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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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邀請我當“科技項目評審專家”和“科技職稱評審專家”,市裡一些化工、材料、醫藥、生物制品項目的論證、評審、驗收都請我參加,我也樂意參加這項工作,因為可以知道這些行業的科技進展,知道同行在做哪些工作,對自己來說也是一次次學習的機會。

    我原先以為在一個小鎮裡沒有什麼“重大科技成果”也屬正常,一個走在全國改革開放最前頭的大城市裡總會有一些令人激動的“高新技術”出現吧?遺憾的是,至少在我經常參加的幾個領域裡,從來不曾見過真正有“創新”的東西,雖然我們幾個“專家”一次次違心的遵照上頭的意旨在評審表上寫下“國内(國際)領先,填補××空白”,但誰都知道最多是在技術的某一點有所進展而已,真正的“創新”項目一個都沒有!事實上根據“政策”和“原則”,“上頭的指示”,真正的創新項目反而通不過評審,因為政府要求每一個項目都隻能百分之百地成功,不允許失敗!而我的經驗是:搞科研九次失敗一次成功就相當不錯了!所以企業和單位隻能把已經完成的科技項目報審,以保障不會“出事”。

     柯達公司一個關于“用生物技術回收廢膠片、感光紙的金屬銀”順利地通過了我們“專家組”的評審,公司老總很高興,說:“項目通過了,我們準備辦一個回收廠,把澳大利亞分公司的廢紙、邊角料也都運來這裡回收寶貴的金屬銀。

    ”我們聽了覺得不對,自己的垃圾處理變廢為寶是好事,幹嘛把外國的垃圾也運來中國呢?把他的提案否決了。

     我和幾個“專家”共同的想法和遵循的“原則”是:可以支持企業和單位向上面要錢要項目要立案,但不能損害民衆的利益,隻要對環境、生态有影響,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哪怕是政府堅持要做的是,我們也盡量頂住。

    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PX項目“散步事件”就這樣發生了。

     有一次市政府要大獎一批“對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的人員,我們這個“專家組”專門評審一位外資企業的總經理是不是可以得大獎,這位總經理是哈佛大學的博士,從台灣來大陸,負責一個新建工廠的整體設計、設備安裝、試車投産、安全生産。

    我非常仔細地看了長達幾百頁的這個人的“業績”介紹,自始至終都是講他如何把德國人編寫的設備安裝說明書全文翻譯成中文,一絲不苟、不折不扣地遵循說明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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