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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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臣之罪多矣。

    乞奪臣官爵,竄臣遠方,以謝天下。

    ”又言:“臣前與郭申錫等全台上殿論列朝廷事,陛下亦優容不罪。

    今止言梁适,遽有此行遣,顯是犯天子之顔者其過輕,言宰相之事者其過重。

    方今幅員數萬裡,生齒至夥,治亂安危之要,系執政數人而已;既有過咎,台官不得言,谏署不得奏,朝廷其如何哉!伏望念祖宗大業而謹重之,無使威賞二柄盡假于下。

    ”又累奏乞召還遵等,皆不報。

    翰林學士胡宿,因召對,乞留馬遵等,退,又上言:“剛猛禦史,自古難得。

    近日谪見未息,奸宄須防。

    古人有言:‘猛虎在深山,藜藿為之不采。

    ’欲乞降旨留三禦史在朝,以警奸邪。

    ”亦不報。

     以權知開封府、龍圖閣直學士呂公弼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先是帝每念呂夷簡,聞公弼有才,書其名于殿柱。

    公弼奏事,帝目送之,語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

    ”既召程戡入輔,因使公弼代戡。

    公弼固辭,乃複授龍圖閣直學士、同知群牧使。

    甲戌,以知滑州張方平為戶部侍郎、知益州。

     遼主如秋山。

    己卯,诏八房族皆加巾帻。

     戊子,以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歐陽修知同州。

     先是修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入見,帝恻然憐修發白,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吏部流内铨。

    小人恐修複用,乃僞為修奏,乞汰内侍挾恩令為奸利者,宦官忿怨,陰求所以中修者。

    會選人張俅、胡宗堯例改京官,宗堯前任常州推官,知州以官舟假人,宗堯連坐。

    及引對,修奏宗堯所坐薄,且更赦去官,于法當選。

    讒者因是言宗堯翰林學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奪人主權,修坐是出。

    修在铨曹未浃旬也。

     八月,癸巳,以判吏部南曹吳充同知太常禮院,同判吏部南曹馮京同判登聞鼓院。

    二人皆以胡宗堯故易任。

    充上疏為歐陽修辨,不報。

     出内藏庫錢二百萬缗,令入内供奉官張茂則置司以市河北入中軍糧鈔。

    先是上封者言:“河北入中軍糧,京師給還缗錢、?絹,商人以算請,久未能得,其鈔每百千止鬻六十千,今若出内藏庫錢二百萬缗量增價收市之,歲可得遺利五十萬。

    ”帝以為然,故委茂則幹其事。

    既而知谏院範鎮言:“内藏庫、榷貨務同是國家之物,豈有榷貨務固欲滞商人算鈔,而令内藏庫乘錢以買之?與民争利,傷體壞法,莫此為甚。

    ”帝是鎮言,遽罷之。

     甲午,以知制诰賈黯權判吏部流内铨。

    時承平日久,百官樂于因循,黯始欲以風義整救其弊。

    益州推官桑澤,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後代還,應格當遷,投牒自陳。

    人皆知其嘗喪父,莫肯為作文書。

    澤知不可,乃去,發喪制服,以不得家問為解。

    澤既除喪,求磨勘。

    黯以為澤三年不與其父通問,雖非匿喪,猶為不孝也,言之于朝,澤坐廢,歸田裡,不齒終身。

    晉州推官李亢,故嘗入錢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應舉及第,積十年,當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

    黯以為此律所謂罔冒也,奏罷之,奪其勞考。

     丁酉,诏:“前代帝王後,嘗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聽贖;未仕而嘗受朝廷賜者,所犯非兇惡,亦聽贖。

    ” 丙午,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劉沆依前官平章事。

     以知鄭州梁适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

    禦史中丞孫抃再疏言舊相不當臨邊,不報。

    初,渭寨為蕃部所擾,及益兵拒守,而它族多驚疑。

    适具牛酒,召其酋長默羅多尼等撫定之,罷所益兵;終适之去,蕃部不為寇。

     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禦史馬遵為京東轉運使,通判江甯府、殿中待禦史呂景初知衢州,通判虔州、主客員外郎吳中複知池州。

     初,歐創修罷判流内铨,吳充、馮京罷判南曹,知谏院範鎮言:“铨曹承禁中批旨,疑則奏禀,此有司之常也。

    今讒人以為撓權,竊恐上下更相疑畏,誰敢複論是非!請出言者主名,正其罪,複修等職任。

    ”言之至再,帝意乃解;而宰臣劉沆亦請留修。

    戊申,命修刊修《唐書》。

     诏學士院:“自今當宿學士以故請告者,令以次遞宿。

    ”前一夕,命劉沆為宰相,召當宿學士楊偉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趙概草之,故有是诏。

     戊午,知制诰賈黯言:“陛下日禦迩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其咨訪之際,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預聞;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閣中,事有可書,随即記錄。

    ”從之。

    賜坐于禦坐西南。

     诏:“自今将相遷拜見辭之禮,令閤門以故事舉行。

    ”從知制诰韓绛言也。

     九月,辛酉朔,以權三司使、翰林學士楊察為戶部侍郎、提舉集禧觀事。

    内侍楊永德建請于蔡汴河置水遞鋪,察條不便,罷之,永德毀察于帝。

    三司有獄,辭連衛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诏移開封府鞫之。

    察由是乞罷,帝從其請。

     知谏院範鎮言:“外議皆謂察近因點檢内衣庫積尺羅帛及建水遞鋪非便,内藏庫不當買交鈔,香場人吏取乞錢物,皇城司占護親從官不以付外勘鞫。

    此等事皆是害政傷理之大者,三司義當論列,而讒邪小人,多方沮毀,使其請解使權,朝廷因遂其請,臣竊為陛下惜之。

    夫邪正之辨,不可不審,陛下以察之所陳是邪非邪?以為是,則宜使察主大計,以塞奸幸之路;以為非,則不當改官,使自暇逸。

    累日以來,日色不光,天氣沉陰,欲雨而不雨,此邪人用事之應,而忠良之情不得上通也。

    陛下宜以察所争四事下中書、樞密大臣,詳正是非,付有司依公施行,複察所任,庶幾上應天變,下塞人言。

    ”殿中侍禦史西安趙抃亦言:“察若有罪,不當更轉官資;若本無罪,不當改任。

    乞追還新命。

    ”不報。

    抃為禦史,彈劾不避權幸,時号鐵面禦史。

     先是鹽鐵判官王鼎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永德請沿汴置輔挽漕舟,歲可省卒六萬,鼎議以為不可。

    永德橫滑,執政重違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員将永德就鼎議。

    鼎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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