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使諸王寬闍,遣月魯等十二人使諸王脫脫。
癸酉,詔諭安南國曰:「惟我國家,以武功定天下,文德懷遠人,乃眷安南,自乃祖乃父,世修方貢,朕甚嘉之。
邇者,先皇帝晏駕,朕方撫軍朔方,為宗室諸王、貴戚、元勳之所推戴,以謂朕乃世祖嫡孫,裕皇正派,宗藩效順於外,臣民屬望於下,人心所共,神器有歸。
朕俯徇輿情,大德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即皇帝位於上都。
今遣少中大夫、禮部尚書阿裡灰,朝請大夫、吏部侍郎李京,朝列大夫、兵部侍郎高復禮諭旨。
尚體同仁之視,益堅事大之誠,輯寧爾邦,以稱朕意。
」又以管祝思監為禮部侍郎、朶兒隻為兵部侍郎使緬國。
遣脫裡不花等二十人使諸王合兒班荅。
弛上都酒禁。
壬午,置皇太子司議郎,秩正五品。
封乃蠻帶為壽王。
癸未,樞密院臣言:「世祖時樞密臣六員,成宗時增至十三員。
今署事者三十二員,乞省之。
」敕罷塔思帶等一十一人。
甲申,太師淇陽王月赤察兒請置王傅,中書省臣請異姓王無置傅例,不許。
乙酉,以豢虎人徹兒怯思為監察禦史。
是月,以左丞相塔思不花為中書右丞相,太保乞台普濟為中書左丞相。
內外大小事務並聽中書省區處,諸王、公主、駙馬、勢要人等,毋得攪擾沮壞。
近侍臣員及內外諸衙門,毋得隔越聞奏。
各處行省、宣慰司及在外諸衙門等官,非奉聖旨并中書省明文,毋得擅自離職,乘驛赴京,營幹私事。
江南、江北水旱饑荒,已嘗遣使賑恤者,至大元年差發、官稅並行除免。
八月戊子,大寧雨雹。
丙申,禦史臺臣言:「奉敕逮監察禦史撒都丁赴上都。
世祖、成宗迄於陛下,累有明旨,監察禦史乃朝廷耳目,中外臣僚作姦犯科,有不職者,聽其糾劾,治事之際,諸人毋得與焉。
邇者,鞫問刑部尚書烏剌沙贓罪,蒙玉音獎諭,諸禦史皆被錫賚,臺綱益振。
今撒都丁被逮,同列皆懼,所繫非小,乞寢是命,申明臺憲之制,諸人毋得與聞。
」制可。
辛醜,以中都行宮成,賞官吏有勞者,工部尚書黑馬而下並陞二等,賜塔剌兒銀二百五十兩,同知察乃、通政使塔利赤、同知留守蕭珍、工部侍郎荅失蠻金二百兩、銀一千四百兩,軍人金二百兩、銀八百兩,死於木石及病沒者給鈔有差。
癸卯,加中書右丞、領將作院呂天麟大司徒。
戊申,立中都萬億庫。
寧夏立河渠司,秩五品,官二員,參以二僧為之。
特授〈亻瓜〉頭太師。
賜諸王脫歡金三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二千錠,阿裡不花金百兩、銀千兩、鈔千錠。
己酉,大同隕霜殺禾。
甲寅,李邦寧以建香殿成,賜金五十兩、銀四百五十兩。
乙卯,中書省臣言:「外臺、行省及諸人應詔言事,未敢一一上煩聖聽。
請集朝臣議,擇其切於事者,小則輒行,大則以聞。
」從之。
揚州、淮安蝗。
九月丙辰朔,以內郡歲不登,諸部人馬之入都城者,減十之五。
中書省臣言:「夏秋之間,鞏昌地震,歸德暴風雨,泰安、濟寧、真定大水,廬舍蕩析,人畜俱被其災。
江浙饑荒之餘,疫癘大作,死者相枕籍。
父賣其子,夫鬻其妻,哭聲震野,有不忍聞。
臣等不才,猥當大任,雖欲竭盡心力,而聞見淺狹,思慮不廣,以緻政事多舛,有乖陰陽之和,百姓被其災殃,願退位以避賢路。
」帝曰:「災害事有由來,非爾所緻,汝等但當慎其所行。
」立怯憐口提舉司,秩正五品,設官四員。
高麗國王王昛卒。
命雪尼台鐵木察使薛迷思幹部。
己未,陞中政院秩從一品。
辛酉,遣人使諸王察八兒、寬闍所。
壬戌,太尉脫脫奏:「泉州大商合隻鐵即剌進異木沈檀可構宮室者。
