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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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自陳:"前止據見在兵五萬,會核有某兵、某兵,合十一萬有奇。
"因得從輕發落,免官而已。
*** 現在回頭來說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實錄》: 上至沈陽谕諸貝勒曰:"朕自二十五歲征伐以來,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何獨甯遠一城不能下耶?"不怿累日。
據明人記載,謂太祖受創而回,憤懑疽發背卒。
朝鮮人記載,更謂太祖攻甯遠受傷而卒。
要之,太祖自此不履戰場,延至是年八月十一日未時卒于離沈陽四十裡的叆雞堡:事先不豫,至清河溫泉休養,大漸回京,崩于途次,壽六十八。
此時随侍太祖的就是年方三十七歲的大妃,《清實錄》言大妃: 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緻帝不悅。
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制,留之恐為國亂,頒遺言于諸王曰:"俟吾終,必令殉之。
"諸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
此非當時真相,真相是太宗等矯诏逼大妃殉葬。
因為她既饒豐姿,又當狼虎之年,必不能安于室;若有外遇,贻先帝之羞,猶是小事,問題最嚴重的是,她所生三子,太祖生前"分給全旗",除阿濟格甫成年以外,多爾衮、多铎一隻十五、一隻十三,如果大妃的情夫是野心分子,通過大妃而控制三旗人馬,将肇大亂。
因而假造先帝遺言,逼大妃上吊,以絕後患。
當太祖崩于叆雞堡,匆匆成殓,群臣輪班擡"梓宮"回沈陽,初更入宮,開始談判,整整談了一夜,大妃無奈,終于在第二天辰刻自盡。
《清實錄》——天聰九年所修的《武皇帝實錄》,比乾隆朝改篡的《高皇帝實錄》,保存了較多的真相。
《實錄》中接"後支吾不從"句下雲: 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求,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于地下。
吾二子多兒哄、多躲,當恩養之。
"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吾等若不恩養,是忘父也!豈有不恩養之理?" 于是後于十二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
乃與帝同柩,巳時出宮,安厝于沈陽城内西北角。
多爾衮、多铎後由太宗撫養,其時孝莊皇後亦為其姑孝端皇後育于宮中,小多爾衮一歲。
我一直懷疑世祖為多爾衮與孝莊所生之子,後面将談到,此不贅。
太祖既崩,遺命八固山共治;九月太宗即位,乃出于代善父子之擁立。
《東華錄》: 太祖初未嘗有必成帝業之心,亦未嘗定建儲繼位之議……太祖高皇帝賓天,大貝勒代善長子嶽托、第三子薩哈廉告代善曰:"國不可一日無君,宜早定大計。
四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聖心,衆皆悅服,當速繼大位。
"代善曰:"此吾素志也。
天人允協,其誰不從?"次日,代善書其議,以示諸貝勒。
皆曰:"善。
"遂合詞請上即位。
