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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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和傳首無一相合。
且傳稱其死在魏永安三年(五三0),和東魏、北齊沒有發生關係,不應北齊書為他立傳。
又一元弼附北史卷一五常山王遵傳,其人字宗輔(傳首作輔宗,不知孰是),父名暉,死贈司空,與傳首十一字合。
北史本傳說他死於齊天保三年(五五二),歷官尚書令、中書監、錄尚書事。
歷官並見魏書卷一二孝靜紀天平元年(五三四)十月、武定二年(五四四)三月。
此人在東魏當大官,死在北齊初,顯為此卷有傳的元弼。
由於此傳隻殘存傳首十一字,補此傳者隻見北史卷一七也有一元弼,就截取補入,實屬張冠李戴,傳非其人。
三朝本或係有意刪去「暉」字,或係脫文。
南本不僅採北史卷一七補上「鬱」字,以湊合下文,而且發見此傳前一人元暉業卻是這個元弼字邕明者之子,認為不該子先父後,便貿然把元弼傳提在元暉業傳之前,北本、殿本從之,可算錯上加錯。
今據冊府補「暉」字。
下文「性剛正」直到傳終都是另一元弼的事,和北齊書無涉,今加括號。
〔九〕 宣武徵為侍中 諸本「徵」作「中」。
北史卷一七作「徵」。
按「宣武」是元恪諡,非年號,「中」字訛,今據改。
〔一0〕建義元年 諸本「建義」作「建元」。
按魏無「建元」年號,建義是孝莊帝第一個年號,今據北史卷一七改。
〔一一〕魏孝莊之姪避尒朱之難匿於嵩山 按此十四字不見魏書卷二一下、北史卷一九元韶傳。
這裏已說避難事,忽然接上「性好學,美容儀」六字,接著又追敘「尒朱榮將入洛」,元韶避難遇程姓老母事,前後重複,敘次淩亂。
疑傳首「元韶字世冑」,合此十四字共十九字,是北齊書殘存原文。
避難事已敘訖,本無下文語敘語。
補此傳者逕將北史本傳接在殘存的十九字下,以緻如此。
〔一二〕路中為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 南、北、殿三本「中」下無「為」字,「僧副」作「客」,三朝本、汲本、局本及北史卷一九如上摘句。
按原文當作「僧副」。
但「不免」下有脫文,其事不詳。
後人疑僧副是反對拋棄元韶的人,何以反令韶下馬,遂改「僧副」為「客」。
今從三朝本。
〔一三〕誅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 諸本「式」作「武」。
按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十年五月稱誅始平公元世、東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
元景式見魏書卷一九下元略傳(附南安王楨傳),乃略嗣子。
「武」字訛,今據改。
北齊書 卷二九至三八 列傳 卷二一至三十
且傳稱其死在魏永安三年(五三0),和東魏、北齊沒有發生關係,不應北齊書為他立傳。
又一元弼附北史卷一五常山王遵傳,其人字宗輔(傳首作輔宗,不知孰是),父名暉,死贈司空,與傳首十一字合。
北史本傳說他死於齊天保三年(五五二),歷官尚書令、中書監、錄尚書事。
歷官並見魏書卷一二孝靜紀天平元年(五三四)十月、武定二年(五四四)三月。
此人在東魏當大官,死在北齊初,顯為此卷有傳的元弼。
由於此傳隻殘存傳首十一字,補此傳者隻見北史卷一七也有一元弼,就截取補入,實屬張冠李戴,傳非其人。
三朝本或係有意刪去「暉」字,或係脫文。
南本不僅採北史卷一七補上「鬱」字,以湊合下文,而且發見此傳前一人元暉業卻是這個元弼字邕明者之子,認為不該子先父後,便貿然把元弼傳提在元暉業傳之前,北本、殿本從之,可算錯上加錯。
今據冊府補「暉」字。
下文「性剛正」直到傳終都是另一元弼的事,和北齊書無涉,今加括號。
〔九〕 宣武徵為侍中 諸本「徵」作「中」。
北史卷一七作「徵」。
按「宣武」是元恪諡,非年號,「中」字訛,今據改。
〔一0〕建義元年 諸本「建義」作「建元」。
按魏無「建元」年號,建義是孝莊帝第一個年號,今據北史卷一七改。
〔一一〕魏孝莊之姪避尒朱之難匿於嵩山 按此十四字不見魏書卷二一下、北史卷一九元韶傳。
這裏已說避難事,忽然接上「性好學,美容儀」六字,接著又追敘「尒朱榮將入洛」,元韶避難遇程姓老母事,前後重複,敘次淩亂。
疑傳首「元韶字世冑」,合此十四字共十九字,是北齊書殘存原文。
避難事已敘訖,本無下文語敘語。
補此傳者逕將北史本傳接在殘存的十九字下,以緻如此。
〔一二〕路中為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 南、北、殿三本「中」下無「為」字,「僧副」作「客」,三朝本、汲本、局本及北史卷一九如上摘句。
按原文當作「僧副」。
但「不免」下有脫文,其事不詳。
後人疑僧副是反對拋棄元韶的人,何以反令韶下馬,遂改「僧副」為「客」。
今從三朝本。
〔一三〕誅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 諸本「式」作「武」。
按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十年五月稱誅始平公元世、東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
元景式見魏書卷一九下元略傳(附南安王楨傳),乃略嗣子。
「武」字訛,今據改。
北齊書 卷二九至三八 列傳 卷二一至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