」敕江浙行省驛緻之。
癸亥,萬戶也列門合散來自薛迷思幹等城,進呈太祖時所造戶口青冊,賜銀鈔幣帛有差。
丙寅,蒲縣地震。
癸酉,陞內史府為內史院,秩正二品。
乙亥,車駕至自上都。
弛諸路酒禁。
戊寅,泉州大商馬合馬丹的進珍異及寶帶、西域馬。
庚辰,以高麗國王王璋嗣高麗王。
諸王禿滿進所藏太宗玉璽,封禿滿為陽翟王,賜金印。
中書省臣言:「奉旨:連歲不登,從駕四衛,一衛約四百人,所給芻粟自如常例,給各部者減半。
臣等議:大都去歲飼馬九萬四千匹,今請減為五萬匹,外路飼馬十一萬九千餘匹,今請減為六萬匹,自十月十五日為始。
」又言:「薛迷思幹、塔剌思、塔失玄等城,三年民賦以輸縣官。
今因薛尼台鐵木察往彼,宜令以二年之賦與寬闍,給與元輸之人,以一年者上進。
」並從之。
癸未,太陰犯熒惑。
立中都虎賁司。
特授承務郎、直省舍人藏吉沙資善大夫、行泉府院使。
冬十月庚寅,為太師〈亻瓜〉頭建第,給鈔二萬錠。
癸巳,蒲縣、陵縣地震。
甲午,以阿沙不花知樞密院事。
丁酉,以大都艱食,復糶米十萬石,減其價以賑之,以其鈔於江南和糴。
罷大都榷酤。
賜皇太子金千兩。
辛醜,太白犯南鬥。
癸卯,中書省臣請以湖廣米十萬石貯於揚州,江西、江浙海漕三十萬石,內分五萬石貯朱汪、利津二倉,以濟山東饑民,從之。
敕:「凡持內降文記買河間鹽及以諸王、駙馬之言至運司者,一切禁之。
持內降文記不由中書者,聽運司以聞。
」禁奉符、長清、泗水、章丘、霑化、利津、無棣七縣民田獵。
甲辰,從帝師請,以釋教都緫管朶兒隻八兼領囊八地產錢物,為都緫管府達魯花赤緫其財賦。
以西番僧教瓦班為翰林承旨。
左丞相、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加錄軍國重事。
中書右丞、司徒禿忽魯,河南江北行省右丞也速,內史脫孛花,並知樞密院事。
乙巳,改護國仁王寺昭應規運緫管府為會福院,秩從二品。
丙午,立興聖宮掌醫監,秩正三品。
十一月己未,中書省臣言:「世祖時,省、院、臺及諸司皆有定員,後略有增者,成宗已嘗有旨併省。
邇者諸司遞陞,四品者三品,三品者二品,二品者一品,一司甚至二三十員,事不改舊而官日增。
請依大德十年已定員數,冗濫者從各司自與減汰。
衙門既陞,諸吏止從舊秩出官,果應例者,自如選格。
」從之。
庚申,太白晝見。
以軍五千人供造寺工役。
增官吏俸,以至元鈔依中統鈔數給之,止其祿米,歲該四十萬石。
吏員以九十月出身,如舊制。
詔免紹興、慶元、台州、建康、廣德田租,紹興被災尤甚,今歲又旱,凡佃戶止輸田主十分之四。
山場、河濼、商稅,截日免之。
諸路小稔,審被災者免之。
乙醜,賜諸王南木忽裡金印。
丁卯,中書省臣言:「今銓選、錢糧之法盡壞,廩藏空虛。
中都建城,大都建寺,及為諸貴人營私第,軍民不得休息。
邇者用度愈廣,每賜一人,輒至萬錠,惟陛下矜察。
」又言:「銓選、錢糧,諸司乞毋幹預。
」帝曰:「已降制書,令諸人毋幹中書之政。
他日或有乘朕忽忘,持內降文記及傳旨至中書省,其執之以來,朕將加罪。
」以也兒吉尼為禦中大夫。
己巳,以乞台普濟為右丞相,脫脫為左丞相。
既又從脫脫言,以塔思不花與乞台普濟俱為右丞相。
中書省臣言:「國用不給,請沙汰宣徽、太府、利用等院籍,定應給人數。
其在上都、行省者,委官裁省。
又,行泉院專以守寶貨為任,宜禁私獻寶貨者。
又,天下屯田百二十餘所,由所用者多非其人,以緻廢弛,除四川、甘州、應昌府、雲南為地絕遠,餘當選習農務者往,與行省、宣慰司親履其地,可興者興,可廢者廢,各具籍以聞。
」並從之。