上辭曰:"皇考無立我為君之命,若舍兄而嗣立,既懼弗克善承先志,又懼不能上契天心,且統率群臣,撫綏萬姓,其事綦難。
"辭之再三,自卯至申,衆堅請不已,然後從之。
孟心史《八旗制度考實》就此析論雲:當時論實力,太宗手握兩黃旗,已倍于他貝勒,又四小王皆幼稚,易受代善指揮,唯餘有兩大貝勒,阿敏非太祖所生,自不在争位之列;莽古爾泰以嫡庶相衡,亦難與代善、太宗相抗。
故有代善力任擁戴,事勢極順。
代善之所以盡力,由兩子之慫恿。
觀于清開國八王,世所謂鐵帽子王,其中太祖子三人,太宗子二人,太祖所幼育宮中之胞侄一人,其餘二人,乃皆代善之後,以始封者非皇子,故以郡王世襲。
而此兩郡王,一為克勤郡王,即嶽托;一為順承郡王,即薩哈廉之子勒克德渾。
清之所以報酬者如此,蓋代善實為清之吳泰伯。
按:所謂"鐵帽子王",即"世襲罔替"的親王或郡王。
據上文刊封号姓名如下: 一、太祖子三人: 禮親王代善,睿親王多爾衮,豫親王多铎。
二、太宗子二人: 肅親王豪格,承澤親王碩塞(順治十二年改号莊親王)。
三、太祖所幼育宮中之胞侄一人: 鄭親王濟爾哈朗。
四、代善之後二人: 克勤郡王嶽托(初封成親王,後因事降貝勒,殁後诏封克勤郡王,其子孫初改封号為衍禧郡王,又改平郡王,乾隆年間複号克勤郡王);順承郡王勒克德渾。
*** 太宗武功不遜于父,在位十七年,征服東海諸部及索倫部,今吉林、黑龍江兩省盡歸統屬,平定内蒙古尤以擊敗察哈爾林丹汗,獲得"傳國玺",為正式建号"大清"及建元"崇德"的由來。
至于侵明之役,前後六次,第二次用反間計殺袁崇煥。
由後世來看,明思宗絕非清太宗的對手,清代明興,已露端倪。
六次伐明之役如此: 第一次:太宗與袁崇煥議和不成,于天啟七年,亦就是太宗即位的第二年五月,大舉攻遼西。
遼河以西的大川叫大淩河,北起義州,南流入海,為錦州的屏障。
其時大淩河正在築城,城工未竣,總兵趙率教守錦州,堅守不失,于是太宗渡小淩河,經連山(今錦西)進圍甯遠。
甯遠為袁崇煥親自鎮守。
他的戰術很特别,環城掘壕,士兵守壕不守城,壕前擺滿大車,作為防禦工事,而車後有火器埋伏。
太宗佯退誘敵,袁崇煥不為所動;太宗乃又回師進擊,不道槍炮齊發,清軍死傷無算,是為錦州大捷。
太宗出師不利,毀大小淩河而退。
隔了兩個月,魏忠賢對袁崇煥看不順眼,買通禦史參他不救錦州,袁崇煥罷官,以王之臣代為巡撫。
又過了一個月,熹宗崩,無子,皇五弟信王入承大統,即是年号崇祯的思宗。
十一月,魏忠賢伏誅;崇祯元年四月,袁崇煥複起。
袁崇煥複起,殺毛文龍,以及太宗用反間計假手崇祯殺袁崇煥,過程皆富于戲劇性。
我曾檢《明史》《石匮書》及其他野史參校,《石匮書》所記殺毛文龍事最為得實;記複起則足以反映當時輿論對袁崇煥的強烈不滿,此真千古冤獄!此處介紹《石匮書》所叙,并作必要的注解。
讀過《陶庵夢憶》的讀者,都知道張岱是個很有趣的人,他記崇祯召見袁崇煥的情形,充滿了"戲文"的趣味: 崇祯踐祚,起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令地方官敦趨就道,遂于元年七月十四日至邸。
上禦平台,特宣崇煥,并輔臣、尚書、九卿等召對。
(按:"平台"在西苑,為明武宗開"内操"時所建以閱兵者,明末出師命将,皆召見于此。
入清改名"紫光閣"。
) 上語崇煥曰:"女直跳梁十載,封疆淪陷,遼民塗炭,卿萬裡赴召,有何方聞,據實奏聞。
"(按:女直即女真;遼興宗名耶律宗真,為避諱因改真為直。
) 崇煥對曰:"臣受皇上特達之知,注臣于萬裡之外,倘皇上假臣便宜,五年而東患可平、全遼可複,以報皇上。
"(按:"便宜"者,"便宜行事"之謂。
袁崇煥知敵不足畏,所患者層層掣肘,不能放手辦事,故袁崇煥首以此為言;此後所有要求,皆不脫"便宜行事"的範圍。
) 上曰:"五年滅寇,便是方略,朕不吝封侯之賞,卿其努力,以解天下倒懸。
