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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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把肉吞下去。
“你、你真的會做菜?” “那當然。
” “可是你……你看起來……實在不像會做菜的人,倒像個常流連夜店的公子哥。
” 康亞詩哈哈一笑,“其實我并不喜歡下廚,也不是那麼會煮菜。
隻是我母親手很拙,老把廚房弄得一團亂,讓我不是沒東西吃,就是吃燒焦的菜,有一次還搞得連消防隊都來了。
我父親又整天忙着工作,根本沒時間煮給我吃;而我祖母又早躲到瑞士享清福去了,不可能煮給我吃。
為了不成天叫外食,為了不想餓死,為了可以繼續活下去,也不想常常勞動消防隊,我隻好自己動手煮。
你餓了嗎?牛排已經煎好了。
” 他俐落地将牛排放在鐵闆上,擺上餐桌後問:“你喜歡蘑菇醬還是黑胡椒醬?” “蘑菇醬。
”于蘋趕忙在椅子上坐好,拿起餐巾圍在脖子上。
康亞詩先為她加蘑菇醬,又在沙拉上添了梅子醬,這才在于蘋身旁坐下。
“吃吧,吃完我們得去教堂找牧師。
” 于蘋一臉莫名其妙,“去教堂找牧師做什麼?” 康亞詩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結婚啊。
” 她幾乎跳起來,“結……結婚?” “是啊!你在水底救了差點溺死的我,我總得報答一下。
可我思來想去,又不知如何報答才好,我想就以身相許吧。
” 于蘋沒好氣地道:“不用報答,換成是一頭豬掉進水裡,我也會把它救起來的。
” 康亞詩笑了笑,沒把于蘋将他比喻成豬這玩笑當作一回事,“我的部分不用報答,那你的部分呢?” “我的部分?” “是啊!我屢次從東尼手中把你救出來,你總得回報一下吧?再說,我們已經訂婚了,不是嗎?而且我都告訴東尼我們要結婚了,所以我們吃飽後就去教堂找牧師證婚,有什麼不對嗎?” 聽着康亞詩如此厚臉皮的話,于蘋登時不知該如何接口,“可……可是……那隻是一時的權宜之計,怎麼能當真?” 老天!她可不想和他結婚,而且她也不認為自己和他訂婚了,畢竟沒有公開儀式、沒有感情基礎,更沒有海誓山盟,也沒有交換信物的訂婚能算是訂婚嗎? 況且,她還是迫于無奈才不得不答應,所以怎麼能算數? 康亞詩邊吃牛排邊說,滿臉的輕松自在:“一時的權宜之計?我的小蘋果,于大檢察官,你沒聽古人說:一言既出,驷馬難追嗎?我是不知道驷馬是什麼馬,卻知道,一旦話說出口就不能反悔。
再說……當當事人互相表示意見一緻時,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這可是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所規定的,小蘋果,這……你總該知道吧?你總該不會說,昨天晚上我們的約定不成立吧?” 提起法條,于蘋臉上立刻露出一抹不符合她秀麗外型的精明。
“我自然知道不論是明示或默示,契約都算成立,但你也别忘了,我們昨天曾說過那隻是演戲,所以我才答應配合演出。
既然是演戲,那就代表昨天晚上的約定不成立,你也不能依此要求我履行約定!” “就因為我知道那是演戲,所以我才想讓它變成真的。
再說,以東尼的精明,他會看不出來我們隻是在演戲嗎?他可不隻在電視機裡裝了攝影機,他還裝了竊聽器偷聽我們說話。
雖然他聽不懂中文,但那個下令叫東尼來殺你的人,總該聽得懂中文吧?何況,現在想在美國找個懂中文的人并不難,不是嗎?”康亞詩這番合情合理的推論,教于蘋無從反駁起,也不得不佩服他心思缜密,可她還是搖頭。
