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本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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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所持兵仗,還即輸之官庫。
壬寅,賜太史院銀一千七十八兩。
癸卯,發嘉定新附軍千人屯田脫裡北之地。
甲辰,陞大都兵馬都指揮使司秩四品。
詔大都、河間、山東管鹽運司並兼管酒、醋、商稅等課程。
中書省臣請以真定路達魯花赤蒙古帶為保定路達魯花赤,帝曰:「此正人也,朕將別以大事付之。
」賞汪良臣所部蒙古、漢軍收附四川功鈔五萬錠。
命嘉定以西新附州郡及田、楊二家諸貴官子,俱充質子入侍。
車駕幸上都。
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訪求精天文曆數者。
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遣使代祀嶽瀆後土。
詔河南、西京、北京等路課程,令各道宣慰司領之。
賞西川新附軍鈔三千八百五十錠。
以斡端境內蒙古軍耗乏,并漢軍、新附軍等,賜馬牛羊及馬驢價鈔、衣服、弓矢、鞍勒各有差。
三月戊申朔,詔禁歸德、亳、壽、臨淮等處畋獵。
庚戌,敕郭守敬繇上都、大都。
歷河南府抵南海,測驗晷景。
壬子,囊加帶括兩淮造回回砲新附軍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漢人、新附人能造砲者,俱至京師。
庚申,給千戶馬乃部下拔突軍及土渾川軍屯田牛具。
丙寅,敕中書省,凡掾史文移稽緩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甲戌,潭州行省遣兩淮招討司經歷劉繼昌招下西南諸番,以龍方零等為小龍蕃等處安撫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中書省下太常寺講究州郡社稷制度,禮官折衷前代,參酌儀禮,定擬祭祀儀式及壇壝祭器制度,圖寫成書,名曰至元州縣社稷通禮,上之。
以保定路旱,減是歲租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
癸巳,以給事中兼起居注,掌隨朝諸司奏聞事。
戊戌,以池州路達魯花赤阿塔赤戰功陞招討使,兼本軍萬戶。
癸卯,填星犯鍵閉。
乙巳,汪良臣言:「昔昝順兵犯成都,掠其民以歸。
今嘉定既降,宜還其民成都。
」制曰「可」。
敕以上都軍四千衛都城,凡他所來戍者皆遣歸。
從唆都請,令泉州僧依宋例輸稅,以給軍餉。
詔諭揚州行中書省,選南軍精銳者二萬人充侍衛軍,併發其家赴京師,仍給行費鈔萬六千錠。
大都等十六路蝗。
五月己酉,中書省請復授宣慰司官虎符,不允。
又請各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領課程,從之。
辛亥,蒲壽庚請下詔招海外諸蕃,不允。
詔諭漳、泉、汀、邵武等處暨八十四畬官吏軍民,若能舉衆來降,官吏例加遷賞,軍民按堵如故。
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臺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命畏吾界內計畝輸稅。
以各道按察司地廣事繁,併勸農官入按察司,增副使、僉事各一員,兼職勸農水利事。
甲子,禦史臺臣言:「先是省臣阿裡伯言,有罪者與臺臣相威同問,有旨從之。
臣等謂行省斷罪以意出入,行臺何由舉正。
宜從行省問訖,然後體察為宜。
」制曰「可」。
高興侵用宋二王金三萬一千一百兩有奇、銀二十五萬六百兩,詔遣使追理。
詔漣、海等州募民屯田,置緫管府及提舉司領之。
乙醜,敕江陵等路拔突戶一萬,凡千戶置達魯花赤一員,直隸省部。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輒入遞。
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非有海青符,不聽乘傳。
丁卯,改雲南寶山、崀渠二縣為州。
己巳,詔沿路驛店民家,凡往來使臣不當乘傳者,毋給人畜飲食芻料。
完都、河南七驛民貧乏,給其馬牛羊價鈔千八百錠。
庚午,賜乃蠻帶戰功及攻圍重慶將士及宣慰使劉繼昌等鈔、衣服各有差。
壬申,以呂虎來歸,授順慶府緫管,佩虎符,仍賜鈔五十錠。
徙丁子峪所駐侍衛軍萬人,屯田昌平。
癸酉,兀裡養合帶言:「賦北京、西京車牛俱至,可運軍糧。
」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
其止之。
」甲戌,給要束合所領工匠牛二千,就令運米二千石供軍。
詔諭脫兒赤等管甘州路宣課,諸人毋或沮擾。
潭州行省上言:「瓊州宣慰馬旺已招降海外四州,尋有土寇黃威遠等四人為亂,今已擒獲。
」詔置之極刑。
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賜皇子奧魯赤、撥裡荅等及千戶伯牙兀帶所部軍及和州站戶羊馬鈔各有差。
