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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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茶鹽引由本鹽糧勘合等項、合用紙劄、著令有司抄解。
其合用之數、如庫缺少、定奪奏聞、行移各司府州、照依上年紙數、抄造解納。
如遇起解到部、隨即辨驗堪中如法、差人進赴乙字庫收貯聽用 產紙地方分派造解額數 陝西十五萬張 湖廣十七萬張 山西十萬張 山東五萬五千張 福建四萬張 北平十萬張 浙江二十五萬張 江西二十萬張 河南五萬五千張 直隸三十八萬張 凡各處進到紙劄。
宣德七年、令不依原式及水濕不堪者、本部行移本處抄來、陪補原數 ○九年、以福建進到紙劄、不合原式、及麤薄不堪、令按察司治提調官罪 凡合用鹽引勘合等項紙劄。
宣德九年、俱令商人納價收買、各省免派 凡乙字庫各色供應紙張缺乏、工部召買多寡不等。
或量派出產地方抄解、不拘年例 凡白榜紙、高四尺四寸。
闊四尺。
十年一次、題派各省辦送一百二十萬張、貯乙字庫。
或遇缺乏、召買隨行龍瀝紙代納、以尺寸不如式。
每白榜紙百張、價銀一兩。
隨行紙、嘉靖十六年估定、百張價銀四錢 凡本部公用各色紙劄。
每年三十一萬四千九百五張、行都察院見收囚人紙內、四季關領應用。
年終題知。
其歲用白榜紙、永樂間題準、坐派安慶府、額辦一萬六千八百張。
遇閏、加派一千四百張解部 凡寶鈔司年例抄造供用草紙七十二萬張。
禦用監成造香事草紙一萬五千張。
共七十三萬五千張。
合用石灰木炭鐵器木植等料、俱工部派辦 都水清吏司 郎中、員外郎、主事、分掌川瀆陂池橋道舟車織造衡量之事【內一員提督清江浦造船、隆慶六年加設】
其合用之數、如庫缺少、定奪奏聞、行移各司府州、照依上年紙數、抄造解納。
如遇起解到部、隨即辨驗堪中如法、差人進赴乙字庫收貯聽用 產紙地方分派造解額數 陝西十五萬張 湖廣十七萬張 山西十萬張 山東五萬五千張 福建四萬張 北平十萬張 浙江二十五萬張 江西二十萬張 河南五萬五千張 直隸三十八萬張 凡各處進到紙劄。
宣德七年、令不依原式及水濕不堪者、本部行移本處抄來、陪補原數 ○九年、以福建進到紙劄、不合原式、及麤薄不堪、令按察司治提調官罪 凡合用鹽引勘合等項紙劄。
宣德九年、俱令商人納價收買、各省免派 凡乙字庫各色供應紙張缺乏、工部召買多寡不等。
或量派出產地方抄解、不拘年例 凡白榜紙、高四尺四寸。
闊四尺。
十年一次、題派各省辦送一百二十萬張、貯乙字庫。
或遇缺乏、召買隨行龍瀝紙代納、以尺寸不如式。
每白榜紙百張、價銀一兩。
隨行紙、嘉靖十六年估定、百張價銀四錢 凡本部公用各色紙劄。
每年三十一萬四千九百五張、行都察院見收囚人紙內、四季關領應用。
年終題知。
其歲用白榜紙、永樂間題準、坐派安慶府、額辦一萬六千八百張。
遇閏、加派一千四百張解部 凡寶鈔司年例抄造供用草紙七十二萬張。
禦用監成造香事草紙一萬五千張。
共七十三萬五千張。
合用石灰木炭鐵器木植等料、俱工部派辦 都水清吏司 郎中、員外郎、主事、分掌川瀆陂池橋道舟車織造衡量之事【內一員提督清江浦造船、隆慶六年加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