"輔臣韓爌、劉鴻訓、李标、錢龍錫等奏曰:"崇煥肝膽識力,種種不凡,真奇男子也。
" 崇煥奏曰:"臣在外調度,所有奏聞,一憑閣臣處分,閣臣不可不着力主持。
" 上顧谕閣臣,閣臣奏曰:"敢不承命!" 崇煥又奏曰:"邊事四十年,蓄聚此局,原不易結,但皇上宵旰于上,正臣子枕戈待旦之秋。
臣盡心竭力,約略五年;但五年之中,須事事核實,第一錢糧,第二器械,戶工兩部,俱要悉心措置,以應臣手。
" 上顧谕兩部尚書王家桢、張維樞,奏曰:"敢不承命。
" 崇煥又奏曰:"臣承命在外,止以滅寇為事,五年之中,事變不一,還要吏兵二部,俱應臣手,所當用之人,選與臣用;所不當用之人,即予罷斥。
" 上顧谕兩部尚書王永光、王在晉,曰:"敢不承命。
" 崇煥又奏曰:"聖明在上,各部公忠,毫無不應臣手,但臣之力制東事而有餘,調衆口而不足,一出君門,便成萬裡,忌功妒能,豈遂無人?即凜于皇上之法度,不緻以權掣臣之肘,亦能以意亂臣之心。
" 上曰:"朕自主持,不必以浮言介意。
" 崇煥又奏曰:"有皇上主持,臣不孤立……" 張岱行文,所要強調的是,袁崇煥要挾需索,得寸進尺,最後竟想鉗制言官。
但既皆許諾,則袁崇煥殺毛文龍,亦為便宜行事,無足為罪。
至于"一出君門,便成萬裡",确為當時實情,崇祯既許以"朕自主持,不必以浮言介意",而到頭來畢竟聽信浮言,陷袁崇煥于孤立,且以殺身,則是君負臣,非臣負君。
至于毛文龍,自有取死之道,此人為杭州無賴,浪迹遼東,因緣時會,得領師幹,捏造戰報戰功,得升為左都督,據遼東半島、鴨綠江口的皮島,以籌饷為名,大做走私的生意,滿洲所需物資,多從皮島而來,核其行為,"資敵"無疑;但"日以參貂交結當道"。
既見殺,當道不複再能得賄,因而怨及袁崇煥,先造蜚語,說袁崇煥通敵;而清太宗提出要求,以毛文龍的首級為信物。
這話由"當道"(包括言官)以至宦官,日言于崇祯,信之不疑,所以後來一聞浮言,即以為袁崇煥果然通敵。
是則殺袁崇煥,亦不盡由于崇祯庸暗。
總之,萬曆一朝四十餘年,冤氣戾氣凝集不散,遂有天啟東林之禍,閹黨橫行,崇祯初雖有"逆案",但君子道消、小人
"因得從輕發落,免官而已。
*** 現在回頭來說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實錄》: 上至沈陽谕諸貝勒曰:"朕自二十五歲征伐以來,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何獨甯遠一城不能下耶?"不怿累日。
據明人記載,謂太祖受創而回,憤懑疽發背卒。
朝鮮人記載,更謂太祖攻甯遠受傷而卒。
要之,太祖自此不履戰場,延至是年八月十一日未時卒于離沈陽四十裡的叆雞堡:事先不豫,至清河溫泉休養,大漸回京,崩于途次,壽六十八。
此時随侍太祖的就是年方三十七歲的大妃,《清實錄》言大妃: 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緻帝不悅。
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制,留之恐為國亂,頒遺言于諸王曰:"俟吾終,必令殉之。
"諸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
此非當時真相,真相是太宗等矯诏逼大妃殉葬。
因為她既饒豐姿,又當狼虎之年,必不能安于室;若有外遇,贻先帝之羞,猶是小事,問題最嚴重的是,她所生三子,太祖生前"分給全旗",除阿濟格甫成年以外,多爾衮、多铎一隻十五、一隻十三,如果大妃的情夫是野心分子,通過大妃而控制三旗人馬,将肇大亂。
因而假造先帝遺言,逼大妃上吊,以絕後患。
當太祖崩于叆雞堡,匆匆成殓,群臣輪班擡"梓宮"回沈陽,初更入宮,開始談判,整整談了一夜,大妃無奈,終于在第二天辰刻自盡。