六月丁醜朔,阿合馬言:「常州路達魯花赤馬恕告僉浙西按察司事高源不法四十事,源亦劾恕。
」事聞,詔令廷辯。
詔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百人、漢軍四百人戍碉門、魚通、黎、雅。
詔諭王相府及四川行中書省,四道宣慰司撫治播川、務川西南諸蠻夷,官吏軍民各從其俗,無失常業。
壬午,以浙東宣慰使陳祐沒王事,命其子夔為管軍緫管,佩虎符。
甲申,宋張世傑所部將校百五十八人,詣瓊、雷等州來降。
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製之。
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乙酉,榆林、洪贊、刁窩,每驛益馬百五十、車二百,牛如車數給之。
丙戌,左右衛屯田蝗蝻生。
庚寅,陞濟寧府為路。
壬辰,以參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為中書左丞,行中書省事。
癸巳,以新附軍二萬分隸六衛屯田。
徹裡帖木兒言其部軍多為盜劫掠貲財,有司不即理斷,乞遣官詰治。
詔兀魯帶往治之。
以不花行西川樞密院事,緫兵入川,平宋諸城之未下者。
仍令東川行樞密院調兵守釣魚山寨。
西川既平,復立屯田,其軍官第功陞擢,凡授宣敕、金銀符者百六十一人。
詔以高州、筠連州騰川縣新附戶於漵州等處治道立驛。
雲南都元帥愛魯、納速剌丁招降西南諸國。
愛魯將兵分定亦乞不薛。
納速剌丁將大理軍抵金齒、蒲驃、曲蠟、緬國界內,招忙木、巨木禿等寨三百,籍戶十一萬二百。
詔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戊戌,改宣德府龍門鎮復為縣。
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闌遺戶。
辛醜,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艱,命樞密院發軍五千,仍令食祿諸官雇役千人開浚,以五十日訖工。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官撫治之。
甲辰,以襄陽屯田戶四百代軍當驛役。
賜征北諸郡蒙古軍闊闊八都等力戰有功者銀五十兩,戰歿者家給銀百兩,從行伍者鈔一錠,其餘衣物有差。
禁伯顏察兒諸峪寨捕獵。
詔免四川差稅。
以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別都魯丁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以阿合馬子忽辛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並復舊職。
占城、馬八兒諸國遣
壬寅,賜太史院銀一千七十八兩。
癸卯,發嘉定新附軍千人屯田脫裡北之地。
甲辰,陞大都兵馬都指揮使司秩四品。
詔大都、河間、山東管鹽運司並兼管酒、醋、商稅等課程。
中書省臣請以真定路達魯花赤蒙古帶為保定路達魯花赤,帝曰:「此正人也,朕將別以大事付之。
」賞汪良臣所部蒙古、漢軍收附四川功鈔五萬錠。
命嘉定以西新附州郡及田、楊二家諸貴官子,俱充質子入侍。
車駕幸上都。
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訪求精天文曆數者。
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遣使代祀嶽瀆後土。
詔河南、西京、北京等路課程,令各道宣慰司領之。
賞西川新附軍鈔三千八百五十錠。
以斡端境內蒙古軍耗乏,并漢軍、新附軍等,賜馬牛羊及馬驢價鈔、衣服、弓矢、鞍勒各有差。
三月戊申朔,詔禁歸德、亳、壽、臨淮等處畋獵。
庚戌,敕郭守敬繇上都、大都。
歷河南府抵南海,測驗晷景。
壬子,囊加帶括兩淮造回回砲新附軍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漢人、新附人能造砲者,俱至京師。
庚申,給千戶馬乃部下拔突軍及土渾川軍屯田牛具。
丙寅,敕中書省,凡掾史文移稽緩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甲戌,潭州行省遣兩淮招討司經歷劉繼昌招下西南諸番,以龍方零等為小龍蕃等處安撫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中書省下太常寺講究州郡社稷制度,禮官折衷前代,參酌儀禮,定擬祭祀儀式及壇壝祭器制度,圖寫成書,名曰至元州縣社稷通禮,上之。
以保定路旱,減是歲租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
癸巳,以給事中兼起居注,掌隨朝諸司奏聞事。
戊戌,以池州路達魯花赤阿塔赤戰功陞招討使,兼本軍萬戶。
癸卯,填星犯鍵閉。
乙巳,汪良臣言:「昔昝順兵犯成都,掠其民以歸。
今嘉定既降,宜還其民成都。
」制曰「可」。
敕以上都軍四千衛都城,凡他所來戍者皆遣歸。
從唆都請,令泉州僧依宋例輸稅,以給軍餉。
詔諭揚州行中書省,選南軍精銳者二萬人充侍衛軍,併發其家赴京師,仍給行費鈔萬六千錠。
大都等十六路蝗。
五月己酉,中書省請復授宣慰司官虎符,不允。
