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暫露頭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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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複制一把鑰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潤煙盒内;最後,他作為兇手,握有格林肖的表,當他在卡吉士收藏品總庫幹掉了史洛安之後,他就把表放在史洛安的的保險箱内。

     “那末,他為什麼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史洛安自殺之說已經公開被推翻了,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

    況且他正受到壓力,要他歸還利奧納多的作品。

    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不論兇手是誰,至少不是他諾克斯,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掉,他事先把自己家裡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時報大廈空手而回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已被偷。

    這就免除了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

    ” “至于談到那幅畫。

    不外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還有一種可能是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吉士那兒買來的那幅。

    如果他僅有一幅,那末,他所說被偷就是撤謊。

    他看見被我查獲了,就心急慌忙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一直傭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複制本,原本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開始就有兩幅畫,那末,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利奧納多作品,或者是複制本,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的。

    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說它已被外人偷走了。

    總而言之,“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

    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而布置假線索。

    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吓信的作者。

    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

    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隻有幾名傭仆、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

    但是傭仆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除,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剩下來隻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條件,所以兇手非他莫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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