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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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
又浚河,大役并興。
熊竭心調度,民以不擾。
後坐累死。
熙以薦授睢州同知。
有惠愛,命行知府事。
适禦史奉命搜舊軍,睢民濫入伍者千人,檄熙追送。
熙令民自實,得嘗隸尺籍者數人畀之。
禦史怒,系曹吏,必盡得,不則以格诏論。
同官皆懼。
熙曰:“吾民牧也。
民散,安用牧?”乃自詣禦史曰:“州軍籍盡此矣。
迫之,民且散,獨有同知在耳,請以充役。
”禦史怒斥去,堅立不動。
已,知不能奪,乃罷去。
後卒于官。
貧不能喪,官為具殓。
喪歸,吏民挽哭者塞道,大雨,無一人卻者。
又王士弘者,知甯海縣。
靖海侯吳祯奉命收方氏故卒。
無賴子誣引平民,台、溫騷然。
士弘上封事,辭極懇切。
诏罷之,民賴以安。
倪孟賢,南昌人。
知麗水縣。
民有賣蔔者,幹富室不應,遂詣京告大姓陳公望等五十七人謀亂。
命錦衣衛千戶周原往捕之。
孟賢廉得實,謂僚屬曰:“朝廷命孟賢令是邑,忍坐視善良者橫被茶毒耶?”即具疏聞。
複令耆老四十人赴阙訴。
下法司鞫實,論告密者如律。
又樂平奸民亦詣阙訴大姓五十餘家謀逆,饒州知州郎敏力為奏辨。
诏誅奸民,而被誣者得盡釋。
青文勝,字質夫,夔州人。
仕為龍陽典史。
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萬,敲撲死者相踵。
文勝慨然詣阙上疏,為民請命。
再上,皆不報。
歎曰:“何面目歸見父老!”複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于鼓下。
帝聞大驚,憫其為民殺身,诏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定為額。
邑人建祠祀之。
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畝。
萬曆十四年,诏有司春秋緻祭,名其祠曰“惠烈”。
贊曰:太祖起闾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
然每旌舉賢能,以示勸勉,不專任法也。
嘗遣行人赍敕并鈔三十錠、内酒一尊,賜平陽知縣張礎。
又建陽知縣郭伯泰、丞陸镒,為政不避權勢,遣使勞以酒醴,遷其官。
丹徒知縣胡夢通、丞郭伯高,金壇丞李思進,坐事當逮,民詣阙,言多善政。
帝并賜内尊,降敕褒勞。
永州守餘彥誠、齊東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部民列政績以請,皆複官。
宜春令沈昌等四人更擢郡守。
其自下僚不次擢用者,甯遠尉王尚賢為廣西參政,祥符丞鄒俊為大理卿,靜甯州判元善為佥都禦史,芝陽令李行素為刑部侍郎。
至如懷甯丞陳希文、宜興簿王複春,先以善政擢,已知其貪肆,旋置重典。
所以風厲激勸者甚至,以故其時吏治多可紀述雲。
又浚河,大役并興。
熊竭心調度,民以不擾。
後坐累死。
熙以薦授睢州同知。
有惠愛,命行知府事。
适禦史奉命搜舊軍,睢民濫入伍者千人,檄熙追送。
熙令民自實,得嘗隸尺籍者數人畀之。
禦史怒,系曹吏,必盡得,不則以格诏論。
同官皆懼。
熙曰:“吾民牧也。
民散,安用牧?”乃自詣禦史曰:“州軍籍盡此矣。
迫之,民且散,獨有同知在耳,請以充役。
”禦史怒斥去,堅立不動。
已,知不能奪,乃罷去。
後卒于官。
貧不能喪,官為具殓。
喪歸,吏民挽哭者塞道,大雨,無一人卻者。
又王士弘者,知甯海縣。
靖海侯吳祯奉命收方氏故卒。
無賴子誣引平民,台、溫騷然。
士弘上封事,辭極懇切。
诏罷之,民賴以安。
倪孟賢,南昌人。
知麗水縣。
民有賣蔔者,幹富室不應,遂詣京告大姓陳公望等五十七人謀亂。
命錦衣衛千戶周原往捕之。
孟賢廉得實,謂僚屬曰:“朝廷命孟賢令是邑,忍坐視善良者橫被茶毒耶?”即具疏聞。
複令耆老四十人赴阙訴。
下法司鞫實,論告密者如律。
又樂平奸民亦詣阙訴大姓五十餘家謀逆,饒州知州郎敏力為奏辨。
诏誅奸民,而被誣者得盡釋。
青文勝,字質夫,夔州人。
仕為龍陽典史。
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萬,敲撲死者相踵。
文勝慨然詣阙上疏,為民請命。
再上,皆不報。
歎曰:“何面目歸見父老!”複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于鼓下。
帝聞大驚,憫其為民殺身,诏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定為額。
邑人建祠祀之。
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畝。
萬曆十四年,诏有司春秋緻祭,名其祠曰“惠烈”。
贊曰:太祖起闾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
然每旌舉賢能,以示勸勉,不專任法也。
嘗遣行人赍敕并鈔三十錠、内酒一尊,賜平陽知縣張礎。
又建陽知縣郭伯泰、丞陸镒,為政不避權勢,遣使勞以酒醴,遷其官。
丹徒知縣胡夢通、丞郭伯高,金壇丞李思進,坐事當逮,民詣阙,言多善政。
帝并賜内尊,降敕褒勞。
永州守餘彥誠、齊東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部民列政績以請,皆複官。
宜春令沈昌等四人更擢郡守。
其自下僚不次擢用者,甯遠尉王尚賢為廣西參政,祥符丞鄒俊為大理卿,靜甯州判元善為佥都禦史,芝陽令李行素為刑部侍郎。
至如懷甯丞陳希文、宜興簿王複春,先以善政擢,已知其貪肆,旋置重典。
所以風厲激勸者甚至,以故其時吏治多可紀述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