重譴大立等。
會給事中周良寅、蕭彥複劾之,乃追奪大立職,調一忠、三錫于外。
志伊時已知九江府,亦谪知陳州。
志伊,吳江人。
進士,終廣西右參政。
曆官有聲。
潘季馴,字時良,烏程人。
嘉靖二十九年進士。
授九江推官。
擢禦史,巡撫廣東。
行均平裡甲法,廣人大便。
臨代去,疏請饬後至者守其法,帝從之。
進大理丞。
四十四年,由左少卿進右佥都禦史,總理河道。
與硃衡共開新河,加右副都禦史。
隆慶四年,河決邳州、睢甯。
起故官,再理河道,塞決口。
明年,工竣,坐驅運船入新溜漂沒多,為勘河給事中雒遵劾罷。
萬曆四年夏,再起官,巡撫江西。
明年冬,召為刑部右侍郎。
是時,河決崔鎮,黃水北流,清河口淤澱,全淮南徙,高堰湖堤大壞,淮、揚、高郵、寶應間皆為巨浸。
大學士張居正深以為憂。
河漕尚書吳桂芳議複老黃河故道,而總河都禦史傅希摯欲塞決口,束水歸漕,兩人議不合。
會桂芳卒,六年夏,命季馴以右都禦史兼工部左侍郎代之。
季馴以故道久湮,雖浚複,其深廣必不能如今河,議築崔鎮以塞決口,築遙堤以防潰決。
又:“淮清河濁,淮弱河強,河水一鬥,沙居其六,伏秋則居其八,非極湍急,必至停滞。
當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濁,築高堰束淮入清口,以敵河之強,使二水并流,則海口自浚。
即桂芳所開草灣,亦可不複修治。
”遂條上六事,诏如議。
明年冬,兩河工成。
又明年春,加太子太保,進工部尚書兼左副都禦史。
季馴初至河上,曆虞城、夏邑、商丘,相度地勢。
舊黃河上流,自新集經趙家圈、蕭縣,出徐州小浮橋,極深廣。
自嘉靖中北徙,河身既淺,遷徙不常,曹、單、豐、沛常苦昏墊。
上疏請複故河。
給事中王道成以方築崔鎮高堰,役難并舉。
河南撫按亦陳三難,乃止。
遷南京兵部尚書。
十一年正月,召改刑部。
季馴之再起也,以張居正援。
居正殁,家屬盡幽系,子敬修自缢死。
季馴言:“居正母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乞降特恩宥釋。
”又以治居正獄太急,宣言居正家屬斃獄者已數十人。
先是,禦史李植、江東之輩與大臣申時行、楊巍相讦。
季馴力右時行、巍,痛诋言者,言者交怒。
植遂劾季馴黨庇居正,落職為民。
十三年,禦史李棟上疏訟曰:“隆慶間,河決崔鎮,為運道梗。
數年以來,民居既奠,河水安流,鹹曰:‘此潘尚書功也。
’昔先臣宋禮治會通河,至于今是賴,陛下允督臣萬恭之請,予之谥廕。
今季馴功不在禮下,乃當身存之日,使與編戶齒,甯不隳諸臣任事之心,失朝廷報功之典哉!”禦史董子行亦言季馴罪輕責重。
诏俱奪其俸。
其後論薦者不已。
十六年,給事中梅國樓複薦,遂起季馴右都禦史,總督河道。
自吳桂芳後,河漕皆總理,至是複設專官。
明年,黃水暴漲,沖入夏鎮,壞田廬,居民多溺死。
季馴複築塞之。
十九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禦史。
季馴凡四奉治河命,前後二十七年,習知地形險易。
增築設防,置官建閘,下及木石樁埽,綜理纖悉,積勞成病。
三疏乞休,不允。
二十年,泗州大水,城中水三尺,患及祖陵。
議者或欲開傅甯湖至六合入江,或欲浚周家橋入高、寶諸湖,或欲開壽州瓦埠河以分淮水上流,或欲弛張福堤以洩淮口。
季馴謂祖陵王氣不宜輕洩,而巡撫周寀、陳于陛、巡按高舉謂周家橋在祖陵後百裡,可疏浚,議不合。
都給事中楊其休請允季馴去。
歸三年卒,年七十五。
萬恭,字肅卿,南昌人。
