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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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纛者則執旌者引】
喪主以下、以次從柩哭而降。
主婦以下又次之。
柩至庭、喪主及諸子以下於柩東西面南上、祖父以下於東北南面西上、異姓丈夫於喪主東南西面北上、妻妾女子子以下於柩西東面南上、祖母以下於西北南面東上、異姓婦人於主婦西南東面北上、皆立哭。
內外之際、障以行帷、祝帥執饌者設祖奠於柩東。
祝以酒奠訖。
詣饌南、北面跪曰、永遷之禮。
靈辰不留。
謹奉旋車。
式遵祖道。
尚享。
少頃徹之。
柩動、旌次之、纛次之。
喪主以下從哭於柩後。
婦人次之。
遂升柩就輿。
內外哭位如初在庭之儀。
乃設遣奠於柩車前、如祖奠之儀。
祝奠酒訖。
少頃徹饌。
祝奉魂帛置靈車上。
別以箱盛主置帛後。
靈車動、從者如常。
靈車後方相車、次誌石車、次冥器輿、次下帳輿、次米輿、次酒脯輿、次食輿、次銘旌、次纛、次鐸、次挽歌、次柩車。
喪主及諸子俱絰杖衰服徒跣哭從。
餘各依服精麤為序、從哭出門。
內外尊行者皆乘車馬、哭不絕聲。
出郭門、親賓還者、權停柩車、乘者皆下哭。
贊者引親賓以次俱向柩立哭盡哀。
卑者再拜而退。
婦人亦如之。
親賓既還、乘車馬如初。
若墓遠、及病不堪步者、出郭、喪主及諸子亦乘、去塋三百步乃下。
靈車至帷門外、迴南向、遂薦食於靈座前、少頃徹之。
柩車至、入兇帷南向。
祝設幾席於柩車之東。
初至宿次、內外皆就柩車所、分東西如常立哭。
遂設酒脯之奠。
柩車至壙前、迴南向、哭位如在庭之儀。
掌事者陳冥器於壙東南西向北上。
乃下柩於席。
丈夫柩東、婦人柩西、以次憑哭盡哀、各退復位。
內外卑者哭、再拜辭訣。
贊者引喪主以下哭於羨道東西面北上、妻及女子子以下哭於羨道西東面北上、哭踴無算。
婦人階障以行帷。
掌事者設席於壙內、遂下柩壙內席上、北首、覆以夷衾。
持翣者入、倚翣於壙內兩廂。
遂以下帳張於柩東、南向。
米酒脯陳於帳東北。
食器設於帳前。
醯醢於食器南。
藉以版。
冥器設於壙內之左右。
掌事者以玄纁授喪主、喪主授祝、祝奉以置柩旁。
喪主拜稽顙。
施銘旌誌石於壙內。
仍掩壙復土。
喪主以下、稽顙哭盡哀。
乃祠後土於墓左。
【如蔔宅儀。
祝雲某官封謚窆茲幽宅。
神其保佑、俾無後艱】 取木主而題之。
執事者設卓子於靈座東南西向、置筆硯墨、對卓置盥盆帨巾。
喪主立於其前、北向。
祝盥手出主臥置卓子上。
使善書者盥手、西向立、先題陷中、後題粉面。
題畢、祝奉置靈座。
而藏魂帛於箱中。
炷香斟酒、執版出於喪主之右、讀雲、孤子某敢昭告於先考某官封謚府君、形歸窀穸。
神返室堂。
神主既成。
伏惟尊靈、捨舊從新。
是憑是依。
畢、喪主再拜哭盡哀。
止、祝奉神主置靈車上。
執事者徹靈座、遂行。
內外從哭如來儀。
出墓門、尊者乘車馬。
去墓百步許、卑者乃乘。
靈車至宅、內外乘者皆下。
靈車入至西階前、迴南向。
少頃、靈車退。
祝奉神主置於靈座。
喪主以下升、立哭於靈座東、西向東上。
內外以次升。
祖父以下哭於帷東、南面西上。
妻及女子子以下哭於靈西、東面南上。
祖母以下哭於帷西、南面東上。
外姻丈夫帷東、北面西上。
婦人帷西、北面東上。
親賓弔如初。
哭盡哀。
相者引喪主以下降、各還次、沐浴以俟虞 虞 柩既入壙、掌事者先歸修虞事。
或墓遠、則但不出是日可也。
喪主以下既沐浴。
執事者陳器具饌。
設盥盆帨巾各二於西階西、南上。
酒瓶並架一於靈座東南。
置卓子於其東、設注子及盤盞於其上。
火爐湯瓶於靈座西南。
置卓子於其西、設祝版於其上。
設蔬果盤盞於靈座前卓上、匕莇居內當中、酒盞在其西、醋楪居其東、果居外、蔬居果內。
實酒於瓶。
設香案於堂中、炷火於香爐、束茅聚沙於香案前。
具饌如朝奠、陳於堂門之東。
祝出神主於座。
喪主及兄弟倚杖於室外、及與祭者皆入、哭於靈座前。
其向皆北面。
以服為列、重者居前、輕者居後。
尊長坐。
卑幼立。
丈夫處東西上、婦人處西東上、逐行各以長幼為序。
侍者在後。
乃降神。
祝止哭者。
喪主降自西階、盥手帨手詣靈座前焚香再拜。
執事者皆盥帨。
一人開酒實於注、西面跪、以注授喪主、喪主跪受一人捧卓上盤盞東面跪於喪主之左、喪主斟酒於盞、以注授執事者。
