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天日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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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22年到1928年,即張愛玲3歲——9歲的童幼時期,竟是在我之故鄉天津生活長大的。

    我是郊區一名寒碜村童,她是市裡的一位富家小姐。

    天津是“通商口岸”,有辱國喪權的外國“租界”,英、法、德、俄、日、意,一概俱全。

    “租界”有“治外法權”,有錢的寓公最多,清朝的遜位皇帝、遺老遺少,官宦世家豪商大戶,聚于一方。

    那“生活”是紙醉金迷,花天酒地——我這村童連“想像的翅膀”也飛不到那種境界的外邊緣,所以不敢妄置一詞,假充内行。

    我提這,是由于想問幾個疑點—— 一,張愛玲從小過的是超高級生活,闊綽得不得了——那時家有汽車、司機者簡直“望若天人”。

    她父親是個“闊少”,吃喝玩樂,聲色犬馬,嫖妓女,養姨太太……,浪蕩子行迳。

    她物質享受一定可觀,可是精神快活嗎? 二,天津是她的小說事業的發祥地,這已清楚不過,除了她“本體”性情外,受了父母的影響嗎?如受過,是些什麼? 三,據傳記,生母黃氏早離走異鄉了,父親張廷重為之撰《摩登紅樓夢》的回目,是曆史事實,而且廷重還是給她講解《紅樓夢》的啟蒙老師,那麼,她和父親的“紅學觀”是一是二?如有異同,都是怎樣的? 四,張廷重已是“民國人”了,家學淵源,古學根柢甚厚,又任職為鐵路局英文秘書,那麼,他乃是當時的“新式”人物——這樣,張愛玲自言受古文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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