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彩雲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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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時候需要費些力氣撐着竿子回來,總之比從山上翻過去要方便很多。

     最後老闆娘囑咐我們,從那裡過去雖然是條捷徑,但是那條山洞的兩側,有很多奇形怪狀的屍骸,沒人曉得那是什麼時候死在裡面的,膽小的人見了會被吓出毛病。

    倒是有幾次有人放排從山洞中穿過,但是一來那邊的蟲谷有很多瘴氣,二來也沒有人煙,去到那邊也沒什麼意義,最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人過去了。

    如果想抄近路,還需要多加小心才是。

     我對老闆娘說:“這倒不用擔心,我們去那邊的山谷捉蝴蝶做标本,是為人民服務,我們都是唯物主義者,怎麼會怕死人。

    既然有近路,放着不走是傻子,更何況曾經有人成功地穿過去了,說明裡面沒鬼,有可能隻是古時候先民墓葬之類的遺迹。

    ” 我想起剛才在門口見到門上有軍烈屬的标志,就再向老闆娘打聽,原來孔雀的哥哥是犧牲在前線的烈士。

    我這才想到,南疆戰火至今依然未熄,這次來雲南,有機會的話應該去看看戰友們的陵園,可不能總想着發财就忘本了啊。

     另外我還跟老闆娘商量,附近有沒有什麼人有獵槍,我們想租幾把防身。

    老闆娘讓孔雀從裡屋翻出來一把“劍威”氣槍,是一支打鋼珠的氣槍,當年孔雀她哥哥活着的時候,就經常背着這支氣槍進山打鳥。

    老闆娘心腸很好,願意免費把槍借給我們,也不用押金,回來的時候還給她就可以。

     我略有些失望,本來覺得最起碼也得弄把雙筒獵槍,這種打鳥的槍跟玩具差不多,但是接過一看,發覺真是把好槍,保養得非常好,而且不是普通的小口徑,可以打中号鋼珠,射程遠,槍身也夠沉夠穩,别說打鳥了,打狼都沒問題,唯一的缺點是單發,每次擊發之後,都需要重新裝填。

     現在有勝于無,一時在附近也弄不到更好的槍械,于是我把槍扔給胖子,讓胖子熟悉一下這把槍,“劍威”暫時就歸他使用了。

     我謝過老闆娘,當天晚上三人就在彩雲客棧中過夜。

    這一晚我和胖子睡得很實,什麼都沒想,把一路上的奔波勞苦徹底丢開。

    真是一覺放開天地寬,直到轉天日上三竿,Shirley楊揪着耳朵把我們叫起來,才極不情願地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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