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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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怒哉?”于是求去益力。
或勸少需就大事。
家屏曰:“人君惟所欲為者,由大臣持祿,小臣畏罪,有輕群下心。
吾意大臣不愛爵祿,小臣不畏刑誅,事庶有濟耳。
”遂複兩疏懇請。
诏馳傳歸。
家屏柄國止半載,又強半杜門,以戆直去國,朝野惜焉。
閱八年,儲位始定。
遣官赍敕存問,赉金币羊酒。
又二年卒,年六十八。
贈少保,谥文端。
熹宗立,再贈太保,任一子尚寶丞。
家屏家居時,朝鮮用兵。
贻書經略顧養謙曰:“昔衛為狄滅,齊桓率諸侯城楚丘,《春秋》高其義;未聞遂與狄仇,連諸侯兵以伐之也。
今第以保會稽之恥,激厲朝鮮,以城楚丘之功,獎率将吏,無為主而為客,則善矣。
”養謙不能用,朝鮮兵數年無功。
其深識有謀,皆此類也。
陳于陛,字元忠,大學士以勤子也。
隆慶二年進士。
選庶吉士,授編修。
萬曆初,預修世、穆兩朝實錄,充日講官。
累遷侍講學士,擢詹事,掌翰林院。
疏請早建東宮。
十九年,拜禮部右侍郎,領詹事府事。
明年,改吏部,進左侍郎,教習庶吉士。
奏言元子不當封王,請及時冊立豫教,又請早朝勤政,皆不報。
又明年,進禮部尚書,仍領詹事府事。
于陛少從父以勤習國家故實。
為史官,益究經世學。
以前代皆修國史,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
宋去我朝近,制尤可考。
真宗祥符間,王旦等撰進太祖、太宗兩朝正史。
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國史》。
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證也。
我朝史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阙焉未講。
伏睹朝野所撰次,可備采擇者無慮數百種。
倘不及時網羅,歲月浸邈,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迹罕據。
欲成信史,将不可得。
惟陛下立下明诏,設局編輯,使一代經制典章,犁然可考,鴻谟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朽盛事哉!”诏從之。
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纂,以于陛及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副總裁,而閣臣總裁之。
其年夏,首輔王錫爵謝政,遂命于陛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疏陳親大臣、錄遺賢、獎外吏、核邊饷、儲将才、擇邊吏六事。
末言:“以肅皇帝之精明,而末年貪黜成風,封疆多事,則倦勤故也。
今至尊端拱,百職不修,不亟圖更始,後将安極。
”帝優诏答之,而不能用。
帝以軍政失察,斥兩都言官三十餘人。
于陛與同官申救至再,又獨疏請宥,俱不納。
以甘肅破賊功,加太子少保。
乾清、坤甯兩宮災,請面對,不報。
乞罷,亦不許。
其秋,二品三年滿,改文淵閣,進太子太保。
時内閣四人。
趙志臯、張位、沈一貫皆于陛同年生,遇事無龃龉。
而帝拒谏益甚,上下否隔。
于陛憂形于色,以不能補救,在直廬數太息視日影。
二十四年冬,病卒于位,史亦竟罷。
贈少保,谥文憲。
終明世,父子為宰輔者,惟南充陳氏。
世以比漢韋、平焉。
沈鯉,字仲化,歸德人。
祖瀚,建甯知府。
鯉,嘉靖中舉鄉試。
師尚诏作亂,陷歸德,已而西去。
鯉策賊必再至,急白守臣,捕殺城中通賊者,嚴為守具。
賊還逼,見有備,去。
奸人倡言屠城,将驅掠居民,鯉請谕止之,衆始定。
四十四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讨。
大學士高拱,其座主又鄉人也,旅見外,未嘗以私谒。
神宗在東宮,鯉為講官。
嘗令諸講官書扇,鯉書魏卞蘭《太子頌》以進,因命陳清大義甚悉。
神宗咨美,遂蒙眷。
比即位,用宮寮恩,進編修。
旋進左贊善。
每直講,舉止端雅,所陳說獨契帝心。
帝亟稱之。
連遭父母喪,帝數問沈講官何在,又問服阕期,命先補講官俟之。
萬曆九年還朝。
屬當辍講,特命展一日,示優異焉。
明年秋,擢侍講學士,再遷禮部右侍郎。
尋改吏部,進左侍郎。
屏絕私交,好推毂賢士,不使知。
十二年冬,拜禮部尚書。
去六品甫二年,至正卿。
素負物望,時論不以為驟。
久之,《會典》成,加太子少保。
鯉初官翰林,中官黃錦緣同鄉以币交,拒不納。
教習内書堂,侍講筵,皆數與巨珰接,未嘗與交。
及官愈高,益無所假借,雖上命及政府指,不徇也。
十四年春,貴妃鄭氏生子,進封皇貴妃。
鯉率僚屬請冊建皇長子,進封其母,不許。
未幾,複以為言,且請宥建儲貶官姜應麟等。
忤旨谯讓。
帝既卻群臣請,因诏谕少俟二三年。
至十六年,期已屆,鯉執前旨固請,帝複不從。
鯉素鲠亮。
其在部持典禮,多所建白。
念時俗侈靡,稽先朝典制,自喪祭、冠婚、宮室、器服率定為中制,頒天下。