嘉靖二十三年進士。
授南京文選主事,曆考功郎中。
壽王喪過南京,中貴欲令朝王妃,恭厲聲曰:“禮不朝後,況妃乎!”遂止。
就遷光祿少卿,入改大理。
四十二年,寇逼通州,帝方急兵事。
以兵部右侍郎蔡汝楠、協理戎政侍郎喻時不勝任,調之南京,欲代以鄭曉、楊順、葛缙,手诏問徐階。
階以曉文士,順、缙匪人,請命吏部推擇。
帝乃谕尚書嚴讷越格求之,遂以湖廣參政李燧代時,而命恭代汝楠。
恭列上選兵、議将、練兵車、火器諸事,皆報可。
明年,燧罷,衆将推恭,恭
大立因頌新河之利有五,而請浚回回墓以達鴻溝,引昭陽之水沿鴻溝出留城,以溉湖下腴田千頃。
未幾,又請鑿邵家嶺,令水由地浜溝出境山,入漕河。
帝皆從之。
三年七月,河大決沛縣,漕艘阻不進。
帝從大立請,大行振貸。
大立又請漕艘後至者貯粟徐州倉,平價出粜。
诏許以三萬石赉民。
大立以下民昏墊、闾閻愁困狀帝莫能周知,乃繪圖十二以獻。
且言:“時事可憂,更不止此。
東南财賦區,而江海泛溢,粒米不登,京儲可慮一也。
邊關千裡,悉遭洪水,墩堡傾頹,何恃以守?可慮二也。
畿輔、山東、河南,霪雨既久,城郭不完,寇盜無備,可慮三也。
江海間飓風鼓浪,舟艦戰卒,悉入波流,海防可慮四也。
淮、浙鹽場鹹泥盡沒,竈戶流移,商賈至,國課可慮五也。
望陛下以五患十二圖付公卿博議,速求拯濟之策。
”帝留圖備覽,下其奏于所司。
當是時,黃河既決,淮水複漲。
自清河縣至通濟閘抵淮安城西淤三十餘裡,決方、信二壩出海,平地水深丈餘,寶應湖堤往往崩壞。
山東沂、莒、郯城水溢,從沂河、直河出邳州,人民多溺死。
大立奔走經營,至四年六月,鴻溝、境山諸工,及淮流疏浚,次第告成。
帝喜,錫赉有差。
時大立已升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為左。
會代者陳大賓未至,而山東沙、薛、汶、泗諸水驟漲,決仲家淺諸處,黃河又暴至,茶城複淤。
已而淮自泰山廟至七裡溝亦淤十餘裡。
其明年,遂為給事中宋良佐劾罷。
萬曆二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就改吏部。
明年入為刑部右侍郎,再遷南京兵部尚書。
六年,緻仕歸。
先是,隆慶末,有錦衣指揮周世臣者,外戚慶雲侯裔也。
家貧無妻,獨與婢荷花兒居。
盜入其室,殺世臣去。
把總張國維入捕盜,惟荷花兒及仆王奎在,遂謂二人奸弑其主。
獄成,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久不決。
及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憤荷花兒弑主,趣志伊速決。
志伊終疑之,乃委郎中王三錫、徐一忠同谳。
竟無所平反,置極刑。
逾數年,獲真盜。
都人競稱荷花兒冤,流聞禁中。
帝大怒,欲重譴大立等。
會給事中周良寅、蕭彥複劾之,乃追奪大立職,調一忠、三錫于外。
志伊時已知九江府,亦谪知陳州。
志伊,吳江人。
進士,終廣西右參政。
曆官有聲。
潘季馴,字時良,烏程人。
嘉靖二十九年進士。
授九江推官。
擢禦史,巡撫廣東。
行均平裡甲法,廣人大便。
臨代去,疏請饬後至者守其法,帝從之。
進大理丞。
四十四年,由左少卿進右佥都禦史,總理河道。
與硃衡共開新河,加右副都禦史。
隆慶四年,河決邳州、睢甯。
起故官,再理河道,塞決口。
明年,工竣,坐驅運船入新溜漂沒多,為勘河給事中雒遵劾罷。
萬曆四年夏,再起官,巡撫江西。
明年冬,召為刑部右侍郎。
