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關燈
魏蘭根 崔〈忄夌〉 子瞻 魏蘭根,鉅鹿下曲陽人也。

    父伯成,魏太山太守。

    蘭根身長八尺,儀貌奇偉,汎覽群書,誦左氏傳、周易,機警有識悟。

    起家北海王國侍郎,歷定州長流參軍。

    丁母憂,居喪有孝稱。

    將葬常山郡境,先有董卓祠,祠有柏樹。

    蘭根以卓兇逆無道,不應遺祠至今,乃伐柏以為槨材。

    人或勸之不伐,蘭根盡取之,了無疑懼。

    遭父喪,廬於墓側,負土成墳,憂毀殆於滅性。

    後為司空、司徒二府記室參軍,轉夏州平北府長史,入為司徒掾,出除本郡太守,並有當官之能。

     正光末,尚書令李崇為本郡都督,率眾討茹茹,〔一〕以蘭根為長史。

    因說崇曰:「緣邊諸鎮,控攝長遠。

    昔時初置,地廣人稀,或徵發中原強宗子弟,或國之肺腑,寄以爪牙。

    中年以來,有司乖實,號曰府戶,役同冢養,官婚班齒,緻失清流。

    而本宗舊類,各各榮顯,顧瞻彼此,理當憤怨。

    更張琴瑟,今也其時,靜境寧邊,事之大者。

    宜改鎮立州,分置郡縣,凡是府戶,悉免為民,入仕次敘,一準其舊,文武兼用,威恩並施。

    此計若行,國家庶無北顧之慮矣。

    」崇以奏聞,事寢不報。

    軍還,除冠軍將軍,轉司徒右長史,假節,行豫州事。

     孝昌初,轉岐州刺史。

    從行臺蕭寶寅討破宛川,〔二〕俘其民人為奴婢,以美女十人賞蘭根。

    蘭根辭曰:「此縣界於強虜,皇威未接,無所適從,故成背叛。

    今當寒者衣之,飢者食之,奈何將充僕隸乎?」盡以歸其父兄。

    部內麥多五穗,鄰州田鼠為災,犬牙不入岐境。

    屬秦隴反叛,蕭寶寅敗於涇州,高平虜賊逼岐州,州城民逼囚蘭根降賊。

    寶寅至雍州,收輯散亡,兵威復振,城民復斬賊刺史侯莫陳仲和,推蘭根復任。

    朝廷以蘭根得西土人心,加持節、假平西將軍、都督涇岐東秦南岐四州軍事,兼四州行臺尚書。

    尋入拜光祿大夫。

     孝昌末,河北流人南渡,以蘭根兼尚書,使齊、濟、二兗四州安撫,並置郡縣。

    河間邢杲反於青、兗之間,〔三〕杲,蘭根之甥也。

    復詔蘭根銜命慰勞,杲不下,仍隨元天穆討之。

    還,除太府卿,辭不拜。

    轉安東將軍、中書令。

     莊帝之將誅尒朱榮也,蘭根聞其計,遂密告尒朱世隆。

    榮死,蘭根恐莊帝知之,憂懼不知所出。

    時應詔王道習見信於莊帝,蘭根乃托附之,求得在外立功。

    道習為啟聞,乃以蘭根為河北行臺、於定州率募鄉曲,〔四〕欲防井陘。

    時尒朱榮將侯深自範陽趣中山,蘭根與戰,大敗,走依渤海高乾。

    屬乾兄弟舉義,因在其中。

    〔五〕高祖至,以蘭根宿望,深禮遇之。

    中興初,加車騎大將軍、尚書右僕射。

     及高祖將入洛陽,遣蘭根先至京師。

    時廢立未決,令蘭根觀察魏前廢帝。

    〔六〕帝神采高明,蘭根恐於後難測,遂與高乾兄弟及黃門崔〈忄夌〉同心固請於高祖,言廢帝本是胡賊所推,今若仍立,於理不允。

    高祖不得已,遂立武帝。

    廢帝素有德業,而為蘭根等構毀,深為時論所非。

     太昌初,除儀同三司,尋加開府,封鉅鹿縣侯,邑七百戶。

    啟授兄子同達。

    蘭根既預義勳,位居端揆,至是始敘復岐州勳,封永興縣侯,邑千戶。

    高乾之死,蘭根懼,去宅,避於寺。

    武帝大加譴責,蘭根憂怖,乃移病解僕射。

    天平初,以病篤上表求還鄉裡。

    魏帝遣舍人石長宣就家勞問,猶以開府儀同,門施行馬,歸於本鄉。

    二年卒,時年六十一。

    贈
0.05079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