《清實錄》——天聰九年所修的《武皇帝實錄》,比乾隆朝改篡的《高皇帝實錄》,保存了較多的真相。
《實錄》中接"後支吾不從"句下雲: 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求,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于地下。
吾二子多兒哄、多躲,當恩養之。
"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吾等若不恩養,是忘父也!豈有不恩養之理?" 于是後于十二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
乃與帝同柩,巳時出宮,安厝于沈陽城内西北角。
多爾衮、多铎後由太宗撫養,其時孝莊皇後亦為其姑孝端皇後育于宮中,小多爾衮一歲。
我一直懷疑世祖為多爾衮與孝莊所生之子,後面将談到,此不贅。
太祖既崩,遺命八固山共治;九月太宗即位,乃出于代善父子之擁立。
《東華錄》: 太祖初未嘗有必成帝業之心,亦未嘗定建儲繼位之議……太祖高皇帝賓天,大貝勒代善長子嶽托、第三子薩哈廉告代善曰:"國不可一日無君,宜早定大計。
四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聖心,衆皆悅服,當速繼大位。
"代善曰:"此吾素志也。
天人允協,其誰不從?"次日,代善書其議,以示諸貝勒。
皆曰:"善。
"遂合詞請上即位。
上辭曰:"皇考無立我為君之命,若舍兄而嗣立,既懼弗克善承先志,又懼不能上契天心,且統率群臣,撫綏萬姓,其事綦難。
"辭之再三,自卯至申,衆堅請不已,然後從之。
孟心史《八旗制度考實》就此析論雲:當時論實力,太宗手握兩黃旗,已倍于他貝勒,又四小王皆幼稚,易受代善指揮,唯餘有兩大貝勒,阿敏非太祖所生,自不在争位之列;莽古爾泰以嫡庶相衡,亦難與代善、太宗相抗。
故有代善力任擁戴,事勢極順。
代善之所以盡力,由兩子之慫恿。
觀于清開國八王,世所謂鐵帽子王,其中太祖子三人,太宗子二人,太祖所幼育宮中之胞侄一人,其餘二人,乃皆代善之後,以始封者非皇子,故以郡王世襲。
而此兩郡王,一為克勤郡王,即嶽托;一為順承郡王,即薩哈廉之子勒克德渾。
清之所以報酬者如此,蓋代善實為清之吳泰伯。
按:所謂"鐵帽子王",即"世襲罔替"的親王或郡王。
據上文刊封号姓名如下: 一、太祖子三人: 禮親王代善,睿親王多爾衮,豫親王多铎。
二、太宗子二人: 肅親王豪格,承澤親王碩塞(順治十二年改号莊親王)。
三、太祖所幼育宮中之胞侄一人: 鄭親王濟爾哈朗。
四、代善之後二人: 克勤郡王嶽托(初封成親王,後因事降貝勒,殁後诏封克勤郡王,其子孫初改封号為衍禧郡王,又改平郡王,乾隆年間複号克勤郡王);順承郡王勒克德渾。
*** 太宗武功不遜于父,在位十七年,征服東海諸部及索倫部,今吉林、黑龍江兩省盡歸統屬,平定内蒙古尤以擊敗察哈爾林丹汗,獲得"傳國玺",為正式建号"大清"及建元"崇德"的由來。
至于侵明之役,前後六次,第二次用反間計殺袁崇煥。
由後世來看,明思宗絕非清太宗的對手,清代明興,已露端倪。
六次伐明之役如此: 第一次:太宗與袁崇煥議和不成,于天啟七年,亦就是太宗即位的第二年五月,大舉攻遼西。
遼河以西的大川叫大淩河,北起義州,南流入海,為錦州的屏障。
其時大淩河正在築城,城工未竣,總兵趙率教守錦州,堅守不失,于是太宗渡小淩河,經連山(今錦西)進圍甯遠。
甯遠為袁崇煥親自鎮守。
他的戰術很特别,環城掘壕,士兵守壕不守城,壕前擺滿大車,作為防禦工事,而車後有火器埋伏。
太宗佯退誘敵,袁崇煥不為所動;太宗乃又回師進擊,不道槍炮齊發,清軍死傷無算,是為錦州大捷。
太宗出師不利,毀大小淩河而退。