是時,河決崔鎮,黃水北流,清河口淤澱,全淮南徙,高堰湖堤大壞,淮、揚、高郵、寶應間皆為巨浸。
大學士張居正深以為憂。
河漕尚書吳桂芳議複老黃河故道,而總河都禦史傅希摯欲塞決口,束水歸漕,兩人議不合。
會桂芳卒,六年夏,命季馴以右都禦史兼工部左侍郎代之。
季馴以故道久湮,雖浚複,其深廣必不能如今河,議築崔鎮以塞決口,築遙堤以防潰決。
又:“淮清河濁,淮弱河強,河水一鬥,沙居其六,伏秋則居其八,非極湍急,必至停滞。
當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濁,築高堰束淮入清口,以敵河之強,使二水并流,則海口自浚。
即桂芳所開草灣,亦可不複修治。
”遂條上六事,诏如議。
明年冬,兩河工成。
又明年春,加太子太保,進工部尚書兼左副都禦史。
季馴初至河上,曆虞城、夏邑、商丘,相度地勢。
舊黃河上流,自新集經趙家圈、蕭縣,出徐州小浮橋,極深廣。
自嘉靖中北徙,河身既淺,遷徙不常,曹、單、豐、沛常苦昏墊。
上疏請複故河。
給事中王道成以方築崔鎮高堰,役難并舉。
河南撫按亦陳三難,乃止。
遷南京兵部尚書。
十一年正月,召改刑部。
季馴之再起也,以張居正援。
居正殁,家屬盡幽系,子敬修自缢死。
季馴言:“居正母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乞降特恩宥釋。
”又以治居正獄太急,宣言居正家屬斃獄者已數十人。
先是,禦史李植、江東之輩與大臣申時行、楊巍相讦。
季馴力右時行、巍,痛诋言者,言者交怒。
植遂劾季馴黨庇居正,落職為民。
十三年,禦史李棟上疏訟曰:“隆慶間,河決崔鎮,為運道梗。
數年以來,民居既奠,河水安流,鹹曰:‘此潘尚書功也。
’昔先臣宋禮治會通河,至于今是賴,陛下允督臣萬恭之請,予之谥廕。
今季馴功不在禮下,乃當身存之日,使與編戶齒,甯不隳諸臣任事之心,失朝廷報功之典哉!”禦史董子行亦言季馴罪輕責重。
诏俱奪其俸。
其後論薦者不已。
十六年,給事中梅國樓複薦,遂起季馴右都禦史,總督河道。
自吳桂芳後,河漕皆總理,至是複設專官。
明年,黃水暴漲,沖入夏鎮,壞田廬,居民多溺死。
季馴複築塞之。
十九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禦史。
季馴凡四奉治河命,前後二十七年,習知地形險易。
增築設防,置官建閘,下及木石樁埽,綜理纖悉,積勞成病。
三疏乞休,不允。
二十年,泗州大水,城中水三尺,患及祖陵。
議者或欲開傅甯湖至六合入江,或欲浚周家橋入高、寶諸湖,或欲開壽州瓦埠河以分淮水上流,或欲弛張福堤以洩淮口。
季馴謂祖陵王氣不宜輕洩,而巡撫周寀、陳于陛、巡按高舉謂周家橋在祖陵後百裡,可疏浚,議不合。
都給事中楊其休請允季馴去。
歸三年卒,年七十五。
萬恭,字肅卿,南昌人。
嘉靖二十三年進士。
授南京文選主事,曆考功郎中。
壽王喪過南京,中貴欲令朝王妃,恭厲聲曰:“禮不朝後,況妃乎!”遂止。
就遷光祿少卿,入改大理。
四十二年,寇逼通州,帝方急兵事。
以兵部右侍郎蔡汝楠、協理戎政侍郎喻時不勝任,調之南京,欲代以鄭曉、楊順、葛缙,手诏問徐階。
階以曉文士,順、缙匪人,請命吏部推擇。
帝乃谕尚書嚴讷越格求之,遂以湖廣參政李燧代時,而命恭代汝楠。
恭列上選兵、議将、練兵車、火器諸事,皆報可。
明年,燧罷,衆将推恭,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