左手取盤、右手執盞酹之茅上、以盤盞授執事者。
俯伏、興。
少退、再拜復位。
既降神。
祝進饌。
執事者佐之。
喪
主婦以下又次之。
柩至庭、喪主及諸子以下於柩東西面南上、祖父以下於東北南面西上、異姓丈夫於喪主東南西面北上、妻妾女子子以下於柩西東面南上、祖母以下於西北南面東上、異姓婦人於主婦西南東面北上、皆立哭。
內外之際、障以行帷、祝帥執饌者設祖奠於柩東。
祝以酒奠訖。
詣饌南、北面跪曰、永遷之禮。
靈辰不留。
謹奉旋車。
式遵祖道。
尚享。
少頃徹之。
柩動、旌次之、纛次之。
喪主以下從哭於柩後。
婦人次之。
遂升柩就輿。
內外哭位如初在庭之儀。
乃設遣奠於柩車前、如祖奠之儀。
祝奠酒訖。
少頃徹饌。
祝奉魂帛置靈車上。
別以箱盛主置帛後。
靈車動、從者如常。
靈車後方相車、次誌石車、次冥器輿、次下帳輿、次米輿、次酒脯輿、次食輿、次銘旌、次纛、次鐸、次挽歌、次柩車。
喪主及諸子俱絰杖衰服徒跣哭從。
餘各依服精麤為序、從哭出門。
內外尊行者皆乘車馬、哭不絕聲。
出郭門、親賓還者、權停柩車、乘者皆下哭。
贊者引親賓以次俱向柩立哭盡哀。
卑者再拜而退。
婦人亦如之。
親賓既還、乘車馬如初。
若墓遠、及病不堪步者、出郭、喪主及諸子亦乘、去塋三百步乃下。
靈車至帷門外、迴南向、遂薦食於靈座前、少頃徹之。
柩車至、入兇帷南向。
祝設幾席於柩車之東。
初至宿次、內外皆就柩車所、分東西如常立哭。
遂設酒脯之奠。
柩車至壙前、迴南向、哭位如在庭之儀。
掌事者陳冥器於壙東南西向北上。
乃下柩於席。
丈夫柩東、婦人柩西、以次憑哭盡哀、各退復位。
內外卑者哭、再拜辭訣。
贊者引喪主以下哭於羨道東西面北上、妻及女子子以下哭於羨道西東面北上、哭踴無算。
婦人階障以行帷。
掌事者設席於壙內、遂下柩壙內席上、北首、覆以夷衾。
持翣者入、倚翣於壙內兩廂。
遂以下帳張於柩東、南向。
米酒脯陳於帳東北。
食器設於帳前。
醯醢於食器南。
藉以版。
冥器設於壙內之左右。
掌事者以玄纁授喪主、喪主授祝、祝奉以置柩旁。
喪主拜稽顙。
施銘旌誌石於壙內。
仍掩壙復土。
喪主以下、稽顙哭盡哀。
乃祠後土於墓左。
【如蔔宅儀。
祝雲某官封謚窆茲幽宅。
神其保佑、俾無後艱】 取木主而題之。
執事者設卓子於靈座東南西向、置筆硯墨、對卓置盥盆帨巾。
喪主立於其前、北向。
祝盥手出主臥置卓子上。
使善書者盥手、西向立、先題陷中、後題粉面。
題畢、祝奉置靈座。
而藏魂帛於箱中。
炷香斟酒、執版出於喪主之右、讀雲、孤子某敢昭告於先考某官封謚府君、形歸窀穸。
神返室堂。
神主既成。
伏惟尊靈、捨舊從新。
是憑是依。
畢、喪主再拜哭盡哀。
止、祝奉神主置靈車上。
執事者徹靈座、遂行。
內外從哭如來儀。
出墓門、尊者乘車馬。
去墓百步許、卑者乃乘。
靈車至宅、內外乘者皆下。
靈車入至西階前、迴南向。
少頃、靈車退。
祝奉神主置於靈座。
喪主以下升、立哭於靈座東、西向東上。
內外以次升。
祖父以下哭於帷東、南面西上。
妻及女子子以下哭於靈西、東面南上。
祖母以下哭於帷西、南面東上。
外姻丈夫帷東、北面西上。
婦人帷西、北面東上。
親賓弔如初。
哭盡哀。
相者引喪主以下降、各還次、沐浴以俟虞 虞 柩既入壙、掌事者先歸修虞事。
或墓遠、則但不出是日可也。
喪主以下既沐浴。
執事者陳器具饌。
設盥盆帨巾各二於西階西、南上。
酒瓶並架一於靈座東南。
置卓子於其東、設注子及盤盞於其上。
火爐湯瓶於靈座西南。
置卓子於其西、設祝版於其上。
設蔬果盤盞於靈座前卓上、匕莇居內當中、酒盞在其西、醋楪居其東、果居外、蔬居果內。
實酒於瓶。
設香案於堂中、炷火於香爐、束茅聚沙於香案前。
具饌如朝奠、陳於堂門之東。
祝出神主於座。
喪主及兄弟倚杖於室外、及與祭者皆入、哭於靈座前。
其向皆北面。
以服為列、重者居前、輕者居後。
尊長坐。
卑幼立。
丈夫處東西上、婦人處西東上、逐行各以長幼為序。
侍者在後。
乃降神。
祝止哭者。
喪主降自西階、盥手帨手詣靈座前焚香再拜。
執事者皆盥帨。
一人開酒實於注、西面跪、以注授喪主、喪主跪受一人捧卓上盤盞東面跪於喪主之左、喪主斟酒於盞、以注授執事者。
左手取盤、右手執盞酹之茅上、以盤盞授執事者。
俯伏、興。
少退、再拜復位。
既降神。
祝進饌。
執事者佐之。
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