詔:「開寧路及宣德、雲州工役,供億浩繁,其賦稅除前詔已免三年外,更免一年。
」辛巳,罷益都諸處合剌赤等狩獵。
以銀七百五十兩、鈔二千二百錠、幣帛三百匹施昊天寺,為水陸大會。
癸未,皇太後造寺五臺山,摘軍六千五百人供其役。
閏十一月己醜,以大都米貴,發廩十萬石,減其價以糶賑貧民。
北來民饑,有鬻子者,命有司為贖之。
乙未,賜故中書右丞相完澤妻金五百兩、銀千五百兩。
丙申,罷江南進沙糖。
止富民輸粟賑饑補官。
丁酉,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鴐鵝。
己亥,罷遼陽省進雕豹。
貴赤衛受烏江縣達魯花赤獻私戶萬,令隸縣官。
壬寅,乞台普濟乞賜固安田二百餘頃,從之。
乙巳,中書省臣言:「回回商人,持璽書,佩虎符,乘驛馬,名求珍異,既而以一豹上獻,復邀回賜,似此甚衆。
臣等議:虎符,國之信器,驛馬,使臣所需,今以畀諸商人,誠非所宜,乞一概追之。
」制可。
罷順德、廣平鐵冶提舉司,聽民自便,有司稅之如舊。
丁未,復立汴梁路之項城縣。
以杭州、紹興、建康等路歲比饑饉,今年酒課免十分之三。
敕河西僧戶準先朝定制,從軍輸稅,一與民同。
甲寅,荅剌罕哈剌哈孫卒。
十二月庚申,封和郎撒為隴王,賜金印。
平江路民有隸謹的裡部者,依舊制,差賦與民一體均當。
雲南畏吾兒一千人居荊襄,雲南省臣言:「世祖有旨使歸雲南,以佐征討。
」中書省臣議發還為是,從之。
中都立開寧縣,降隆興為源州,陞蔚州為蔚昌府。
省河東宣慰司,以大同路隸中都留守司,冀寧、晉寧二路隸中書省。
甲戌,以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太子賓客王太亨行太子詹事,平章軍國重事、太子少詹事大慈都為太子詹事。
賜禦史臺官及監察禦史宴服。
癸酉,詔諭安南國曰:「惟我國家,以武功定天下,文德懷遠人,乃眷安南,自乃祖乃父,世修方貢,朕甚嘉之。
邇者,先皇帝晏駕,朕方撫軍朔方,為宗室諸王、貴戚、元勳之所推戴,以謂朕乃世祖嫡孫,裕皇正派,宗藩效順於外,臣民屬望於下,人心所共,神器有歸。
朕俯徇輿情,大德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即皇帝位於上都。
今遣少中大夫、禮部尚書阿裡灰,朝請大夫、吏部侍郎李京,朝列大夫、兵部侍郎高復禮諭旨。
尚體同仁之視,益堅事大之誠,輯寧爾邦,以稱朕意。
」又以管祝思監為禮部侍郎、朶兒隻為兵部侍郎使緬國。
遣脫裡不花等二十人使諸王合兒班荅。
弛上都酒禁。
壬午,置皇太子司議郎,秩正五品。
封乃蠻帶為壽王。
癸未,樞密院臣言:「世祖時樞密臣六員,成宗時增至十三員。
今署事者三十二員,乞省之。
」敕罷塔思帶等一十一人。
甲申,太師淇陽王月赤察兒請置王傅,中書省臣請異姓王無置傅例,不許。
乙酉,以豢虎人徹兒怯思為監察禦史。
是月,以左丞相塔思不花為中書右丞相,太保乞台普濟為中書左丞相。
內外大小事務並聽中書省區處,諸王、公主、駙馬、勢要人等,毋得攪擾沮壞。
近侍臣員及內外諸衙門,毋得隔越聞奏。
各處行省、宣慰司及在外諸衙門等官,非奉聖旨并中書省明文,毋得擅自離職,乘驛赴京,營幹私事。
江南、江北水旱饑荒,已嘗遣使賑恤者,至大元年差發、官稅並行除免。
八月戊子,大寧雨雹。
丙申,禦史臺臣言:「奉敕逮監察禦史撒都丁赴上都。
世祖、成宗迄於陛下,累有明旨,監察禦史乃朝廷耳目,中外臣僚作姦犯科,有不職者,聽其糾劾,治事之際,諸人毋得與焉。
邇者,鞫問刑部尚書烏剌沙贓罪,蒙玉音獎諭,諸禦史皆被錫賚,臺綱益振。