又以士習不端,奏行學政八事。
又請複建文年号,重定《景帝實錄》,勿稱戾王。
大同巡撫胡來貢議移祀北嶽于渾源,力駁其無據。
或勸少需就大事。
家屏曰:“人君惟所欲為者,由大臣持祿,小臣畏罪,有輕群下心。
吾意大臣不愛爵祿,小臣不畏刑誅,事庶有濟耳。
”遂複兩疏懇請。
诏馳傳歸。
家屏柄國止半載,又強半杜門,以戆直去國,朝野惜焉。
閱八年,儲位始定。
遣官赍敕存問,赉金币羊酒。
又二年卒,年六十八。
贈少保,谥文端。
熹宗立,再贈太保,任一子尚寶丞。
家屏家居時,朝鮮用兵。
贻書經略顧養謙曰:“昔衛為狄滅,齊桓率諸侯城楚丘,《春秋》高其義;未聞遂與狄仇,連諸侯兵以伐之也。
今第以保會稽之恥,激厲朝鮮,以城楚丘之功,獎率将吏,無為主而為客,則善矣。
”養謙不能用,朝鮮兵數年無功。
其深識有謀,皆此類也。
陳于陛,字元忠,大學士以勤子也。
隆慶二年進士。
選庶吉士,授編修。
萬曆初,預修世、穆兩朝實錄,充日講官。
累遷侍講學士,擢詹事,掌翰林院。
疏請早建東宮。
十九年,拜禮部右侍郎,領詹事府事。
明年,改吏部,進左侍郎,教習庶吉士。
奏言元子不當封王,請及時冊立豫教,又請早朝勤政,皆不報。
又明年,進禮部尚書,仍領詹事府事。
于陛少從父以勤習國家故實。
為史官,益究經世學。
以前代皆修國史,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
宋去我朝近,制尤可考。
真宗祥符間,王旦等撰進太祖、太宗兩朝正史。
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國史》。
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證也。
我朝史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阙焉未講。
伏睹朝野所撰次,可備采擇者無慮數百種。
倘不及時網羅,歲月浸邈,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迹罕據。
欲成信史,将不可得。
惟陛下立下明诏,設局編輯,使一代經制典章,犁然可考,鴻谟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朽盛事哉!”诏從之。
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纂,以于陛及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副總裁,而閣臣總裁之。
其年夏,首輔王錫爵謝政,遂命于陛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疏陳親大臣、錄遺賢、獎外吏、核邊饷、儲将才、擇邊吏六事。
末言:“以肅皇帝之精明,而末年貪黜成風,封疆多事,則倦勤故也。
今至尊端拱,百職不修,不亟圖更始,後将安極。
”帝優诏答之,而不能用。
帝以軍政失察,斥兩都言官三十餘人。
于陛與同官申救至再,又獨疏請宥,俱不納。
以甘肅破賊功,加太子少保。
乾清、坤甯兩宮災,請面對,不報。
乞罷,亦不許。
其秋,二品三年滿,改文淵閣,進太子太保。
時内閣四人。
趙志臯、張位、沈一貫皆于陛同年生,遇事無龃龉。
而帝拒谏益甚,上下否隔。
于陛憂形于色,以不能補救,在直廬數太息視日影。
二十四年冬,病卒于位,史亦竟罷。
贈少保,谥文憲。
終明世,父子為宰輔者,惟南充陳氏。
世以比漢韋、平焉。
沈鯉,字仲化,歸德人。
祖瀚,建甯知府。
鯉,嘉靖中舉鄉試。
師尚诏作亂,陷歸德,已而西去。
鯉策賊必再至,急白守臣,捕殺城中通賊者,嚴為守具。
賊還逼,見有備,去。
奸人倡言屠城,将驅掠居民,鯉請谕止之,衆始定。
四十四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讨。
大學士高拱,其座主又鄉人也,旅見外,未嘗以私谒。
神宗在東宮,鯉為講官。
嘗令諸講官書扇,鯉書魏卞蘭《太子頌》以進,因命陳清大義甚悉。
神宗咨美,遂蒙眷。
比即位,用宮寮恩,進編修。
旋進左贊善。
每直講,舉止端雅,所陳說獨契帝心。
帝亟稱之。
連遭父母喪,帝數問沈講官何在,又問服阕期,命先補講官俟之。
萬曆九年還朝。
屬當辍講,特命展一日,示優異焉。
明年秋,擢侍講學士,再遷禮部右侍郎。
尋改吏部,進左侍郎。
屏絕私交,好推毂賢士,不使知。
十二年冬,拜禮部尚書。
去六品甫二年,至正卿。
素負物望,時論不以為驟。
久之,《會典》成,加太子少保。
鯉初官翰林,中官黃錦緣同鄉以币交,拒不納。
教習内書堂,侍講筵,皆數與巨珰接,未嘗與交。
及官愈高,益無所假借,雖上命及政府指,不徇也。
十四年春,貴妃鄭氏生子,進封皇貴妃。
鯉率僚屬請冊建皇長子,進封其母,不許。
未幾,複以為言,且請宥建儲貶官姜應麟等。
忤旨谯讓。
帝既卻群臣請,因诏谕少俟二三年。
至十六年,期已屆,鯉執前旨固請,帝複不從。
鯉素鲠亮。
其在部持典禮,多所建白。
念時俗侈靡,稽先朝典制,自喪祭、冠婚、宮室、器服率定為中制,頒天下。
又以士習不端,奏行學政八事。
又請複建文年号,重定《景帝實錄》,勿稱戾王。
大同巡撫胡來貢議移祀北嶽于渾源,力駁其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