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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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詞與洪武年同】祝訖。
樂作。
賓跪進冠訖。
興、復位。
樂止。
禮部官啟易服。
王入帷幄。
易新袍服出。
禮部官啟復坐。
鳴贊贊行再加冠禮。
樂作。
內侍揭蓋袱、以盤捧皮弁陞。
賓降二等受之。
樂止。
賓以右手執弁後、左手執弁前、如前儀。
贊宣祝。
宣祝官祝曰、【詞與前同】祝訖。
樂作。
內侍釋翼善冠。
賓跪進皮弁訖。
興、復位。
樂止。
禮部官啟易服。
王入帷幄。
易皮弁服舄出。
禮部官啟復坐。
鳴贊贊行三加冠禮。
樂作。
內侍揭蓋袱、以盤捧冕旒陞。
賓降三等受之。
樂止。
進如前儀。
贊宣祝。
宣祝官祝曰、【詞與前同】祝訖。
樂作、內侍釋皮弁。
賓跪進冕旒訖。
興、復位。
樂止。
禮部官啟易服。
王入帷幄。
易袞服出。
禮部官啟復坐。
鳴贊贊行釂禮。
禮部官啟王詣醴席。
樂作。
禮部官同鴻臚寺卿引 王降自東階、由西階陞醴席東向坐。
樂止。
光祿寺官舉醴卓置於前。
樂作。
引禮序班引賓詣盥洗所。
搢笏、盥手訖。
取爵詣司尊所酌醴。
由西階陞詣席前立。
樂止。
贊宣祝。
宣祝官祝曰、【詞與前同】祝訖。
賓跪進爵。
鳴贊贊王搢圭。
受爵、置於案。
教坊司啟樂奏喜千春之曲。
次啟進酒。
王舉爵飲訖。
奠爵於案。
賓興、樂止。
光祿寺官進饌。
大樂作。
饌至案、樂止。
饌訖。
贊出圭。
徹卓。
賓復位。
鳴贊贊受敕戒。
禮部官啟王詣受敕戒位。
禮部官鴻臚寺卿引 王降自西階、由東階詣拜位立。
樂作。
引禮序班引宣敕戒官至庭中、西向立。
樂止。
稱有制。
鳴贊贊王跪。
宣敕戒。
【詞與前同】樂作。
王俯伏、興、四拜、興。
樂止。
鴻臚寺卿啟禮畢。
持節官捧節出。
王送出門外。
節行至階下。
內侍引 王還帷中、釋袞冕、具翼善冠服回宮。
持節及賓贊宣敕戒等官復命。
是日、王具冕服謁祭 奉先殿。
用樂行禮如常儀。
仍具冕服謁見 皇太後畢。
謁見 皇上 皇後、俱行五拜三叩頭禮。
次謁 皇妃 東宮及妃、各行四拜禮。
皆用樂。
次日早、皇上常服陞金臺。
百官常服稱賀。
緻詞雲、皇子某王冠禮已成。
禮當稱賀。
行五拜三叩頭禮畢。
是日朝罷、司禮監請 王具常服、詣 奉天門前東廡坐。
百官常服、行四拜禮【嘉靖二十八年、 裕王 景王冠禮、萬曆五年、 潞王冠禮、儀俱同。
但賓自緻祝、不用宣祝官。
百官稱賀俱吉服】
樂作。
賓跪進冠訖。
興、復位。
樂止。
禮部官啟易服。
王入帷幄。
易新袍服出。
禮部官啟復坐。
鳴贊贊行再加冠禮。
樂作。
內侍揭蓋袱、以盤捧皮弁陞。
賓降二等受之。
樂止。
賓以右手執弁後、左手執弁前、如前儀。
贊宣祝。
宣祝官祝曰、【詞與前同】祝訖。
樂作。
內侍釋翼善冠。
賓跪進皮弁訖。
興、復位。
樂止。
禮部官啟易服。
王入帷幄。
易皮弁服舄出。
禮部官啟復坐。
鳴贊贊行三加冠禮。
樂作。
內侍揭蓋袱、以盤捧冕旒陞。
賓降三等受之。
樂止。
進如前儀。
贊宣祝。
宣祝官祝曰、【詞與前同】祝訖。
樂作、內侍釋皮弁。
賓跪進冕旒訖。
興、復位。
樂止。
禮部官啟易服。
王入帷幄。
易袞服出。
禮部官啟復坐。
鳴贊贊行釂禮。
禮部官啟王詣醴席。
樂作。
禮部官同鴻臚寺卿引 王降自東階、由西階陞醴席東向坐。
樂止。
光祿寺官舉醴卓置於前。
樂作。
引禮序班引賓詣盥洗所。
搢笏、盥手訖。
取爵詣司尊所酌醴。
由西階陞詣席前立。
樂止。
贊宣祝。
宣祝官祝曰、【詞與前同】祝訖。
賓跪進爵。
鳴贊贊王搢圭。
受爵、置於案。
教坊司啟樂奏喜千春之曲。
次啟進酒。
王舉爵飲訖。
奠爵於案。
賓興、樂止。
光祿寺官進饌。
大樂作。
饌至案、樂止。
饌訖。
贊出圭。
徹卓。
賓復位。
鳴贊贊受敕戒。
禮部官啟王詣受敕戒位。
禮部官鴻臚寺卿引 王降自西階、由東階詣拜位立。
樂作。
引禮序班引宣敕戒官至庭中、西向立。
樂止。
稱有制。
鳴贊贊王跪。
宣敕戒。
【詞與前同】樂作。
王俯伏、興、四拜、興。
樂止。
鴻臚寺卿啟禮畢。
持節官捧節出。
王送出門外。
節行至階下。
內侍引 王還帷中、釋袞冕、具翼善冠服回宮。
持節及賓贊宣敕戒等官復命。
是日、王具冕服謁祭 奉先殿。
用樂行禮如常儀。
仍具冕服謁見 皇太後畢。
謁見 皇上 皇後、俱行五拜三叩頭禮。
次謁 皇妃 東宮及妃、各行四拜禮。
皆用樂。
次日早、皇上常服陞金臺。
百官常服稱賀。
緻詞雲、皇子某王冠禮已成。
禮當稱賀。
行五拜三叩頭禮畢。
是日朝罷、司禮監請 王具常服、詣 奉天門前東廡坐。
百官常服、行四拜禮【嘉靖二十八年、 裕王 景王冠禮、萬曆五年、 潞王冠禮、儀俱同。
但賓自緻祝、不用宣祝官。
百官稱賀俱吉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