今撒都丁被逮,同列皆懼,所繫非小,乞寢是命,申明臺憲之制,諸人毋得與聞。
」制可。
辛醜,以中都行宮成,賞官吏有勞者,工部尚書黑馬而下並陞二等,賜塔剌兒銀二百五十兩,同知察乃、通政使塔利赤、同知留守蕭珍、工部侍郎荅失蠻金二百兩、銀一千四百兩,軍人金二百兩、銀八百兩,死於木石及病沒者給鈔有差。
癸卯,加中書右丞、領將作院呂天麟大司徒。
戊申,立中都萬億庫。
寧夏立河渠司,秩五品,官二員,參以二僧為之。
特授〈亻瓜〉頭太師。
賜諸王脫歡金三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二千錠,阿裡不花金百兩、銀千兩、鈔千錠。
己酉,大同隕霜殺禾。
甲寅,李邦寧以建香殿成,賜金五十兩、銀四百五十兩。
乙卯,中書省臣言:「外臺、行省及諸人應詔言事,未敢一一上煩聖聽。
請集朝臣議,擇其切於事者,小則輒行,大則以聞。
」從之。
揚州、淮安蝗。
九月丙辰朔,以內郡歲不登,諸部人馬之入都城者,減十之五。
中書省臣言:「夏秋之間,鞏昌地震,歸德暴風雨,泰安、濟寧、真定大水,廬舍蕩析,人畜俱被其災。
江浙饑荒之餘,疫癘大作,死者相枕籍。
父賣其子,夫鬻其妻,哭聲震野,有不忍聞。
臣等不才,猥當大任,雖欲竭盡心力,而聞見淺狹,思慮不廣,以緻政事多舛,有乖陰陽之和,百姓被其災殃,願退位以避賢路。
」帝曰:「災害事有由來,非爾所緻,汝等但當慎其所行。
」立怯憐口提舉司,秩正五品,設官四員。
高麗國王王昛卒。
命雪尼台鐵木察使薛迷思幹部。
己未,陞中政院秩從一品。
辛酉,遣人使諸王察八兒、寬闍所。
壬戌,太尉脫脫奏:「泉州大商合隻鐵即剌進異木沈檀可構宮室者。
」敕江浙行省驛緻之。
癸亥,萬戶也列門合散來自薛迷思幹等城,進呈太祖時所造戶口青冊,賜銀鈔幣帛有差。
丙寅,蒲縣地震。
癸酉,陞內史府為內史院,秩正二品。
乙亥,車駕至自上都。
弛諸路酒禁。
戊寅,泉州大商馬合馬丹的進珍異及寶帶、西域馬。
庚辰,以高麗國王王璋嗣高麗王。
諸王禿滿進所藏太宗玉璽,封禿滿為陽翟王,賜金印。
中書省臣言:「奉旨:連歲不登,從駕四衛,一衛約四百人,所給芻粟自如常例,給各部者減半。
臣等議:大都去歲飼馬九萬四千匹,今請減為五萬匹,外路飼馬十一萬九千餘匹,今請減為六萬匹,自十月十五日為始。
」又言:「薛迷思幹、塔剌思、塔失玄等城,三年民賦以輸縣官。
今因薛尼台鐵木察往彼,宜令以二年之賦與寬闍,給與元輸之人,以一年者上進。
」並從之。
癸未,太陰犯熒惑。
立中都虎賁司。
特授承務郎、直省舍人藏吉沙資善大夫、行泉府院使。
冬十月庚寅,為太師〈亻瓜〉頭建第,給鈔二萬錠。
癸巳,蒲縣、陵縣地震。
甲午,以阿沙不花知樞密院事。
丁酉,以大都艱食,復糶米十萬石,減其價以賑之,以其鈔於江南和糴。
罷大都榷酤。
賜皇太子金千兩。
辛醜,太白犯南鬥。
癸卯,中書省臣請以湖廣米十萬石貯於揚州,江西、江浙海漕三十萬石,內分五萬石貯朱汪、利津二倉,以濟山東饑民,從之。
敕:「凡持內降文記買河間鹽及以諸王、駙馬之言至運司者,一切禁之。
持內降文記不由中書者,聽運司以聞。
」禁奉符、長清、泗水、章丘、霑化、利津、無棣七縣民田獵。
甲辰,從帝師請,以釋教都緫管朶兒隻八兼領囊八地產錢物,為都緫管府達魯花赤緫其財賦。
以西番僧教瓦班為翰林承旨。
左丞相、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加錄軍國重事。
中書右丞、司徒禿忽魯,河南江北行省右丞也速,內史脫孛花,並知樞密院事。
乙巳,改護國仁王寺昭應規運緫管府為會福院,秩從二品。
