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文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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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命中注定”不是飛黃騰達之人,定是一名文士書生。

    其“征兆”之一端就是從小喜歡“弄筆”為文。

    為文之際,還代人“捉刀”。

     作詩填詞要另談,此處隻講一個“文”字。

    最早的“捉刀”之例是某鄉古廟久荒,殿宇将頹,熱心者為保存古建築籌劃修葺,這要有一篇“募化”的啟事文。

    那位先生先是找了一個本地“能文”者作了一篇,不太滿意,來求父親。

    父親對修廟不“内行”,為文感到語意空泛,有點兒為難。

    于是我就鬥膽代筆。

    結果頗受鼓舞,以為比那已有的簡陋不成文的啟事稿好多了,既有辭藻,也能打動人的情懷。

     一位設塾課徒的劉先生見了,甚加稱贊,但他提出一個疑問:開頭叙中華寺廟的起源時,用了一個“鼻初”的詞語,說從未見過,擔心不太妥當。

    我當時的理由是鼻字本有“始”義,故人稱最早的祖先叫做“鼻祖”(似乎古謂人在胎中,最先成形的是鼻子)。

    如此,鼻初即最早的萌芽,怎麼不可以? “捉刀”之例也替父親作過親友間的挽詩,早不記憶其詞句了。

    到燕京大學時,我讀西語系,卻不知緣何有了“文名”。

    一次,名教授張東荪先生受友人之囑托,要為一部書法史制序,張先生很為難,因為對書法并無研究,隻講哲學。

    于是想找個代筆人。

    其時整個燕園無法尋到能擔承者。

    哲學系的吳允曾兄(他已是教師,但與我是“同輩”,我隔六年才又回校“當學生”),就來找我。

    我應命交卷。

     張先生很高興,因素不相識,仍由吳兄作伴,邀一晚餐為謝。

    (記得我初到張先生家隻有王鐘翰先生在座,他是鄧之誠先生的高足。

    ) 再有就是不止一次為張伯駒先生代筆了,有七律,有信劄。

    記得郭沫若貶《蘭亭序》為僞迹時,張先生非常反對,定要上書于周總理,命我代筆撰呈函。

    我也作了,但心知這根本無用——周總理如何能管得了這樣的奇事? 至于不屬代筆捉刀的自己為文之例,也舉二三,以存雪鴻爪迹,彩“豹”斑痕—— 我還在初中之時,年隻有十六歲,每逢星期日,二哥必來探看,因星期日可以不請假而出校,故偶爾相伴到附近走走。

    一次,在學校西側隔馬路不太遠,忽發現一處鹿苑,空場中養着不少梅花鹿,有大有小,十分可愛。

    問知此乃樂仁堂老藥店樂家的地方,養鹿專為取茸取角以為珍貴藥材。

    二人觀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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