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1 《紅樓》花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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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以《紅樓夢》為名目寫成一部小說,又自題名曰“金陵十二钗”。

    钗者,女子之代稱〔1〕。

    名為十二,是隻舉“正钗”之數作為代表的意思,實則還有很多層次的副钗、再副、三副、四副……,直到八副,共計九品。

    合為一○八位女子。

    雪芹寫了這麼多女兒,其原稿卷末列有“情榜”,即是“九品十二钗”的總名單〔2〕。

    但雪芹從一開頭就以花比人,所以秦可卿向鳳姐托夢,最後說的是“三春去後諸芳盡”。

    及至衆女兒給寶玉介壽稱觞,回目則标曰《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甯府的花園(後亦并入新建的大觀園,名叫“會芳園”。

    )而大觀園的主景,命脈之所系,則特别标題“沁芳”(橋、亭、溪、閘),一切景物皆因此水而布局。

    這“沁芳”二字,看似新雅香豔,堪以賞心悅目,不知雪芹意中,卻是傷心慘目——他是暗寓“花落水流紅”之真意于字面的背後或深處。

    如此一說。

    便可悟知:雪芹原是處處以花喻人。

    名花美人的互喻,是中華文化中的一種高級的審美觀,極古老,極獨特,極有意味。

    雪芹雖然處處創新,但對這個審美傳統,并不目為“俗套”,反而發揮以光大之。

    因此,我說不妨把《紅樓夢》看作一部嶄新的、奇特的、高超美妙的“群芳譜”。

     從這個角度來說“《紅樓》花品”,方覺既不“失花”,也不“失人”。

     雪芹意中最重視的——或者說曾以重筆特筆來寫的花品,有杏、桃、海棠、芍藥。

    至于石榴、菊、梅、荷、芙蓉、水仙、牡丹、薔薇、玫瑰、桂花、臘梅等等,僅僅一舉其名而未有實筆的,尚所不計。

    如今,依我個人印象中必欲一談的選列幾品,粗陳鄙意,并求同賞。

     但首先須明一義,即雪芹是一位大詩人。

    我們中華的詩人,詠物斌題,并不像西方藝術,專門講求“刻劃”、“逼真”,而是遺貌取神,絕不拘拘于“具體”、“細節”的描寫。

    如不明斯義,便會感到“不滿足”,抱怨雪芹“不會形容”,“短于摹繪”。

    這個大分際,先要懂得,而後方能談得上理解雪芹的審美意度。

    那是高層次的感受與“傳達”。

     比如拿秋菊來說,它與春蘭、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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