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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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苗大順連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順順氣。

     “唉,這孩子身體虛啊,明天得殺隻老母雞炖中藥給他補一補才行。

    ”梅淑珠自言自語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樣子,很滑稽耶。

     仲凱的身材比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現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對他而言顯然太大,連袖子都要折兩折,褲管也是,跟他的氣質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爺爺笑咪咪地問。

     火妮蓦然怔忡起來。

     對厚,他失憶了耶,現在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感覺……一定很難受吧? “爸,這孩子失憶了啦。

    ”梅淑珠告訴公公,“他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啦。

    ” “沒有名字?這怎麼行!”苗爺爺沉吟了一下。

    “這樣好了,你就叫光宗吧,這名字好,這名字有前途。

    ”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

    “爸,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聽極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聽著他們替他亂取名字。

     光宗? 這名字跟他一點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們養的那隻米格魯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爺爺取的,這麼一來,他不就跟一隻狗同輩了? 想到這裡,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頭啊,你在笑什麼?也說出來給奶奶笑一下啊。

    ”苗奶奶慈愛地對孫女說。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滿滿的笑意,她笑著搖手。

    “哦,奶奶,沒什麼、沒什麼啦,大家快吃飯吧!” 席間,她不時偷瞄著「光宗」,想從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一點關于他身份的蛛絲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勢,他的教養一定很好,看見每個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盤裡夾菜時,他的眉心都皺了起來,顯然很不習慣這種吃飯方式。

     “來,這隻鴨腿給你。

    ”苗大順蓦地把一隻大鴨腿夾起來,直接擱在辜至美的碗裡。

    “我嫂子說的,你太虛了,要補一補才行。

    ” 他很擔心是自己把他給撞虛了,一個長得這麼好的年輕人被他撞得失去記憶,他内心實在很過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麼,隻能在他還沒恢複記憶之前,在生活上盡量照顧他了。

     “是啊,多吃點,來,吃點魚,這道紅燒魚可是火妮她媽的拿手好菜喲!”阿泰嬸用自己的筷子夾了滿筷的魚肉往他碗裡擱。

     那一瞬間,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張俊臉變得很難看,臉上仿佛寫著三個大字——不、衛、生! 啧啧啧,看起來,他真的是很不好相處耶。

     “我沒胃口,先回房了。

    ”他倏地起身,擱下碗筷,走了。

     “咦?怎麼回事啊?” “怎麼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衆人一頭霧水。

     惡心!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衛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還用自己的筷子夾東西到别人碗裡,他們到底懂不懂禮貌啊? 再說,他最讨厭吃魚了,他不喜歡腥味,他的菜單裡,絕對不會出現魚類…… 他最讨厭吃魚? 讨厭吃魚? 這麼說,他恢複記憶了? 可是為什麼,他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 叩叩叩—— “進來。

    ”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鄉下人再來煩他,他需要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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