丙午,立興聖宮掌醫監,秩正三品。
十一月己未,中書省臣言:「世祖時,省、院、臺及諸司皆有定員,後略有增者,成宗已嘗有旨併省。
邇者諸司遞陞,四品者三品,三品者二品,二品者一品,一司甚至二三十員,事不改舊而官日增。
請依大德十年已定員數,冗濫者從各司自與減汰。
衙門既陞,諸吏止從舊秩出官,果應例者,自如選格。
」從之。
庚申,太白晝見。
以軍五千人供造寺工役。
增官吏俸,以至元鈔依中統鈔數給之,止其祿米,歲該四十萬石。
吏員以九十月出身,如舊制。
詔免紹興、慶元、台州、建康、廣德田租,紹興被災尤甚,今歲又旱,凡佃戶止輸田主十分之四。
山場、河濼、商稅,截日免之。
諸路小稔,審被災者免之。
乙醜,賜諸王南木忽裡金印。
丁卯,中書省臣言:「今銓選、錢糧之法盡壞,廩藏空虛。
中都建城,大都建寺,及為諸貴人營私第,軍民不得休息。
邇者用度愈廣,每賜一人,輒至萬錠,惟陛下矜察。
」又言:「銓選、錢糧,諸司乞毋幹預。
」帝曰:「已降制書,令諸人毋幹中書之政。
他日或有乘朕忽忘,持內降文記及傳旨至中書省,其執之以來,朕將加罪。
」以也兒吉尼為禦中大夫。
己巳,以乞台普濟為右丞相,脫脫為左丞相。
既又從脫脫言,以塔思不花與乞台普濟俱為右丞相。
中書省臣言:「國用不給,請沙汰宣徽、太府、利用等院籍,定應給人數。
其在上都、行省者,委官裁省。
又,行泉院專以守寶貨為任,宜禁私獻寶貨者。
又,天下屯田百二十餘所,由所用者多非其人,以緻廢弛,除四川、甘州、應昌府、雲南為地絕遠,餘當選習農務者往,與行省、宣慰司親履其地,可興者興,可廢者廢,各具籍以聞。
」並從之。
詔:「開寧路及宣德、雲州工役,供億浩繁,其賦稅除前詔已免三年外,更免一年。
」辛巳,罷益都諸處合剌赤等狩獵。
以銀七百五十兩、鈔二千二百錠、幣帛三百匹施昊天寺,為水陸大會。
癸未,皇太後造寺五臺山,摘軍六千五百人供其役。
閏十一月己醜,以大都米貴,發廩十萬石,減其價以糶賑貧民。
北來民饑,有鬻子者,命有司為贖之。
乙未,賜故中書右丞相完澤妻金五百兩、銀千五百兩。
丙申,罷江南進沙糖。
止富民輸粟賑饑補官。
丁酉,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鴐鵝。
己亥,罷遼陽省進雕豹。
貴赤衛受烏江縣達魯花赤獻私戶萬,令隸縣官。
壬寅,乞台普濟乞賜固安田二百餘頃,從之。
乙巳,中書省臣言:「回回商人,持璽書,佩虎符,乘驛馬,名求珍異,既而以一豹上獻,復邀回賜,似此甚衆。
臣等議:虎符,國之信器,驛馬,使臣所需,今以畀諸商人,誠非所宜,乞一概追之。
」制可。
罷順德、廣平鐵冶提舉司,聽民自便,有司稅之如舊。
丁未,復立汴梁路之項城縣。
以杭州、紹興、建康等路歲比饑饉,今年酒課免十分之三。
敕河西僧戶準先朝定制,從軍輸稅,一與民同。
甲寅,荅剌罕哈剌哈孫卒。
十二月庚申,封和郎撒為隴王,賜金印。
平江路民有隸謹的裡部者,依舊制,差賦與民一體均當。
雲南畏吾兒一千人居荊襄,雲南省臣言:「世祖有旨使歸雲南,以佐征討。
」中書省臣議發還為是,從之。
中都立開寧縣,降隆興為源州,陞蔚州為蔚昌府。
省河東宣慰司,以大同路隸中都留守司,冀寧、晉寧二路隸中書省。
甲戌,以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太子賓客王太亨行太子詹事,平章軍國重事、太子少詹事大慈都為太子詹事。
賜禦史臺官及監察禦史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