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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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王道何從而興乎! 嗚呼!世人之患,在于不務遠見。

    古之聖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闊,而行之期月,則望其有益。

    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難,而在乎久而不怠也。

    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均戶口】 夫中國之地,足以食中國之民有馀也,而民常病于不足,何哉?地無變遷,而民有聚散。

    聚則争于不足之中,而散則棄于有馀之外。

    是故天下常有遺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衆寡而受田于官,一夫而百畝,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馀。

    當周之時,四海之内,地方千裡者九,而京師居其一,有田百同,而為九百萬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澤溝渎,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為六百萬夫之地。

    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為率,則王畿之内,足以食三百萬之衆。

    以九州言之,則是二千七百萬夫之地也,而計之以下農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則是萬有三千五百萬人可以仰給于其中。

    當成、康刑措之後,其民極盛之時,九州之籍,不過千三萬四千有馀夫。

    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馀,而地力不耗。

    何者?均之有術也。

     自井田廢,而天下之民轉徙無常,惟其所樂,則聚以成市,側肩蹑足,以争尋常,挈妻負子,以分升合。

    雖有豐年,而民無馀蓄,一遇水旱,則弱者轉于溝壑,而強者聚為盜賊。

    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蓋亦不得均民之術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

    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忽故而重新,則民不均。

    夫民之為農者,莫不重遷,其墳墓廬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為子孫百年之計。

    惟其百工技藝,無事種藝,遊手浮食之民,然後可以懷輕資而極其所往。

    是故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則民舍釋其耒耜而遊于四方,擇其所利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于久安,而謹于新集。

    水旱之後,盜賊之馀,則莫不輕刑罰,薄稅斂,輕力役,以懷逋逃之民。

    而其久安而無變者,則不肯無故而加恤。

    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則其民稍稍引去,聚于其所重之地,以至于衆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開其二利,以均斯民。

    昔者聖人之興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為功。

    必因時之勢,故易為力。

    今欲無故而遷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則怨謗之門,盜賊之端,必起于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

    臣愚以為民之情,莫不懷土而重去。

    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于遷徙之樂,而忘其鄉。

    昔漢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諸陵。

    為今之計,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荊、襄、唐、鄧、許、汝、陳、蔡之間,今士大夫無不樂居于此者,顧恐獨往而不能濟,彼見其侪類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則其去惟恐後耳。

    此其所謂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歲歲而豐也,則必有饑馑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時,父子且不能相顧,又安知去鄉之為戚哉?當此之時,募其樂徙者,而使所過廪之,費不甚厚,而民樂行。

    此所謂因時之勢。

     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貸其耕耘之具,而緩其租,然後可以固其意。

    夫如是,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漸也。

    【較賦役】 自兩稅之興,因地之廣狹瘠腴而制賦,因賦之多少而制役,其初蓋甚均也。

    責之厚賦,則其财足以供。

    署之重役,則其力足以堪。

    何者?其輕重厚薄,一出于地,而不可易也。

    戶無常賦,視地以為賦。

    人無常役,視賦以為役。

    是故貧者鬻田則賦輕,而富者加地則役重。

    此所以度民力之所勝,亦所以破兼并之門,而塞僥幸之源也。

     及其後世,歲月既久,則小民稍稍為奸,度官吏耳目之所不及,則雖有法禁,公行而不忌。

    今夫一戶之賦,官知其為賦之多少,而不知其為地之幾何也。

    如此,則增損出入,惟其意之所為。

    官吏雖明,法禁雖嚴,而其勢無由以止絕。

    且其為奸,常起于貿易之際。

    夫鬻田者,必窮迫之人,而所從鬻者,必富厚有馀之家。

    富者恃其有馀而邀之,貧者迫于饑寒,而欲其速售。

    是故多取其地,而少入其賦。

    有田者,方其貧困之中,苟可以緩一時之急,則不暇計其他日之利害。

    故富者地日以益,而賦不加多,貧者地日以削,而賦不加少。

    又其奸民欲以計免于賦役者,割數畝之地,加之以數倍之賦,而收其少半之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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