“我還是不能答應你。
第一,我幾乎不認識你,要我和一個我不了解的男
“你、你真的會做菜?” “那當然。
” “可是你……你看起來……實在不像會做菜的人,倒像個常流連夜店的公子哥。
” 康亞詩哈哈一笑,“其實我并不喜歡下廚,也不是那麼會煮菜。
隻是我母親手很拙,老把廚房弄得一團亂,讓我不是沒東西吃,就是吃燒焦的菜,有一次還搞得連消防隊都來了。
我父親又整天忙着工作,根本沒時間煮給我吃;而我祖母又早躲到瑞士享清福去了,不可能煮給我吃。
為了不成天叫外食,為了不想餓死,為了可以繼續活下去,也不想常常勞動消防隊,我隻好自己動手煮。
你餓了嗎?牛排已經煎好了。
” 他俐落地将牛排放在鐵闆上,擺上餐桌後問:“你喜歡蘑菇醬還是黑胡椒醬?” “蘑菇醬。
”于蘋趕忙在椅子上坐好,拿起餐巾圍在脖子上。
康亞詩先為她加蘑菇醬,又在沙拉上添了梅子醬,這才在于蘋身旁坐下。
“吃吧,吃完我們得去教堂找牧師。
” 于蘋一臉莫名其妙,“去教堂找牧師做什麼?” 康亞詩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結婚啊。
” 她幾乎跳起來,“結……結婚?” “是啊!你在水底救了差點溺死的我,我總得報答一下。
可我思來想去,又不知如何報答才好,我想就以身相許吧。
” 于蘋沒好氣地道:“不用報答,換成是一頭豬掉進水裡,我也會把它救起來的。
” 康亞詩笑了笑,沒把于蘋将他比喻成豬這玩笑當作一回事,“我的部分不用報答,那你的部分呢?” “我的部分?” “是啊!我屢次從東尼手中把你救出來,你總得回報一下吧?再說,我們已經訂婚了,不是嗎?而且我都告訴東尼我們要結婚了,所以我們吃飽後就去教堂找牧師證婚,有什麼不對嗎?” 聽着康亞詩如此厚臉皮的話,于蘋登時不知該如何接口,“可……可是……那隻是一時的權宜之計,怎麼能當真?” 老天!她可不想和他結婚,而且她也不認為自己和他訂婚了,畢竟沒有公開儀式、沒有感情基礎,更沒有海誓山盟,也沒有交換信物的訂婚能算是訂婚嗎? 況且,她還是迫于無奈才不得不答應,所以怎麼能算數? 康亞詩邊吃牛排邊說,滿臉的輕松自在:“一時的權宜之計?我的小蘋果,于大檢察官,你沒聽古人說:一言既出,驷馬難追嗎?我是不知道驷馬是什麼馬,卻知道,一旦話說出口就不能反悔。
再說……當當事人互相表示意見一緻時,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這可是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所規定的,小蘋果,這……你總該知道吧?你總該不會說,昨天晚上我們的約定不成立吧?” 提起法條,于蘋臉上立刻露出一抹不符合她秀麗外型的精明。
“我自然知道不論是明示或默示,契約都算成立,但你也别忘了,我們昨天曾說過那隻是演戲,所以我才答應配合演出。
既然是演戲,那就代表昨天晚上的約定不成立,你也不能依此要求我履行約定!” “就因為我知道那是演戲,所以我才想讓它變成真的。
再說,以東尼的精明,他會看不出來我們隻是在演戲嗎?他可不隻在電視機裡裝了攝影機,他還裝了竊聽器偷聽我們說話。
雖然他聽不懂中文,但那個下令叫東尼來殺你的人,總該聽得懂中文吧?何況,現在想在美國找個懂中文的人并不難,不是嗎?”康亞詩這番合情合理的推論,教于蘋無從反駁起,也不得不佩服他心思缜密,可她還是搖頭。
“我還是不能答應你。
第一,我幾乎不認識你,要我和一個我不了解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