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書·電費·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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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華多交了一個月取暖費百元,4月8号才滿期。

    但公寓5号就來收取暖器。

    不講規矩提前收,說明老闆老總們是不講原則的品性,這一點古華已從兩件事看出來了。

    一,宣傳的不等于與實際,虛頭不小,對公司員工例會結束時喊口号那一套,古華很反感,因為傳銷的也搞那一套;二,去年冬天,一頭腦不正常公寓老婦人終于鑽門衛空子跑出了大門,吓慌了公寓的管理人,古華聽到董事長為避免責任,對下屬說:“誰說是從大門跑出去的?就說是從院牆翻出去的!”這謊根本扯不圓,因為有監控錄像記錄,她們也沒那删掉技術。

    好在經古華知情相告去向,一下子安了她們的心。

     取暖器提前收就收呗,氣候似也顯得取暖器多餘了。

    來取暖器的張梅、劉慧追加的一句話使古華脫口而出火冒三丈并爆粗口。

    如不願交即日起每天交24元。

    “吃人啦!給你交個雞兒的24元錢!” 原來民俗村還是按原來商業用電每度一元多收費,這話意思是,以後每戶安了電表,多出的用電量用戶另掏腰包按每度一元多收費嗎?把原本屬于你公寓應該解決的經濟重擔轉嫁給最底層消費者我們老人啦?那我第一個走人! 古華要去與董事長談談,以平和的态度談。

    因為她們對古華相當不錯,因為古華不一般。

     這後兩天變冷,仿佛在指責公寓方就是不該不講規矩提前沒收取暖器,打盹差點冷感冒,急忙錘全身活動并喝開水,方才救回,并穿上了冬裝。

     古華自省到,我這人修養還是不行,隻能在順境中生活,不能在逆境中生活。

    因為取暖器這件小事就使我夜來睡不安然。

     《山風點火》付印訂稿先寄來。

    而合同三變,寄了錢後,木以成舟,真實的合同條款就出來了。

    3折回饋已最低,還要作者付銷售稅。

    媽的!诓人啦!把作者當小工殘酷剝削呀!就是再版,作者還要出部份錢。

    這私有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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