隔了兩個月,魏忠賢對袁崇煥看不順眼,買通禦史參他不救錦州,袁崇煥罷官,以王之臣代為巡撫。
又過了一個月,熹宗崩,無子,皇五弟信王入承大統,即是年号崇祯的思宗。
十一月,魏忠賢伏誅;崇祯元年四月,袁崇煥複起。
袁崇煥複起,殺毛文龍,以及太宗用反間計假手崇祯殺袁崇煥,過程皆富于戲劇性。
我曾檢《明史》《石匮書》及其他野史參校,《石匮書》所記殺毛文龍事最為得實;記複起則足以反映當時輿論對袁崇煥的強烈不滿,此真千古冤獄!此處介紹《石匮書》所叙,并作必要的注解。
讀過《陶庵夢憶》的讀者,都知道張岱是個很有趣的人,他記崇祯召見袁崇煥的情形,充滿了"戲文"的趣味: 崇祯踐祚,起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令地方官敦趨就道,遂于元年七月十四日至邸。
上禦平台,特宣崇煥,并輔臣、尚書、九卿等召對。
(按:"平台"在西苑,為明武宗開"内操"時所建以閱兵者,明末出師命将,皆召見于此。
入清改名"紫光閣"。
) 上語崇煥曰:"女直跳梁十載,封疆淪陷,遼民塗炭,卿萬裡赴召,有何方聞,據實奏聞。
"(按:女直即女真;遼興宗名耶律宗真,為避諱因改真為直。
) 崇煥對曰:"臣受皇上特達之知,注臣于萬裡之外,倘皇上假臣便宜,五年而東患可平、全遼可複,以報皇上。
"(按:"便宜"者,"便宜行事"之謂。
袁崇煥知敵不足畏,所患者層層掣肘,不能放手辦事,故袁崇煥首以此為言;此後所有要求,皆不脫"便宜行事"的範圍。
) 上曰:"五年滅寇,便是方略,朕不吝封侯之賞,卿其努力,以解天下倒懸。
"輔臣韓爌、劉鴻訓、李标、錢龍錫等奏曰:"崇煥肝膽識力,種種不凡,真奇男子也。
" 崇煥奏曰:"臣在外調度,所有奏聞,一憑閣臣處分,閣臣不可不着力主持。
" 上顧谕閣臣,閣臣奏曰:"敢不承命!" 崇煥又奏曰:"邊事四十年,蓄聚此局,原不易結,但皇上宵旰于上,正臣子枕戈待旦之秋。
臣盡心竭力,約略五年;但五年之中,須事事核實,第一錢糧,第二器械,戶工兩部,俱要悉心措置,以應臣手。
" 上顧谕兩部尚書王家桢、張維樞,奏曰:"敢不承命。
" 崇煥又奏曰:"臣承命在外,止以滅寇為事,五年之中,事變不一,還要吏兵二部,俱應臣手,所當用之人,選與臣用;所不當用之人,即予罷斥。
" 上顧谕兩部尚書王永光、王在晉,曰:"敢不承命。
" 崇煥又奏曰:"聖明在上,各部公忠,毫無不應臣手,但臣之力制東事而有餘,調衆口而不足,一出君門,便成萬裡,忌功妒能,豈遂無人?即凜于皇上之法度,不緻以權掣臣之肘,亦能以意亂臣之心。
" 上曰:"朕自主持,不必以浮言介意。
" 崇煥又奏曰:"有皇上主持,臣不孤立……" 張岱行文,所要強調的是,袁崇煥要挾需索,得寸進尺,最後竟想鉗制言官。
但既皆許諾,則袁崇煥殺毛文龍,亦為便宜行事,無足為罪。
至于"一出君門,便成萬裡",确為當時實情,崇祯既許以"朕自主持,不必以浮言介意",而到頭來畢竟聽信浮言,陷袁崇煥于孤立,且以殺身,則是君負臣,非臣負君。
至于毛文龍,自有取死之道,此人為杭州無賴,浪迹遼東,因緣時會,得領師幹,捏造戰報戰功,得升為左都督,據遼東半島、鴨綠江口的皮島,以籌饷為名,大做走私的生意,滿洲所需物資,多從皮島而來,核其行為,"資敵"無疑;但"日以參貂交結當道"。
既見殺,當道不複再能得賄,因而怨及袁崇煥,先造蜚語,說袁崇煥通敵;而清太宗提出要求,以毛文龍的首級為信物。
這話由"當道"(包括言官)以至宦官,日言于崇祯,信之不疑,所以後來一聞浮言,即以為袁崇煥果然通敵。
是則殺袁崇煥,亦不盡由于崇祯庸暗。
總之,萬曆一朝四十餘年,冤氣戾氣凝集不散,遂有天啟東林之禍,閹黨橫行,崇祯初雖有"逆案",但君子道消、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