又請各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領課程,從之。
辛亥,蒲壽庚請下詔招海外諸蕃,不允。
詔諭漳、泉、汀、邵武等處暨八十四畬官吏軍民,若能舉衆來降,官吏例加遷賞,軍民按堵如故。
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臺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命畏吾界內計畝輸稅。
以各道按察司地廣事繁,併勸農官入按察司,增副使、僉事各一員,兼職勸農水利事。
甲子,禦史臺臣言:「先是省臣阿裡伯言,有罪者與臺臣相威同問,有旨從之。
臣等謂行省斷罪以意出入,行臺何由舉正。
宜從行省問訖,然後體察為宜。
」制曰「可」。
高興侵用宋二王金三萬一千一百兩有奇、銀二十五萬六百兩,詔遣使追理。
詔漣、海等州募民屯田,置緫管府及提舉司領之。
乙醜,敕江陵等路拔突戶一萬,凡千戶置達魯花赤一員,直隸省部。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輒入遞。
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非有海青符,不聽乘傳。
丁卯,改雲南寶山、崀渠二縣為州。
己巳,詔沿路驛店民家,凡往來使臣不當乘傳者,毋給人畜飲食芻料。
完都、河南七驛民貧乏,給其馬牛羊價鈔千八百錠。
庚午,賜乃蠻帶戰功及攻圍重慶將士及宣慰使劉繼昌等鈔、衣服各有差。
壬申,以呂虎來歸,授順慶府緫管,佩虎符,仍賜鈔五十錠。
徙丁子峪所駐侍衛軍萬人,屯田昌平。
癸酉,兀裡養合帶言:「賦北京、西京車牛俱至,可運軍糧。
」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
其止之。
」甲戌,給要束合所領工匠牛二千,就令運米二千石供軍。
詔諭脫兒赤等管甘州路宣課,諸人毋或沮擾。
潭州行省上言:「瓊州宣慰馬旺已招降海外四州,尋有土寇黃威遠等四人為亂,今已擒獲。
」詔置之極刑。
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賜皇子奧魯赤、撥裡荅等及千戶伯牙兀帶所部軍及和州站戶羊馬鈔各有差。
六月丁醜朔,阿合馬言:「常州路達魯花赤馬恕告僉浙西按察司事高源不法四十事,源亦劾恕。
」事聞,詔令廷辯。
詔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百人、漢軍四百人戍碉門、魚通、黎、雅。
詔諭王相府及四川行中書省,四道宣慰司撫治播川、務川西南諸蠻夷,官吏軍民各從其俗,無失常業。
壬午,以浙東宣慰使陳祐沒王事,命其子夔為管軍緫管,佩虎符。
甲申,宋張世傑所部將校百五十八人,詣瓊、雷等州來降。
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製之。
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乙酉,榆林、洪贊、刁窩,每驛益馬百五十、車二百,牛如車數給之。
丙戌,左右衛屯田蝗蝻生。
庚寅,陞濟寧府為路。
壬辰,以參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為中書左丞,行中書省事。
癸巳,以新附軍二萬分隸六衛屯田。
徹裡帖木兒言其部軍多為盜劫掠貲財,有司不即理斷,乞遣官詰治。
詔兀魯帶往治之。
以不花行西川樞密院事,緫兵入川,平宋諸城之未下者。
仍令東川行樞密院調兵守釣魚山寨。
西川既平,復立屯田,其軍官第功陞擢,凡授宣敕、金銀符者百六十一人。
詔以高州、筠連州騰川縣新附戶於漵州等處治道立驛。
雲南都元帥愛魯、納速剌丁招降西南諸國。
愛魯將兵分定亦乞不薛。
納速剌丁將大理軍抵金齒、蒲驃、曲蠟、緬國界內,招忙木、巨木禿等寨三百,籍戶十一萬二百。
詔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戊戌,改宣德府龍門鎮復為縣。
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闌遺戶。
辛醜,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艱,命樞密院發軍五千,仍令食祿諸官雇役千人開浚,以五十日訖工。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官撫治之。
甲辰,以襄陽屯田戶四百代軍當驛役。
賜征北諸郡蒙古軍闊闊八都等力戰有功者銀五十兩,戰歿者家給銀百兩,從行伍者鈔一錠,其餘衣物有差。
禁伯顏察兒諸峪寨捕獵。
詔免四川差稅。
以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別都魯丁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以阿合馬子忽辛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並復舊職。
占城、馬八兒諸國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